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英屬維京群島商遠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就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
代英屬維京群島商遠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就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初次取得)1.事實發生日:105/03/102.發生緣由:代英屬維京群島商遠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就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初次取得)3.因應措施:1.被取得股份公司:科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3,451,182股2.取得人資料:(1)取得人:英屬維京群島商遠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取得人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初次取得不適用):不適用(3)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初次取得不適用):不適用(4)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2,142,168 股(5)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5.93%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於105年2月18日,經由向特定人購買方式取得1,785,140股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5.取得股份之目的:投資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7.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1,856,903元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