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事實發生日:110/08/312.發生緣由:110年股東常會一.股東會決議日 110/08/31二.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李魁榮三.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四.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0/08/31~112/06/15五.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 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六.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 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七.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八.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九.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十.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十一.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