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Tessera Inc.在美國法院對本公司與美國子公司ChipMOS U.S.A., Inc.提起專利侵害與違約訴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Tessera Inc.;被告:本公司、本公司之美國子公司ChipMOS U.S.A.,Inc.與其他被告;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NORTHERN DISTRICT OF CALIFORNIA;案號:C 05-04063 CW2.事實發生日:95/02/07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Tessera Inc.在美國法院對本公司、本公司之美國子公司ChipMOS U.S.A., Inc. 與其他被告提起專利侵害與違約訴訟,Tessera Inc.主張本公司與本公司之美國子公司ChipMOS U.S.A., Inc.侵害其部分專利之權利,本公司並違反與Tessera Inc.之現存授權契約。4.處理過程:已委請美國律師依法處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因Tessera Inc.尚未請求具體賠償金額,且本公司頃收受起訴狀,目前委任律師尚未提供所預估本案所需律師費用,尚難評估對本公司財務之影響程度,惟本公司目前業務一切正常,本訴訟案對本公司業務並無重大立即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係半導體封裝測試產業具領先地位之業者,且均是基於其自己研發之技術以及所獲得之授權提供服務。本公司非常重視智慧財產權,同時也尊重他人的智慧財產權。Tessera Inc.對本公司先前亦已與本公司簽署專利授權契約,授權本公司使用包括Tessera Inc.在本案訴訟所宣稱本公司侵權之專利,本公司相信TesseraInc.的主張殊屬無據,本公司將會就上開訴訟積極回應以維護本身之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