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2/0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5/0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公道五路三段188號(本公司2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O三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O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他人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一O三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一O三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1.辦理本公司一○三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3.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3/0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5/07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訂於104年2月28日起至104年3月9日止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二).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三).受理股東提案處所:暐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地址:新竹巿公道五路三段188號 電話:(03)516-0111﹞。二、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一).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二).本次股東常會應選三名獨立董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本公司訂於104年2月28日起至104年3月9日,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名單者,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前述應檢附資料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具體要求,詳如下表:獨立董事 證明文件及具體要求(請詳述,如:畢業證書正本、副本或影本等)(1)學歷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壹份(2)經歷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提供在職證明書影本壹份或離職證明書影本壹份(3)當選後願任 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之承諾書正本壹份獨立董事承諾書(4)無公司法第30條 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正本壹份規定情事之聲明書(5)獨立董事專業資格、 1.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持股與兼職限制、 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獨立性之相關證明文件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提供國家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壹份)2.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四條之規定之聲明書正本壹份(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被提名人之身分證影印本(非居住者以護照為之)(三).本公司受理股東提名之審查標準: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2).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3).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4).未檢附前述「應檢附資料」所列相關證明文件。(5).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四).獨立董事受理提名期限結束後,將依法另提請董事會審查被提名獨立董事之相關作業。(五).受理股東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處所:暐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地址:新竹巿公道五路三段188號 電話:(03)516-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