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相關事宜 2016/03/18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 :105/03/182.發生緣由:本公司藍寶石晶圓產品量超過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核定量,與操作許可證內容登載規範不符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3.處理過程:依規定改善及補正。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20萬元整。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營業處所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