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1.事實發生日:102/03/18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增資資金來源:101年度之盈餘。 (2)發行股數:1,198,5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1,985,000元。 (5)發行價格:不適用。 (6)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7)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約無償配發25.5股。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股東之股票股利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 ;股東亦可自行在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 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配合資本支出及研究發展計劃。 (12)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率發生變動而須修正 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13)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 (14)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法令修訂須予變更時,擬請股東常 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