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出售本公司持有之迪和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案。 2007/01/17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6/01/172.契約相對人:香港商上海匯豐銀行3.與公司關係:不適用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6/01/17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出售本公司持有之迪和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案。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提昇獲利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提昇資金運用效率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依證交法第卅六條第二項第二款及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九款所示,公告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五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議事錄。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改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