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業務需要,本行公開發行股務事務自本(96)年7月1 日起,委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 2007/07/02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 96/07/012.發生緣由:更換代辦股務機構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上一則: 為應業務需要,本行公開發行股務事務自本(96)年7月1 日起,委 下一則: 本行公股代表監察人吳國英先生於96年7月17日經 財政部予以解任,所留遺缺,將另核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