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
1.事實發生日:111/03/24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事宜一、開會時間:民國111年6月23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32號4樓(本公司會議室)三、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2.一一○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一一○年度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4.一一○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報告。 (二)承認與討論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選舉事項 1.董事及監察人改選案。 (四)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11年4月25日至民國111年6月23日止。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擬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 理處所為本公司財務行政部(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32號4樓之1),受理 期間為自111年4月12日至111年4月22日止,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會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