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江國際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9/07/14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9年06月22日之109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並於109年07月14日收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07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140614號函核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5/122.發生緣由:報表附註部分列印未顯示及XBRL部分文字及表格誤植,此更正對財報整體表達並無影響。3.因應措施:申請更正並重新上傳申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合併及個體財報附註六 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合併財報P.23租賃交易108年折舊費用揭露 (2)合併財報P.28營業收入107年度附註揭露 (3)合併財報P.33取得使用權資產108年度17,906元 (4)個體財報P.30員工福利費用107年度附註揭露 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合併財報P.23租賃交易折舊費用揭露共計43,058元 (2)合併財報P.28營業收入107年度附註揭露 (3)合併財報P.33取得使用權資產108年度14,772元 (4)個體財報P.30員工福利費用107年度附註揭露二、XBRL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3.文字說明部分 (2)背書保證 (3)其他-租賃交易—承租人之表格 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3.文字說明部分出現亂碼 (2)背書保證之表格未列示 (3)其他-租賃交易—承租人之表格部分未列示 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3.文字說明亂碼修正 (2)背書保證之表格列示 (3)其他-租賃交易—承租人之表格部分列示
1.事實發生日:109/04/13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及105年2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董事會109年4月13日決議通過發放108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 1,111,939元及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111,939元,全數以現金發放。(2)以上決議數與108年度認列之費用金額無差異。
1.事實發生日:109/04/132.發生緣由:本公司考量整體業務發展規劃,及因應未來發展策略,擬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擬依法提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
1.事實發生日:108/04/17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及105年2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董事會108年4月17日決議通過發放107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1,070,179元及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070,179元,全數以現金發放。(2)以上決議數與107年度認列之費用金額無差異。
1.事實發生日:107/04/20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及105年2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董事會107年4月20日決議通過發放106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794,368元及董監事酬勞新台幣794,368元,全數以現金發放。(2)以上決議數與106年度認列之費用金額無差異。
1.事實發生日:106/04/26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及105年2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董事會106年4月26日決議通過發放105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920,329元及董監事酬勞新台幣920,329元,全數以現金發放。(2)以上決議數與105年度認列之費用金額無差異。
1.事實發生日:105/04/25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及105年2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董事會105年4月25日決議通過發放104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1,234,264元及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234,264元,全數以現金發放。(2)以上決議數與104年度認列之費用金額無差異。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1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18公告內容:主旨:大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1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2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18公告內容:中華民國103年03月21日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依據:依公司法第165、170至第172條規定及本公司103年03月18日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時。二、開會地點:中壢市中園路二段501號5樓。三、會議主要內容:(一) 報告事項:1.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 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102年度盈餘分派案。(三) 討論及選舉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2.董事及監察人全面改選案。3.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 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伍) 散會。四、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自民國103年4月20日起至103年6月1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因最後過戶日103年4月19日(星期六)適逢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103年4月18日下午5時00分前駕臨或以掛號郵寄(掛號郵寄者以103年4月1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100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2181-1911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自103年4月11日起至103年4月21日止,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以書面300字內提一項提案。受理提案處所:大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分公司(地址:中壢市中園路2段501號電話:(03)4680999分機8020)3.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郵寄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辦。五、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達壹仟股之股東,本公司將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六條之 二規定,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辦理股東常會召集之通知。六、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25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27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5公告內容:公告序號:1主旨:大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25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27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5公告內容:中華民國102年04月25日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依據:依公司法第165、170至第172條規定及本公司102年04月24日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2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時。二、開會地點:中壢市中園路二段501號5樓。三、會議主要內容:(一) 報告事項: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 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派案。(三) 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四) 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伍) 散會。四、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自民國102年4月27日起至102年6月2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102年4月26日下午5時00分前駕臨或以掛號郵寄(掛號郵寄者以102年4月2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100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自102年4月26日起至102年5月06日止,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以書面300字內提一項提案。受理提案處所:大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分公司(地址:中壢市中園路2段501號電話:(03)4680999分機8020)3.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郵寄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辦。(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達壹仟股之股東,本公司將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六條之二規定,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辦理股東常會召集之通知。)六、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大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19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1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19公告內容:中華民國101年04月19日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依據:依公司法第165、170至第172條規定及本公司101年04月18日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6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30。二、開會地點:中壢市中園路二段501號5樓。三、會議主要內容:(一) 報告事項: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二) 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派案。(三) 討論事項:1.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2.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3.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4.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5.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四) 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伍) 散會。四、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1年4月21日起至101年6月19日止。五、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自民國101年4月21日起至101年6月1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101年4月20日下午5時00分前駕臨或以掛號郵寄(掛號郵寄者以101年4月2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100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2181-1911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自101年4月20日起至101年4月30日止,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以書面300字內提一項提案。受理提案處所:大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分公司(地址:中壢市中園路2段501號電話:(03)4680999分機8020)3.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郵寄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辦。(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達壹仟股之股東,本公司將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六條之二規定,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辦理股東常會召集之通知。)六、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0/04/18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欣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陳滄河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王雪玲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蕭金木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陳美姿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因業務需求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因業務需求,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0/04/18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7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9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7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第165、170至第172條規定及本公司100年04月18日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0年6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30。二、開會地點:中壢市中園路二段五百零一號五樓。三、會議主要內容:(一) 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二) 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虧損撥補案。(三) 討論事項:1.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2.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3.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4.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四) 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伍) 散會。四、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0年4月29日起至100年6月27日止。五、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自民國100年4月29日起至100年6月2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100年4月28日下午5時00分前駕臨或以掛號郵寄(掛號郵寄者以100年4月2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100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2181-1911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自100年4月25日起至100年5月5日止,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以書面300字內提一項提案。受理提案處所:大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分公司(地址:中壢市中園路2段501號電話:(03)4680999分機8020)3.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郵寄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辦。(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達壹仟股之股東,本公司將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六條之二規定,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辦理股東常會召集之通知。)六、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新股權利證書全面換發普通股及新股權利證書停止買賣、停止過戶及換發日期公告序號:1主旨:新股權利證書全面換發普通股及新股權利證書停止買賣、停止過戶及換發日期公告內容:一、本公司重整期間因董監事全部停止職權,依重整計劃規定發行新股權利證書,俟重整完成,董監事就任後,再印製股票換回新股權利證書。二、台北地方法院於100年1月裁定確定本公司重整完成,並於100年3月11日召開股東會選出全部董監事完竣,故依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暨重整計劃規定,再印製股票換回新股權利證書。三、茲將新股權利證書換發普通股股票相關事項公告如下:1.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本次應換發新股權利證書2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00元。2.換股比例:依本次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份,新股權利證書每1股換發普通股股票1股。3.股票換發日程:(1)新股權利證書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4月29日至100年5月26日。(2)全面換發新股票基準日:民國100年5月3日。(3)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民國100年5月27日。(4)開始受理新股票換發日:民國100年5月27日。自新股票換發日起,舊股票(新股權利證書)停止流通。4.股票簽證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信託部。5.換發手續及地點:(1)己過戶舊股票(新股權利證書)換發:請股東攜帶舊股票(新股權利證書)及原留印鑑,駕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2)未過戶舊股票(新股權利證書)換發:凡買進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全部舊有之股票(新股權利證書)、轉讓過戶申請書、完稅之證券交易稅單、印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及填妥資料之印鑑卡乙張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及換發新股票手續。(3)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4)郵寄聲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1.董事會決議日:100/03/11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江奐璋 大江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江國裕 大江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5.異動原因:董事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0/03/1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3/1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江奐璋 大江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國泰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國祥 台灣資生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壯淇 恆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異動原因:董事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李國祥持股1379310林壯淇持股689655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1/06/05~94/06/247.新任生效日期:100/03/11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5分之2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民國一百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開會日期:100/03/11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2/1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3/11公告內容:一、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民國一百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二、依據:公司法、證交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一百年第一次重整人會決議辦理。三、公告事項:(一)開會日期:民國100年3月11日(星期五)(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0年2月10日至100年3月11日(三)開會時間:上午10時30分整 開會地點:中壢市中園路2段501號5樓(四)會議召集事由:一,討論暨選舉事項: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2.修訂本公司[董事暨監察人選舉辦法]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4.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應選董事五席,監察人二席。5.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二,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二、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0年2月9日17:00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100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0年2月9日(星期三)下午5點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100年2月9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俾可行使出席股東會之權利。四、其他應公告事項:(一)開會通知單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及姓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查詢,電話:02-21811911。(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凡持股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以公告為之,如欲參加開會者,請股東攜帶身份證及原留印鑑至股東會會場辦理出席事宜。五、特此公告。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大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台北地方法院,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93年度整字第1號.2.事實發生日:100/01/11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民事裁定確定證明書.4.處理過程:依裁定主文為之.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裁定主文為之.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重整完成裁定確定,發行之有價證券恢復轉讓.
1.事實發生日:97/12/052.發生緣由:本公司之重整計劃裁定確定。3.因應措施:依臺灣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認可之重整計劃執行。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與相對人間93年度整字第1號公司重整事件聲請認可重整計劃所為之裁定,經台北地方法院96年度整抗字第7號裁定,台灣高等法院97年度非抗字第74號裁定,業於97年10月1日確定。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大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2.事實發生日:94/10/03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無4.處理過程:無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大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關係人會議開會公告二.補充說明:大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關係人會議開會公告一、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整。二、地點:臺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4樓台大校友聯誼社。三、開會議程 :(一)報告事項:(1)說明重整債權審查結果(2)公司財務及業務情形報告。(3)重整人工作紀要報告。(4)重整監督人工作紀要報告。(5)法院工作紀要報告。(二)討論事項:案由:大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提請審議及表決,敬請 公決。決 議:(三)臨時動議(四)散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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