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事宜。 2017/12/27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2/272.減資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未達既得條件離職員工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3.減資金額:新台幣40,000元4.消除股份:4,000股5.減資比率:0.013%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11,53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06年12月28日 上一則: 本公司106年第二次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公告。 下一則: 本公司註銷收回已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減資變更登記完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