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本公司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96/06/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Hannes Niederhauser、(2)董事:Rudolf Wieczorek、(3)董事:Martin Zurek、(4)董事:Kontron AG代表人鄭國楷、(5)董事:Kontron AG代表人陳孟鴻、(6)董事:Kontron AG代表人柯新才、(7)董事:喻奉天、(8)董事:藍緯民、(9)董事:蔡天甲。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Rudolf Wieczorek、董事鄭國楷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控創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董事Rudolf Wieczorek、(2)董事鄭國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北京市豐台區科學城海鷹路5號賽歐大廈5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零組件買賣。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