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1.事實發生日:94/06/292.發生緣由:本公司召開董事會之重大決議事項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日期:94/06/291、本公司於94年6月29日股東常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93年度盈餘分派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0.2元,總計金額新台幣4,882,944元整。2、茲訂94年7月23日為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股票停止過戶期間為,94年7月19日至94年7月23日。3、現金股息分配辦法:按除息配息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比例,每股配發0.2元(計算至元),訂定現金股息於94年8月15日起委由中信證券股務代理部代為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