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後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0/09/152.發生緣由:本公司擬於減資後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億5,000萬股,經100年9月15日第7屆第13次董事會決議通過。3.因應措施:擬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辦理私募普通股。4.其他應敘明事項:(1)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每股參考價格暫訂為新臺幣1.2元,係參考99年度私募增資之定價及會計師出具之意見。(2)特定人選擇之方式: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應募人名單以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為優先應募對象,如不應募時,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3)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為強化財務結構並提高資本適足率。(4)本次減資16億6,667萬元後私募普通股,私募股數為2億5,000萬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總額為新台幣25億元,於本次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於一年內一次發行。(5)本次減增資後之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45億元整(4億5,000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