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主管機關申延長107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洽特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主管機關申延長107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洽特定人繳款期間1.事實發生日:107/08/142.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作業時程,原訂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07年8月20日,茲因認購作業時間不足,經考量避免影響股東權益及資金募集之可行性,故擬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至107年10月18日。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公告事項俟主管機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