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儀大(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99/06/042.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99/06/04董事會之決議。6.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擬透過第三地在大陸上海投資增設公司,註冊資金美金1,000萬元,應先行到位美金200萬元,以大陸子公司利潤再投資方式,按目前持股比例計投資美金164.0680萬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12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29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新樂路36號四樓本公司教育訓練中心4.召集事由:不適用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5/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29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股東會開會時間: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正二、股東會開會地點:台南市新樂路36號四樓本公司教育訓練中心三、股東會會議內容:(一)、報告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2、九十八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3、九十八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4、轉投資各子公司及重大投資執行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討論九十八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討論「公司章程」修訂案。3、討論「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4、討論「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99年4月12日董事會決議如下:(一) 1.擬以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未分配盈餘28,739,9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計2,873,990股,每股面額10元。2.盈餘轉增資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亦可自行在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面額以現金給付(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畸零股之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3.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4.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5.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事實需要修訂,須予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二) 擬以本公司未分配盈餘28,739,910元,分配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現金股利500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三) 本盈餘分配案,俟九十九年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權、除息基準日。五、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三十八日(五月二十一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南市新樂路36號)。六、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九十九年五月一日起至六月二十九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四月三十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洽或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七、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八、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逕向台新銀行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九、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12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一)股東現金股利28,739,910元(每仟股配發500元)(二)股東股票股利28,739,90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1.以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未分配盈餘28,739,9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計2,873,990股,每股面額10元。2.盈餘轉增資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亦可自行在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面額以現金給付(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畸零股之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3.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4.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5.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6.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事實需要修訂,須予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二)以本公司未分配盈餘28,739,910元,分配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現金股利500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三)本盈餘分配暨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將提請99年6月29日本公司召開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承認通過。(四)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1,030,050元及董監事酬勞3,862,700元。(五)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及董監事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者,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本公司考量公司章程規定及激勵員工,擬議配發九十八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之分配總金額4,892,750元與九十八年度認列費用帳列金額3,433,511元有差異數1,459,239元,將列為九十九年度費用。
1.事實發生日:99/04/122.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99年4月12日董事會決議將於99年6月29日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有關受理股東提案權公告如下:一、股東會開會時間:99年6月29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整。二、開會地點:台南市新樂路36號四樓(本公司)教育訓練中心三、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如下:(一)股東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99年4月26日起至99年5月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99年5月5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本公司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處所:儀大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南市新樂路36號會計處,電話:(06)2616999#522)(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七)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一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四、特此公告。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3/18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上海美樂紡織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上海儀華公司投資上海美樂公司,持股比率37.5%(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1371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05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64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6900(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資金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4095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58295.計息方式:年息6%6.還款之:(1)條件:100年3月18日前還款(2)日期:100年3月18日前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248.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3/09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上海美樂紡織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美樂公司為儀大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大陸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3067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2105(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44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6505(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56505(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充實營運資金提供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4095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5829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到期償還即解除保證責任(2)日期:背書保證期限為借款日起1年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8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12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3/092.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99/03/09董事會之決議。6.因應措施:一、大陸蕪湖儀徽服飾有限公司與上海儀松服飾有限公司(皆由本公司間接持股82.034%之第三地子公司(香港)盛發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依大陸規定註冊資本額需到位,及因應擴充大陸內需市場資金週轉需要,擬辦理現金增資。二、蕪湖儀徽服飾有限公司現金增資美金2,200,000元,所需資金由第三地子公司(香港)盛發控股有限公司之自有資金支應,依本公司間接持股比率82.034%,計投資美金1,804,748元。三、上海儀松服飾有限公司現金增資美金1,719,148元,所需資金由第三地子公司(香港)盛發控股有限公司之自有資金支應,依本公司間接持股比率82.034%,計投資美金1,410,286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3/09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FLANNEL CO.,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FLANNEL公司為儀大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海外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3067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4102(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44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8502(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98502(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出口押匯及充實營運資金等借款提供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283(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3500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到期償還即解除保證責任(2)日期:背書保證期限為借款日起3年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8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12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3/042.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99/03/04地震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1/192.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儀大集團與聯合授信銀行團簽署聯合授信合約,儀大公司提供所持有香港子公司永富盛公司之所有股權(港幣35,249,400元)設定質權予額度管理銀行,並將永富盛公司所持有香港盛發控股有限公司之股票提交額度管理銀行保管。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1/19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FLANNEL公司為儀大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海外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87105(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9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9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90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聯合授信案提供連帶保證,用於償還既有金融負債及充實營運週轉金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不適用(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57479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8631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到期償還即解除(2)日期:不適用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72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96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1/192.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儀大集團與聯合授信銀行團簽署聯合授信合約,授信額度為新臺幣伍億玖仟萬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1/13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上海美樂紡織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上海儀華公司投資上海美樂公司,持股比率37.5%(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1371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7355(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3450(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0805(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資金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4065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57105.計息方式:年息6%6.還款之:(1)條件:100年1月13日前還款(2)日期:100年1月13日前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248.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12/23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間接持股82.03%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3067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9407(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6555(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45962(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45962(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儀華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保證責任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2141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34897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到期償還,解除保證責任(2)日期:一年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49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12/23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上海美樂紡織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間接持股82.03%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3067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08659(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6555(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2104(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92104(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不適用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4125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5947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不適用(2)日期:不適用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49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12/23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儀華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保證責任(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30673(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9407(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45962(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45962(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6555(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儀華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保證責任(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上海美樂紡織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美樂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保證責任(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30673(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08659(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2104(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92104(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6555(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不適用(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儀勝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儀勝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保證責任(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30673(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000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0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不適用(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斐樂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斐樂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保證責任(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30673(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1800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18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8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不適用(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FLANNEL CO.,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FLANNEL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保證責任(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30673(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8589(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8589(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28589(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不適用(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上海儀松服飾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儀松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保證責任(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30673(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314(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314(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0314(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不適用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8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12/232.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因應未來營運需求,擬在境外增設一公司,調整對外投資架構。二、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向相關機關辦理投資架構調整變更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12/08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上海美樂紡織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上海儀華公司投資上海美樂公司,持股比率37.5%(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1371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677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3550(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320(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資金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4125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59475.計息方式:年息6.5%6.還款之:(1)條件:99年6月9日前還款(2)日期:99年6月9日前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218.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12/08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斐樂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30673(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資金週轉(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2083(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169(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資金週轉(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間接持股82.03%之母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27453(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4916(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資金週轉(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上海美樂紡織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持股37.5%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1371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32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資金週轉(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蕪湖儀徽服飾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互為集團內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1371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6734(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資金週轉(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蕪湖儀徽服飾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互為集團內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4238(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1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資金週轉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214.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12/072.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自98年12月19日起股務業務變更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原係委由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處理),凡本公司股東自98年12月19日起洽辦股務代理相關業務,敬請與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聯絡。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營業地址如下: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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