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12/12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限已於114年12月12日截止,
惟仍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
故本公司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
自114年12月15日至115年01月15日
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
持原繳款書至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南桃園分行暨全國各地分行
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
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
依其認購股數撥入認股人之集保帳戶。
(4)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6045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7號B1,
電話:02-25865859)。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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