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雅科技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05/10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5/5/10股東臨時會重大決議事項。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補選本公司董事一席案。(2)決議本公司股票停止公開發行及解散案。(3)決議選任清算人及其報酬案。
1.事實發生日:105/03/302.發生緣由:經本公司105/03/30董事會決議通過。3.因應措施:(1)決議通過召開105年股東臨時會案。(2)決議通過本公司股票停止公開發行及解散案。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英屬維京群島商遠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就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初次取得)1.事實發生日:105/03/102.發生緣由:代英屬維京群島商遠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就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初次取得)3.因應措施:1.被取得股份公司:科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3,451,182股2.取得人資料:(1)取得人:英屬維京群島商遠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取得人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初次取得不適用):不適用(3)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初次取得不適用):不適用(4)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2,142,168 股(5)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5.93%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於105年2月18日,經由向特定人購買方式取得1,785,140股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5.取得股份之目的:投資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7.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1,856,903元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3/032.發生緣由:本公司考量整體營運需要,企業組織調整及縮減成本以因應景氣寒冬,因此擬調整人力資源以因應。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5/02/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英屬維京群島商司博特創業投資(股)公司/科雅科技(股)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司博特創業投資(股)公司於105/02/18轉讓持後股,已超過選任當時股數二分之一,故當然解任。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3/06/30~106/06/29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12/15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4年12月15日召開股東臨時會,為改善財務結構,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3.因應措施:一、本次減資新台幣96,050,190元,預計銷除已發行股份9,605,019股,依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份按減資比例分別計算,預計減資比例約71.406505%,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減少714.06505股,減資後不足1股之畸零股(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34,511,820元,分為13,451,182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8,461,630元,分為3,846,163股。二、本案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嗣後如因其他原因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造成減資比發生變動,授權董事長調整減資比例。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少資本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民國104年12月16日至105年1月16日)之期限,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聲明,逾期未表示異議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11/052.發生緣由:經本公司104/11/05董事會決議通過(1)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2)決議通過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案。(3)決議通過召開104年股東臨時會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4/08/14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顏宏哲,本公司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黎世明,本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總經理因健康因素請辭,自104年8月14日起生效6.新任生效日期:104/08/1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8/142.發生緣由:發言人人事異動3.因應措施:公告發言人人事異動4.其他應敘明事項:原任發言人總經理顏宏哲於104/8/14離職生效,由董事長黎世明先生擔任發言人。
1.事實發生日:104/06/30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4/06/30股東會議重大決議事項。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承認本公司103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103年度虧損撥補議案。
1.事實發生日:103/06/30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3/06/30股東會議重大決議事項。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承認本公司102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102年度虧損撥補議案。(3)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程序」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5)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6)通過董事及監察人改選案。(7)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
1.發生變動日期:103/06/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本公司董事長黎世明/科雅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司博特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林家楨/威航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董事:顏宏哲/科雅科技(股)公司 總經理董事:高文麟/科雅科技(股)公司 副總經理董事:旺玖科技(股)公司監察人:偉克國際投資(股)代表人:雷源萊/琉園(股)公司獨立董事監察人:林淑玲/瀚荃(股)公司 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黎世明 科雅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偉克國際投資(股)公司董事長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司博特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林家楨/威航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董事:顏宏哲/科雅科技(股)公司 總經理董事:高文麟/科雅科技(股)公司 副總經理董事:旺玖科技(股)監察人:林淑玲/瀚荃(股)公司 董事監察人:偉克國際投資(股)代表人:雷源萊/琉園(股)公司獨立董事4.異動原因: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黎世明59,792股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司博特創業投資(股)公司公司代表人:林家楨1,785,140股董事:顏宏哲214,216股董事:高文麟53,553股董事:旺玖科技(股)公司2,222,221股監察人:林淑玲0股監察人:偉克國際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雷源萊 411,778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0/06/30_103/06/297.新任生效日期:103/06/30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黎世明/顏宏哲/高文麟/英屬維京群島商司博特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林家楨/旺玖科技(股)公司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新任董事有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的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3/06/30_106/06/29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求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顏宏哲董事、高文麟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顏宏哲科雅微電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高文麟科雅微電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張江高科技園區郭守敬路351號2號樓503 C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信息產品的軟件設計及集成、制作、銷售自產產品、並提供相關技術諮詢和股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3/06/30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黎世明 科雅科技(股)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黎世明 科雅科技(股)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推舉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3/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事實發生日:103/03/272.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度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3.因應措施:擬提請103年度股東常會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科雅科技(股)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3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5/02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30公告內容:一、召開時間:民國103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二、召開地點:假瑞昱大樓八樓會議室(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園區二路9號8樓)三、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2.本公司102年監察人查核各項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民國102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本公司民國102年度虧損撥補議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3.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4.董事及監察人改選案5.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四)、臨時動議四、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宜:(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超過一項或超過300字者不予列入議案。(二)受理期間:自民國103年4月23日起至民國103年5月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3年5月2日17時前,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股東書面提案,書面提案內容上請註明股東戶號、戶名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或簽名,(郵寄者以民國103年5月1日前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方式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三)受理場所:科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室(地址:300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園區二路9號8樓/電話:03-5631051)。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3年5月2日起至民國103年6月30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03年5月1日(星期四)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民國103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1樓),電話:(02)2586-5859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5月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俾可享受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科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300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園區二路9號8樓)七、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30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 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第183條第2項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八、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九、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擬請本次股東常會解除本屆新選任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行為。十、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6/28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2/06/28股東常會重大決議事項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通過承認本公司101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通過承認本公司101年虧損撥補案(3)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公告序號:1主旨:雅科技(股)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2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3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8公告內容:公告事項:一、召開時間:民國102年6月28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二、召開地點:假本公司八樓會議室(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園區二路9號8樓)三、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2.本公司監察人查核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1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101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四)、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四、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宜:(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300字為限(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超過300字者不予列入議案。(二)受理期間:自民國102年4月23日起至民國102年5月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2年5月2日17時前,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股東書面提案手續,書面提案內容上請註明股東戶號、戶名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或簽名,(郵寄者以5月2日前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方式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三)受理場所:科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300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園區二路9號8樓總經理室/電話:03-5631051)。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2年4月30日起至民國102年6月28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最後過戶日民國102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1樓),電話:(02)2586-5859免費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受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300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園區二路9號8樓)七、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30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 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第183條第2項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八、特此公告。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黎世明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Winya(Cayman)Technology Inc.董事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0/06/30~103/06/29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求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6/29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01/6/29股東會議重大決議事項。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通過承認本公司100年之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通過承認本公司100年虧損撥補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4)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5)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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