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配認股基準日公告
一、本公司92年12月1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新台幣陸仟萬元,發行記名式普通股陸佰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業經呈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3年 1 月12日台財證一字第0920162708號函生效在案.二、1.除權增資認股基準日:民國93年2月15日2.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日:93年2月11日起至2月15日3.股款繳納日期:自民國93年2月16日起至93年3月16日止認繳股款。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民國93年 2 月10日下午四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證券倍利國際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妥過戶手續。(股票過戶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 2 段95號 2 樓。電話:(02)23278988,郵寄辦理者以郵戳日期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