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亞生物科技(上)公司公告
1.股東會日期:106/06/022.重要決議事項: 承認105年度虧損撥補案。 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暨變更公司名稱為「高端疫苗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案。 通過辦理初次上市(櫃)掛牌前現金增資提撥新股承銷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本公司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疾管署)簽署「卡介苗」與「抗蛇毒血清」技術移轉合約1.事實發生日:106/04/27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4/27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疾管署簽訂卡介苗與抗蛇毒血清兩項產品之生產技術移轉合約,疾管署將視需要提供訓練、指導公司進行試製及後續藥證申請之協助。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將依約支付技術授權金外,若產品技轉成功取得藥證並上市銷售,將對公司之財務及業務具有正面影響。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疾管署簽訂卡介苗與抗蛇毒血清兩項產品之生產技術移轉合約,疾管署將指導公司進行試製生產及後續藥證取得協助;基亞疫苗完成技轉與生產銜接準備後,將穩定供應國內市場,同時配合南向政策,拓展海外。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4/272.發行股數:14,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40,000,000元整。5.發行價格:採溢價發行,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7元整。6.員工認購股數:發行新股總數12.5%之股份,計1,750,0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之87.5%,計12,25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每仟股可認購100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6/06/0813.最後過戶日:106/06/03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6/04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0816.股款繳納期間:106/06/13~106/07/13(原股東及員工)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2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4/262.公司名稱:基亞疫苗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因適逢股東常會停過期間及為顧全股東權益,經董事會決議申請延長募資期間至106年7月31日止,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4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14927號函准予備查。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係於106年3月28日取得現金增資申報生效在案。
本公司執行的H7N9新型流感疫苗一/二期臨床試驗成果報 告已經獲得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衛福部食藥署)審 核通過同意備查1.事實發生日:106/04/202.公司名稱:基亞疫苗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H7N9流感疫苗已完成一二期臨床試驗,臨床試驗結果業已取得衛福部食藥署審核通過,同意備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AT-501 H7N9新型流感疫苗(2)用途:預防H7N9新型流感。(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將依照法規單位要求,完成一、二、三期臨床驗證,並申請新藥查驗登記審查以 取得藥證。(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已完成一、二期臨床試驗。臨床三期試驗設計同步著手進行中,後續將向法規單 位提出第三期臨床試驗申請。(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將依法規單位要求執行第三期臨床試驗,並提出新藥查驗登記申請藥證。(6)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06/04/192.公司名稱:基亞疫苗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計 增加股本新台幣14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106 年3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0889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由於本次現金增資期間適逢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期間(4月4日至6月2日)而致無法訂 定認股基準日,另為使原股東及員工有充足繳款期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金管 會申報擬延長106年現金增資募集期間至7月底止。6.因應措施: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延長等相關事宜,將俟金管會核准後另行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19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正式編制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經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單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以下簡稱募發準則)第六十條之九規定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2,500,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2,5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以不低於發行日本公司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註),且不得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認股購價格。實際認股價格由董事會視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但發行日已為上市或上櫃公司者,其認股價格則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註)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二.權利期間:(一)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表之時程行使認股。認股權 憑證之存續期間為6年,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可行使認股比例之時程以 下表為原則: 時 程 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比例 屆滿2年(即第3年起) 50% 屆滿3年 75% 屆滿4年 100%(二)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保密規定者,公司 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證予以收回並註銷。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一)自願離職及留職停薪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 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屬留職停薪者,其未具行使權利之認 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之,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 本條第二項所定認股權證之存續期間為限。(二)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除聘任合約另有規定外,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 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 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唯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 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三)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未具行使權之 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四)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 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 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唯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 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2.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 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 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唯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 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五)資遣及開除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或開除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 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或得由總經理專案 核准,並呈董事會核備後依本條第二項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 時限。(六)調職 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 。為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得由總經理專案核准,並呈董事會核備後依本條第二 項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訂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七)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
1.事實發生日:106/03/152.公司名稱:基亞疫苗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第二屆第11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一、通過本公司「變更公司中文名稱並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乙案二、通過本公司「申請股票登錄上市(櫃)掛牌案」乙案三、通過本公司「辦理初次上市(櫃)掛牌前之現金增資提撥新股承銷案」乙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15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其他調整事項F:資本公積發行溢價彌補之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1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02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二段18號1樓112會議室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105年度營運計畫執行情形 (二)承認事項 1.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5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定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辦理初次上市(櫃)掛牌前之現金增資提撥新股承銷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0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02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及處所:106年3月28日至106年4月7日新竹縣302竹北市生醫三路68號。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15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4,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40,000,000元。6.發行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25~35元之區間範圍內,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依實際發行條件決定。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750,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2.5%,計1,7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7.5%,計12,25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10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之權利義務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案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決定增資認股基準日及增資發行條 件等相關事宜。(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定進度及 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議定,未來如 因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 權處理之。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142.報導日期:106/02/203.報導內容:本公司H7N9疫苗進三期臨床試驗,產值上看60億之相關報導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新型流感(H7N9)疫苗目前已完成第一/二期臨床試驗,其結案報告送衛福部審核中。有關H7N9產值可望衝高到40至60億元之報導內容,係屬媒體臆測,並非本公司對外公告之資訊。另有關新型流感(H7N9)疫苗之三期臨床試驗及整廠輸出計劃係屬規劃中之業務,將依規定公告揭露。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與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簽訂登革熱疫苗授權合約 並取得17個國家授權。1.事實發生日:105/11/17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5/11/17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NIH簽訂登革熱疫苗授權合約取得研發、生產、銷售及再授權等完整權利,授權區域共17個國家,包含台灣、韓國、澳洲、印度、東南亞7國(菲律賓、印尼、越南、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巴基斯坦)及中東6國(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科威特、巴林、葉門、卡達)。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依約需支付一定金額的授權金及權利金;若產品開發成功,將對公司之財務及業務具有正面影響。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本授權案可增加公司產品多樣化並可強化生產疫苗之技術能力及拓展相關市場。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5/11/1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世忠 本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燦堅 本公司副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因應營運需要,擬委任本公司副董事長擔任總經理職務。6.新任生效日期:105/11/1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32.報導日期:105/10/173.報導內容:有關本公司開發類病毒顆粒技術登革熱疫苗之相關報導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業於105年9月中旬與美國疾管局簽訂開發類病毒顆粒之登革熱疫苗共同研發 合約;另本公司之竹北疫苗廠擬於105年10月26日舉行落成典禮。因竹北工廠尚在 認證準備中,產能係規劃目標,尚未正式量產。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42.報導日期:105/10/053.報導內容:有關本公司開發類病毒登革熱疫苗之相關報導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業於105年9月中旬與美國疾管局簽訂開發類病毒顆粒之登革熱疫苗共同研發 合約,研發團隊將陸續於美國CDC實驗室及竹北疫苗廠進行研發工作;另本公司之竹 北疫苗廠擬於105年10月26日舉行落成典禮。本公司登革熱疫苗產品尚在研發中,將 視產品開發進度於事實發生日依相關規定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8/312.公司名稱:基亞疫苗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5年度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12,5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26元,總計新台幣325,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2)本公司訂定105年8月31日為增資基準日。
公告本公司105年度現金增資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1.事實發生日:105/08/22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考量。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 福又達生物科技(股)公司 540,000 100% 董事 賽宇細胞科技(股)公司 494,200 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已洽特定人認購之。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06/282.發行股數:12,5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25,000,000元整。5.發行價格:採溢價發行,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6元整。6.員工認購股數:發行新股總數12%之股份,計1,500,0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之88%,計11,0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每仟股可認購100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5/07/1813.最後過戶日:105/07/13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7/14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7/1816.股款繳納期間:105/07/22 ~ 105/08/22(原股東及員工) 105/08/23 ~ 105/09/01(特定人)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2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為新台幣125,00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06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 105002432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52.報導日期:105/06/223.報導內容:有關本公司產品進度及申請上市櫃之相關報導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腸病毒EV71疫苗已完成二期臨床收案及流感H7N9正在二期臨床試驗結案中。 有關媒體報導本公司兩項疫苗產品臨床三期試驗、蛋白質藥物開發製造、105年第 4季取得科技事業函文及明年申請上市櫃等內容尚屬規劃中業務,相關進度本公司 將依事實發生時間公告申報。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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