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處分北台灣地區不動產 2017/08/28 1.事實發生日:106/08/252.契約相對人:不適用3.與公司關係:不適用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處分不動產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增加投資收益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增加投資收益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於一定金額以上處分北台灣地區不動產。 上一則: 本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處分北台灣地區不動產 下一則: 本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處分北台灣地區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