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配發現金股利公告
一、本公司於93年 5 月14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2年可分配盈餘中,提撥現 金股利 6,580,000 元,每股配發0.2元整,另提撥新台幣63,67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6,367,000股,每股面額 1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3年7月6日證期一字第0930129325號函核准發行在案。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后:1. 公司名稱: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 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四億元,分為四仟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已發行 32,900,000 股,金額為329,000,00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3. 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研發二路28號1樓。4. 公告方式:於櫃檯買賣中心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5. 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9人,監察人5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6. 增資後股份總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四億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四仟萬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392,67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39,267,000股。7. 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本次發行新股6,367,000股,其中股東紅利 5,642,700股、員工紅利724,3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普通股。前項增資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有比例計算,每仟股無償配 171.51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成一股之登記,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8. 增資計劃:配合財務規劃。9. 股票簽證機構:慶豐商業銀行。10. 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 ,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各股東。三、茲訂93年 8 月20日為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自93年 8 月16日起至同年 8 月20日止,依法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3年 8 月13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以前駕臨(郵寄者以郵戳為準)台北市 105 松山區東興路 8 號地下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股權利。四、本次現金股利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每股配發 0.2元整,謹訂於九十三年 9月 2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發放,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郵費由股東支付。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