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黎世明/顏宏哲/高文麟/英屬維京群島商司博特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林家楨/旺玖科技(股)公司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新任董事有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的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3/06/30_106/06/29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求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顏宏哲董事、高文麟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顏宏哲科雅微電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高文麟科雅微電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張江高科技園區郭守敬路351號2號樓503 C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信息產品的軟件設計及集成、制作、銷售自產產品、並提供相關技術諮詢和股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