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增資發行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1/312.私募資金來源:依據證交法第43條之6規定擇定特定人為應募人3.私募股數:4,500,000股4.每股面額:10元5.私募總金額:171,000仟元6.私募價格:(1).本次私募參考價格依據為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顯示的每股淨值,96年6月30日每股淨值為8.51元。(2).私募價格如低於參考價格之80%以下,本公司會洽請獨立專家表示意見,並公開差異合理性及專家意見;每股發行價格暫定為新台幣38元,惟實際發行私募價格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最近期財務報表及私募股票轉讓受限制等情形。(4).實際定價日授權董事長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無8.原股東認購股數:無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將自交付起滿三年後,由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公開發行申請。除此之外,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募集資金將用以與策略股東合資設立新公司,該合資公司主要係生產鋰鐵正極材料。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私募有價證券於股東臨時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辦理。(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條件、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