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桃園有線(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8/17
2.發生緣由:修正封面、封底、第15、17、19、21、24、28、31、
57及132頁部分內容。
3.因應措施:更正後110年度股東會年報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修正封面、封底、第15、17、19、21、24、28、31、
57及132頁部分內容。
3.因應措施:更正後110年度股東會年報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1/06/13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凱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鴻紳;北桃園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凱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鴻紳;北桃園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重新改選
6.新任生效日期:111/06/13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凱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鴻紳;北桃園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凱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鴻紳;北桃園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重新改選
6.新任生效日期:111/06/13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06/13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王鴻紳
(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謝明益
(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吳騰芳
(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林志燃
(5)缺額
監察人
(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鄭為庠
(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祁亞文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新任董事:
(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王鴻紳
(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謝明益
(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吳騰芳
(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林志燃
(5)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巫宗嶽
新任監察人:
(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鄭為庠
(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祁亞文
4.異動原因:本公司因任期屆滿重新指派董事及監察人,其任
期皆由一一一年六月十三日至一一四年六月十二日止,共計三年。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新任董事:
(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王鴻紳;118,675,541股
(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謝明益;118,675,541股
(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吳騰芳;118,675,541股
(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林志燃;118,675,541股
(5)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巫宗嶽;118,675,541股
新任監察人:
(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鄭為庠;118,675,541股
(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祁亞文;118,675,541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06/17~111/06/16
7.新任生效日期:111/06/13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重新指派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王鴻紳
(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謝明益
(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吳騰芳
(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林志燃
(5)缺額
監察人
(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鄭為庠
(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祁亞文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新任董事:
(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王鴻紳
(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謝明益
(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吳騰芳
(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林志燃
(5)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巫宗嶽
新任監察人:
(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鄭為庠
(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祁亞文
4.異動原因:本公司因任期屆滿重新指派董事及監察人,其任
期皆由一一一年六月十三日至一一四年六月十二日止,共計三年。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新任董事:
(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王鴻紳;118,675,541股
(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謝明益;118,675,541股
(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吳騰芳;118,675,541股
(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林志燃;118,675,541股
(5)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巫宗嶽;118,675,541股
新任監察人:
(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鄭為庠;118,675,541股
(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祁亞文;118,675,541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06/17~111/06/16
7.新任生效日期:111/06/13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重新指派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代行111年股東常會職權)通過解除 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王鴻紳、董事謝明益、董事吳騰芳、
董事林志燃、董事巫宗嶽及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6/13~114/06/12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王鴻紳、董事謝明益、董事吳騰芳、
董事林志燃、董事巫宗嶽及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6/13~114/06/12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聯貸共同借款公司與聯貸銀行團 簽訂新台幣460億元整聯合授信合約。1.事實發生日:110/08/122.契約相對人:以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額度管理銀行之授信銀行團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0/08/18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七年期新台幣460億元聯合授信案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公司既有之金融負債將全數由本授信案撥款清償。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為再融資本公司於104年11月24日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額度管理銀行之授信銀行團洽借授信總額度新台幣590億元整之聯合授信案之貸款及支應營運資金周轉使用及資本支出等資金用途。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8/06/1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王鴻紳(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謝明益(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吳騰芳(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鄧儒宗(5)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孫正德監察人(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鄭為庠(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祁亞文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新任董事:(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王鴻紳(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謝明益(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吳騰芳(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鄧儒宗(5)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孫正德新任監察人:(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鄭為庠(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祁亞文4.異動原因:本公司因任期屆滿重新指派董事及監察人,其任期皆由一○八年六月十七日至一一一年六月十六日止,共計三年。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新任董事:(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王鴻紳;118,675,541股(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謝明益;118,675,541股(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吳騰芳;118,675,541股(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鄧儒宗;118,675,541股(5)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孫正德;118,675,541股新任監察人:(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陳治平;118,675,541股(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王建文;118,675,541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5/06/13~108/06/127.新任生效日期:108/06/17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重新指派故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代行108年股東常會職權)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王鴻紳、董事謝明益、董事吳騰芳、董事鄧儒宗、董事孫正德及凱擘股份有限公司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8/06/17~111/06/16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8/06/17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凱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鴻紳;北桃園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凱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鴻紳;北桃園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重新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8/06/1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監事因任期屆滿,唯一法人股東凱擘股份 有限公司重新指派新任董監事名單。1.發生變動日期:105/06/1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王鴻紳(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謝明益(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吳騰芳(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彭夏強(5)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鄧儒宗監察人(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鄭為庠(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劉中勝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新任董事:(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王鴻紳(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謝明益(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吳騰芳(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彭夏強(5)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鄧儒宗新任監察人:(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鄭為庠(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劉中勝4.異動原因:本公司任期屆滿由唯一法人股東凱擘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指派新任董監事,其任期皆由一○五年六月十三日至一○八年六月十二日止,共計三年。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新任董事:(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吳騰芳;72,077,061股(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謝明益;72,077,061股(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揭朝華;72,077,061股(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彭夏強;72,077,061股(5)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鄧儒宗;72,077,061股新任監察人:(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張維玲;72,077,061股(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何正宏;72,077,061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2/03/25~105/03/247.新任生效日期:105/06/13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重新指派故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 止之限制。1.股東會決議日:105/06/1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王鴻紳、董事謝明益、董事吳騰芳、董事彭夏強、董事鄧儒宗及凱擘股份有限公司。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5/06/13~108/06/12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係唯一法人股東,依公司法第一二八條之一規定,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
1.董事會決議日:105/06/13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凱擘(股)公司代表人王鴻紳;北桃園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凱擘(股)公司代表人王鴻紳;北桃園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新屆次重新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5/06/1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及聯貸共同借款公司與聯貸銀行團簽訂新台幣590億元整 聯合授信合約。1.事實發生日:104/11/242.契約相對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銀行。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11/24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七年期新台幣590億元聯合授信案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公司既有之金融負債將全數由本授信案撥款清償。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為再融資本公司於99年12月17日與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管理銀行之授信銀行團洽借授信總額度新台幣52,400,000,000元整之聯合授信案之貸款及支應營運資金周轉使用等資金用途。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4/06/11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凱擘(股)公司代表人吳騰芳;北桃園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凱擘(股)公司代表人王鴻紳;北桃園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5.異動原因:原任董事長吳騰芳君因個人因素請辭董事長乙職,重新推舉王鴻紳君擔任新任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4/06/1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二年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即除權配股基準日)案公告公告內容:北桃園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主旨: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公告依據:依據本公司一○三年六月六日第七屆第六次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之事由:分配普通股股東股票股利。二、分派股票股利總額:分配普通股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以下同)一一九、八八六、三一○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2.6040元)。三、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壹股分派股票股利2.6040元。四、除權配股基準日:民國一○三年八月廿九日。五、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迄日期:民國一○三年八月廿五日起至一○三年八月廿九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八月廿二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以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 至本公司股務部(桃園市大興西路二段63號,電話:03-3015150)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權利六、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於一○二年六月六日召開之第七屆第二次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決議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以下同)一三○、三九二、九○○元整及配股除權暨增資基準日,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二年八月二十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2416號函核備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北桃園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三五○、○○○、○○○元整,分為三五、○○○、○○○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三三○、○○○、○○○元整,分為三三、○○○、○○○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桃園市大興西路二段63號10樓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增資資金來源:自一○一年度盈餘中分派股東股票股利一三○、三九二、九○○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三.九五一三元)。2.發行股數:一三、○三九、二九○股。3.每股面額:壹拾元。4.發行總金額:一三○、三九二、九○○元。5.發行價格:不適用。6.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7.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普通股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三九五.一三股。分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部分,改以現金分配,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8.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八、本次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本公司本次盈餘轉增資後,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八○○、○○○、○○○元整,實收資本額四六○、三九二、九○○元整,計發行普通股四六、○三九、二九○股。參、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一○二年八月三十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一○二年八月廿六日至一○二年八月三十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一○二年八月廿三日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課(桃園縣桃園市大興西路二段63號10樓,電話:03-3015150)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之權利。肆、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即除權配股基準日)案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即除權配股基準日)案公告公告內容:北桃園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主旨: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公告依據:依據本公司一○二年六月六日第七屆第二次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之事由:分配普通股股東股票股利。二、分派股票股利總額:分配普通股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以下同)一三○、三九二、九○○(每股配發股票股利3.9513元)。三、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壹股分派股票股利3.9513元。四、除權配股基準日:一○二年八月三十日。五、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迄日期:民國一○二年八月廿六日起至一○二年八月三十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八月廿三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以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 至本公司股務部(桃園市大興西路二段63號,電話:03-3015150)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權利六、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102/03/25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騰芳(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吳騰芳(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5.異動原因:本公司董事任期屆滿,由本公司唯一法人股東凱擘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指派五名董事及二名監察人,並依公司章程規定推舉董事長,其任期自中華民國一○二年 三月廿五日起至一○五年三月廿四日止。 6.新任生效日期:102/03/2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監事因任期屆滿,唯一法人股東凱擘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指派新任董監事名單。1.發生變動日期:102/03/2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 (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吳騰芳 (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謝明益 (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揭朝華 (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彭夏強 (5)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鄧儒宗 監察人 (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張維玲 (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何正宏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新任董事: (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吳騰芳 (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謝明益 (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揭朝華 (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彭夏強 (5)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鄧儒宗 新任監察人: (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張維玲 (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何正宏 4.異動原因:本公司任期屆滿由唯一法人股東凱擘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指派新任董監事,其任期皆由一○二年三月廿五 日至一○五年三月廿四日止,共計三年。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新任董事: (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吳騰芳;33,000,000股 (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謝明益;33,000,000股 (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揭朝華;33,000,000股 (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彭夏強;33,000,000股 (5)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鄧儒宗;33,000,000股 新任監察人: (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張維玲;33,000,000股 (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何正宏;33,000,00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8/12/16~101/12/097.新任生效日期:102/03/25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重新指派故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年度現金股利分配基準日暨發放日公告公告內容:北桃園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主旨: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公告依據:依據本公司一○一年六月十三日第六屆第二十次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之事由:分配普通股股東現金股利。二、分派現金股利總額:分派現金股利共計新台幣一二八、九二一、一○○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3.9067元)。三、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壹股分派現金股利3.9067元。四、現金股利分配基準日:民國一○一年九月五日。五、現金股利發放日:民國一○一年九月五日。六、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迄日期:民國一○一年九月一日至一○一年九月五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八月卅一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以前親臨或郵寄 (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部(桃園市大興西路二段63號,電話:03-3015150)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權利。七、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現金股利分配基準日暨發放日公告公告內容:北桃園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主旨: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公告依據:依據本公司一○○年六月廿七日第六屆第十六次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及一○○年八月廿三日第六屆第十七次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之事由:分配普通股股東現金股利。二、分派現金股利總額:分派現金股利共計新台幣六九、一一八、五○○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2.09元)。三、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壹股分派現金股利2.09元。四、現金股利分配基準日:民國一○○年九月三十日。五、現金股利發放日:民國一○○年九月三十日。六、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迄日期:民國一○○年九月廿六日至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月廿三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以前親臨或郵寄 (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部(桃園市大興西路二段63號,電話:03-3015150)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權利。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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