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媒體報導本公司內容不實澄清
1.本中心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或傳播媒體名稱:東森新聞報2.輸入或報導日期 :94/09/093.輸入或報導內容 :國內最大線上影音下載網KURO,被IFPI控告侵權案,台北地院於今(9)天中午一審宣判,結果kuro飛行網被判敗訴,法院也判定飛行網需必須立即停業。4.公司對該等報導或訊息之說明:1.今日台北地方法院係判決本公司因執行業務,共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為常業,科罰金新台幣參佰萬元,並未判定本公司必須立即停業。2.由台北地法院就本案公佈之新聞稿來看,台北地院並未否定士林地院判決之理由與結論,所以P2P檔案交換服務是合法行為仍受到確認,所以本公司自後之營運絕對不會因此受影響。5.因應措施 :本公司已委請律師團絕對上訴到底,且對上訴結果有充分信心。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