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之重整計劃經臺灣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認可 2007/08/21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6/08/17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96年7月25日第四次關係人會議中表決通過重整計劃案,呈報重整法院裁定認可。3.因應措施:依臺灣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認可之重整計劃執行。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關係人會議於96年7月25日可決之重整計劃,經臺灣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認可。 上一則: 公告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二款事由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之重整計劃裁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