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華堂實業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08/162.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度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公告(1)通過承認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通過承認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虧損撥補表。(3)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4)選舉董事五席及監察人二席案。(5)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0/08/16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唐上文/本公司董事長董事:日商 DAIWA PI PARTNERS CO. LTD./本公司董事董事:三彥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華安信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彭健豪/本公司董事監察人:陳同貴/本公司監察人監察人:謝達士/本公司監察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唐上文/本公司董事長董事:吳宏仁/本公司董事董事:日商 DAIWA PI PARTNERS CO. LTD./本公司董事董事:華安信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唐鈺/本公司董事監察人:陳同貴/本公司監察人監察人:謝敏鳳/本公司監察人4.異動原因: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唐上文:1,146,469股吳宏仁:383,118股日商 DAIWA PI PARTNERS CO. LTD.:3,750,000股華安信投資有限公司:2,534,265股唐鈺:1,192,167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7/06/27 ~ 110/08/157.新任生效日期:110/08/16 ~ 113/08/15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0/08/1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唐上文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所經營業務相同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0/08/16~113/08/15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0/08/16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唐上文/京華堂實業(股)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唐上文/京華堂實業(股)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110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6.新任生效日期:110/08/1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依金管會公告 「因應疫情本公司110年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1.事實發生日:110/07/29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股東常會展延事宜。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7/29(2)股東會召開時間:民國110年8月16日下午2:30時整。(3)股東會召開地點:宜蘭縣蘇澳鎮自強路12號1樓(龍德工業區服務中心會議室)。4.其他應敘明事項:列載於原定110年6月28日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
1.事實發生日:110/05/202.發生緣由:因應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3.因應措施:故本公司停止召開原訂股東會,後續將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延至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期間擇期召開,本次停止召開之原訂股東會日期:110/06/28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4/20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事宜3.因應措施: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0一、股東會召開時間:民國110年6月28日下午2:30時整。二、股東會召開地點:宜蘭縣蘇澳鎮自強路12號1樓(龍德工業區服務中心會議室)。三、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民國109年營業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民國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民國109年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民國109年度虧損撥補表。(三) 選舉暨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選舉董事五席及監察人二席案。3.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四、依照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10年4月29日,停止過戶期間為民國110年4月30日至110年6月28日。五、其餘未盡事宜,擬授權委由董事長全權處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開會前30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說明股東戶號及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二)受理股東提案:(1)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2)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含標點符號),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3)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議案:(i)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ii)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iii)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4)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茲訂定民國110年4月23日起至110年5月3日(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止為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受理處所為京華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58巷52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1.事實發生日:109/06/222.發生緣由:本公司109年度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公告(1)通過承認本公司民國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通過承認本公司民國一○八年度虧損撥補表。(3)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4/20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事宜3.因應措施: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4/20一、股東會召開時間:民國109年6月22日下午2:30時整。二、股東會召開地點:宜蘭縣蘇澳鎮自強路12號1樓(龍德工業區服務中心會議室)。三、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民國108年營業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民國108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民國108年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三) 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四)臨時動議四、依照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9年4月23日,停止過戶期間為民國109年4月24日至109年6月22日。五、其餘未盡事宜,擬授權委由董事長全權處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開會前30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說明股東戶號及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二)受理股東提案:(1)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2)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含標點符號),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3)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議案:(i)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ii)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iii)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4)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茲訂定民國109年4月21日起至109年5月4日(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止為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受理處所為京華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58巷52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1.事實發生日:108/09/19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本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就併購華乘人因設計(股)公司股份案之審議結果報告案。二.討論事項:(一)通過本公司以現金為對價之方式,取得華乘人因設計(股)公司百分之百股份案。(二)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三.選舉事項:無。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8/13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臨時會事宜3.因應措施: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8/13股東會召開時間:民國108年9月19日下午2:50時整。股東會召開地點:宜蘭縣蘇澳鎮自強路12號1樓(龍德工業區服務中心會議室)。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審議結果報告。(二)承認事項:無。(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擬進行以現金為對價之方式,取得華乘人因設計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份案。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四)臨時動議依照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8年8月20日,停止過戶期間為民國108年8月21日至108年9月19日。其餘未盡事宜,擬授權委由董事長全權處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開會通知書於股東臨時會開會前15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說明股東戶號及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1.事實發生日:108/06/28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度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公告(1)通過承認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通過承認本公司民國一○七年度虧損撥補表。(3)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5/072.發生緣由:本公司發言人異動事宜3.因應措施:(1)發生變動日期:108/05/07(2)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發言人:謝佩穎高級專員(3)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發言人:邱月卿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5)異動原因:職務調整。(6)生效日期:108/05/07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項異動將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
1.事實發生日:108/04/25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事宜3.因應措施: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4/25股東會召開時間:民國108年6月28日下午2:30時整。股東會召開地點:宜蘭縣蘇澳鎮自強路12號1樓(龍德工業區服務中心會議室)。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民國107年營業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民國107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二)承認事項1民國107年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民國107年度虧損撥補表。(三) 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臨時動議四、依照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8年4月29日,停止過戶期間為民國108年4月30日至108年6月28日。五、其餘未盡事宜,擬授權委由董事長全權處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開會前30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說明股東戶號及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二)受理股東提案:(1)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2)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含標點符號),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3)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議案:(i)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ii)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iii)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4)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茲訂定民國108年4月29日起至108年5月8日止為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受理處所為京華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58巷52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1.事實發生日:108/04/252.發生緣由:本公司107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3.因應措施:將依法提交108年股東常會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2/222.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撤銷107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108年2月1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80304270號函核准。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將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第4項,自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撤銷核准通知日起10日內,對已收取之有價證券價款,依法加算利息返還。二、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1.035%(註)/365】 (註: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07.11.05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為之。)三、實際退款日訂於民國108年02月27日,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以開立支票掛號郵寄支付。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2/122.發生緣由:本公司一○七年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453,96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34,539,68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7年8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3254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每股以新台幣11元溢價發行。另於107年11月06日向金管會申請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至108年02月15日,獲金管會於107年11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41181號函准予備查。惟因客觀環境影響無法順利完成資金募集,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本公司107年度現金增資案。3.因應措施:一、為確保本次現金增資案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之權益,待本撤銷案申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本公司將依法加計利息返還其所繳納之股款,並統一於實際退款日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實際退款日期再另行公告之。二、對於本補償方案之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註1)以支票及掛號郵寄或匯款方式退回已繳納股款及補償利息,退還股款計算方式如下:認購股款×【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1.035%(註2)/365】註1:補償方案之實際退款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撤銷後以確定已繳款人可收到退回款項之日期為之。註2: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07.11.05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為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次申請撤銷107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尚未經金管會核准,將於收到金管會核准函後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11/222.發生緣由:本公司代理發言人、財務暨會計主管追認通過3.因應措施:(1)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代理發言人、財務暨會計主管:鍾玲慧副理(2)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3)異動原因:職務調整(4)生效日期:107/11/224.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07年11月22日董事會補追認通過。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107年度現 金增資案 特定人繳款期間暨補償作業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107/11/162.發生緣由: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申請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三個月案,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11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41181號函核准。3.因應措施:為確保員工及原股東之權益,本公司擬訂相關補償方案如后:(一)本公司因延長繳款期間,為確保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特訂定本補償方案。(二)適用對象:本公司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及員工。(三)申請期間:自本補償方案公告日預計為一○七年十一月九日起迄一○七年十二月十日止。(四)申請方式:(1)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預計為一○七年十一月九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如仍維持認購意願,請填具「繼續認購聲明書」(附件A),預計於一○七年十一月九日起迄一○七年十二月十日,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窗口(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58巷52號一樓),逾期未送(寄)達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2)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預計為一○七年十一月九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附件B),檢附認股繳款書存查聯影本加蓋股東原留印鑑預計於一○七年十一月九日起迄一○七年十二月十日,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窗口(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58巷52號一樓),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3)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預計為一○七年十一月九日)前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因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特定人繳款期間延長而欲認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者,請於一○七年十一月九日起迄一○七年十一月十九日與本公司聯繫,本公司將再提供「認股繳款書」,並請至本次現金增資股款代收機構-第一商業銀行全省各分行繳納認購股款,逾期未繳納者,視同放棄本次現金增資認購權利。(五)原認購股款之員工及原股東選擇退還股款者,其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1.035%(註一)/365】註:1.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07.11.05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為之。2.實際退款日暫訂為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係以確定已繳款人可收到退回款項之日期為之;另應退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方式退還。(六)本公司申請延長繳款期間後,若仍未能於一○八年二月十五日募集資金完成,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員工及原股東所繳納之股款,退款金額之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1.035%(註一)/365】註:1.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07.11.05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為之。2.實際退款日暫訂為一○八年二月十五日,係以確定已繳款人可收到退回款項之日期為之;另應退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方式退還。4.其他應敘明事項:願負責補償承諾書本公司一○七年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453,96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34,539,68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3254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每股以新台幣11元溢價發行。惟因客觀環境影響及考量市場環境變化,致無法順利於三個月內募集完成,為順利募集本次資金,京華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業經董事長核准擬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三個月至一○八年二月十五日。若因繳款期間延長,致原股東、員工及投資人權利受損,本人願負損害賠償責任。此致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立書人:唐上文中華民國 一○七 年 十一 月 六 日
1.事實發生日:107/09/302.發生緣由:本公司代理發言人、財務暨會計主管異動事宜3.因應措施:(1)發生變動日期:107/09/30(2)舊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代理發言人、財務暨會計主管:吳佩芳經理(3)新任者姓名、職級及簡歷:代理發言人、財務暨會計主管:鍾玲慧副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5)異動原因:原財會主管因個人生涯規劃辭職。(6)生效日期:107/09/30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近期董事會決議通過後,依相關規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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