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九十六年度盈餘分派案 2008/04/17 來源: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4/1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擬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每股0.8元):34,755,703元。(2)擬配發員工現金股利:3,905,135元。(3)擬配發董監事酬勞:390,514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如俟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辦理現金增資等,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 上一則: 代100%轉投資之子公司公告其資金貸與100%轉投資之孫公司 下一則: 本公司97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