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董事會通過員工酬勞分派案 2016/03/31 1.事實發生日:105/03/30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按本公司章程規定分派104年度員工酬勞NT$ 1,500,000元,以現金方式發放。(2)以上決議數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上一則: 本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擬以不超過新台幣一定金額投資保險相關事業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