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耐公司(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94/08/292.發生緣由: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行政院金融監都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4年08月24日金管證一字第0940136082號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通過(請輸入”董事會”或”股東會”:董事會2.決議日期:94/08/223.董事及監察人承諾收購公司股票起始日期:不適用4.前開收購價格之計算方式:不適用5.前開收購期限:不適用6.寄發董事會或股東會開會通知日前一日止,董事及監察人之持股股數:不適用7.前開董事及監察人之持股股數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不適用8.各董事`監察人個別收購比率 :不適用9.其它應敘明事項:發生緣由:依據中華民國證券櫃買中心中華民國94年8月18日證櫃監字第0940201189號公告,本公司依規定自94年8月24日起終止興櫃股票交易.
主旨: 更正嘉耐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壹、本公司於民國93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2,544,27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部份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3年8月18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6798號函核准發行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嘉耐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有關電子工業用瓷粉之製造加工及買賣。2.有關電瓷基板之製造加工及買賣。3.有關電容器之加工製造及買賣。4.有關電容器製造之機器設備進出口貿易業務。5.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296,927,380元整,分為29,692,738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54,427,380元整,分為25,442,738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中壢市過嶺里民族路六段二六○號。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79,870,110元整,分為27,987,011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後:1.本次股息轉增資發行新股之配股方式,以民國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中依章程提撥之股息計新台幣25,442,73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544,27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2.本次股息轉增資發行新股之配股方式,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現金發放,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九、增資計劃用途:支應未來資本支出及充實營運資金。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印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股東紅利現金股利新台幣2,093,064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082元,又另分派員工現金紅利93,025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肆、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93年10月25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3年10月21日起至93年10月2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3年10月20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妥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九十三年四月十五日二、股東會召開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正。三、開會地點:嘉耐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地址:桃園縣中壢市民族路六段260號)。四、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運及財務報告2.監察人查核本公司九十二年決算報告 (二)承認事項:1.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承認案2.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3.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辦理盈餘轉增資無償配股發行新股2.修訂公司章程案,如附件3.申請上櫃案4.訂定「海外轉投資事業管理辦法」5.訂定「長短期投資管理辦法」6.訂定「集團企業、特定公司及關係人交易作業程序」7.訂定「董事會議事規則」8.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含子公司) 9.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含子公司)10.修訂「資金貸於他人作業程序」(含子公司)11.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含子公司)12.修訂「子公司管理辦法」13.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14.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四)選舉事項: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五、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起至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四月二十九日下午四時卅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地址:桃園縣中壢市民族路六段260號)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 (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開會通知本公司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屆時如未收到及有疑問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查詢。電話:(0三)四九0三八二九。 (三)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前三十五日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縣中壢市民族路六段260號)。六、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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