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事宜。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7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9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7公告內容:1.時間: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上午九時。2.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1樓 (自由廣場會議中心)。3.報告事項:1). 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2). 九十九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3). 報告本公司買回股份執行情形4.承認事項: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虧撥補案。5.討論事項:無。6.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過戶期間為一百年四月二十九日至六月二十七日止。依據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辦理本公司召開股東會前受理持有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受理地點、受理期間等如下:受理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411號6樓。受理期間:民國一百年四月二十二日至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