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銀行代理母公司臺灣金融控股(股)公司申報:本公司(臺 灣金控)股權代表鄭監察人至臻,財政部於98.3.13予以解任,另指 派何瑞芳先生為財政部股權代表監察人。 2009/03/17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8/03/132.發生緣由:依財政部98.3.13台財庫字第09803505187號函辦理。3.因應措施:臺灣金控將召開會議提會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臺灣金控)監察人尚留3位遺缺,財政部將再行核派。 上一則: 臺灣銀行代理母公司臺灣金融控股(股)公司申報:本公司(臺灣金控) 下一則: 本行(臺銀)公股代表監察人鄭至臻女士於98.3.26解任監察人職務,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