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辦理減資致債權人公告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0/06/28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減資事宜,依公司法第二八一條準用第七十三條之規定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一. 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規定辦理。二. 本公司業經民國100年6月27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減資新臺幣110,047,024元,計銷除已發行股份 11,004,702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9,952,980元。三. 本公司債權人如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31日內 (100年6月28日至100年7月28日)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逾期將視為無異議。四. 特此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