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奧圖碼科技(未)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19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不適用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
1.事實發生日:2011/03/21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處分轉投資大陸子公司上海透明思考琉璃藝術品有限公司股權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總金額人民幣16,104仟元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上海透明思考琉璃藝術品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2,500仟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0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藝術水晶、玻璃製品之製造買賣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人民幣20,479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人民幣788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1,000仟元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4,915仟元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53.81%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4.92%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100.14%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4,915仟元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53.81%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4.92%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100.14%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96年投資利益新台幣17,121仟元97年投資損失新台幣73,115仟元98年投資損失新台幣2,781仟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美金0元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柏富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及上海百付企業服務有限公司;無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處分利益約新台幣39百萬元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琉璃工房志業(股)公司董事長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營運規劃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股權處分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2011/03/21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處份轉投資大陸子公司上海透明思考琉璃藝術品有限公司股權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總金額人民幣24,156仟元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上海透明思考琉璃藝術品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2,500仟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0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藝術水晶、玻璃製品之製造買賣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人民幣20,479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人民幣788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1,500仟元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2,650仟元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200%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8%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63%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2,650仟元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200%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8%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63%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96年投資利益新台幣33,556仟元97年投資損失新台幣42,627仟元98年投資利益新台幣5,442仟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美金0元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柏富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及上海百付企業服務有限公司;無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處分利益約港幣16百萬元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香港琉璃工房董事張毅先生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營運規劃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董事會授權董事張毅先生全權處理股權處分相關事宜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0/03/213.報導內容:今年在自有品牌的投影機出貨量目標可達70萬至80萬台,再創新高,成長二位數可期。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載數據純係媒體自行推估。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濟日報C4版。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0/02/243.報導內容:隸屬於琉璃奧圖碼(3565)旗下的琉璃工房,則自今年積極發展副品牌LIULI LIVING,預計今年光是在台灣即可衝出上億產值。今年琉璃工房在兩岸亦準備擴展快速,光是大陸市場即預估達到10億人民幣,而台灣則預計達新台幣7億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載數據純係媒體自行推估。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工商時報B6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1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13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五樓劇院(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108號5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二、承認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三、選舉事項全面改選第四屆董事(非獨立董事四席及獨立董事三席)案。四、討論事項(1)擬請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13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案之期間為100年4月6日起至100年4月15日,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止。受理股東提案處所:琉璃奧圖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108號5樓),其他相關事宜將另行依規定公告之。二、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內容,俟股東常會四十日前補行公告之。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及財務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0/02/16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呂玉如、副總、代理發言人;陳慧玲、協理、財務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江靖斌、財務副總、代理發言人及財務主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公司內部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0/02/16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21823609.其他應敘明事項:100/02/16董事會通過
公告本公司或子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1.事實發生日:100/01/19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琉璃奧圖碼數碼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轉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3361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2034(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12034(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琉璃奧圖碼數碼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營運資金之授信額度擔保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654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99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終止(2)日期:合約終止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467223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32998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0.0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12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之相關資訊1.事實發生日:100/01/19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OPTOMA TECHNOLOGY,INC.(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轉投資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支應OPTOMA TECHNOLOGY,INC.短期資金需求之授信額度擔保(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33612(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1652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1652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826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不適用(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琉璃奧圖碼數碼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轉投資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琉璃奧圖碼數碼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營運資金之授信額度擔保(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33612(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12034(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2034(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琉璃奧圖碼數碼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營運資金之授信額度擔保(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LIU LI GONG FANG(U.S.A.),INC.(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轉投資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支應LIU LI GONG FANG(U.S.A.),INC.短期資金需求之授信額度擔保(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33612(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7869(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7869(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3304(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不適用(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香港琉璃工房志業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轉投資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支應香港琉璃工房志業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資金需求之授信額度擔保(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33612(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1652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1652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9661(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不適用(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琉璃工房志業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轉投資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支應琉璃工房志業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資金需求之授信額度擔保(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33612(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500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5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95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不適用(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琉璃奧圖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身(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關稅背書保證(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33612(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00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不適用(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琉璃工房志業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身(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關稅背書保證(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8808(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00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不適用(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OPTOMA EUROPE LIMITE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身(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關稅背書保證(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33612(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2055(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2055(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2055(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不適用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467223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32998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0.00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8/032.公司名稱:OPTOMA EUROPE LIMITED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99年6月衍生性金融產品資訊:99年6月遠期契約己沖銷契約契約總金額應為$1,901,214仟元誤植為$1,859,292仟元;遠期契約己沖銷契約本年度認列已實現損益金額應為$62,389仟元誤植為$60,460仟元。6.因應措施:依規定申請更正並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7/292.公司名稱:琉璃奧圖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98年度年報第22頁部份內容6.因應措施:上傳修正後98年度年報電子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9/07/082.法人名稱:中強光電(股)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中強光電(股)公司代表人:張威儀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中強光電(股)公司代表人:溫鴻緒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7/06/27~100/06/267.新任生效日期:99/07/08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主旨: 琉璃奧圖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九十九年股東常會(九十九年六月四日召開)決議通過配發股東現金股利60,477,096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75元。二、茲訂定現金股利發放日為99年7月30日,屆時將採用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發放。三、現金股利金額在新台幣100元以下者,請股東憑領取通知書逕洽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領取。四、特此公告。
公告本公司或子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1.事實發生日:99/06/30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OPTOMA TECHNOLOGY,INC.(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轉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76836(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820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282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82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續約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6391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3446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終止(2)日期:合約終止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25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3.678.其他應敘明事項:為美國子公司申請中國信託授信額度擔保美金400萬元續約,背書保證金額不變,背書保證期間為99/07/01~100/6/30
1.股東會日期:99/06/04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三、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四、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五、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99/06/0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中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毅先生及董事:楊惠姍小姐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張毅董事:楊惠姍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董事:張毅大陸事業名稱:阿哈圖文設計(上海)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執行董事董事:楊惠姍大陸事業名稱:小山堂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阿哈圖文設計(上海)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閔行區中春路7001號12幢105室小山堂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盧灣區泰康路25號103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阿哈圖文設計(上海)有限公司營業項目:動畫、圖文設計製作小山堂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營業項目:工藝品(文物除外)、裝飾畫、文具、珠寶首飾、玩具、箱包、服裝服飾、鞋帽、電子電器、日用雜貨的批發和進出口。藝術品的設計諮詢。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另董事張毅先生及楊惠姍小姐分別擔任阿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及董事乙職,爰依法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該二位董事擔任上述職務競業禁止之限制。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06/04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60,477,096元(以流通在外股數80,636,129股計算,每股配發新台幣0.75元)。4.除權(息)交易日:99/07/025.最後過戶日:99/07/05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7/06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7/108.除權(息)基準日:99/07/109.其他應敘明事項:另發放員工現金紅利10,672,429元;董監事酬勞0元。
1.事實發生日:99/05/272.公司名稱:OPTOMA EUROPE LIMITED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99年3月及4月衍生性金融商品資訊:99年3月及4月遠期契約未沖銷契約契約總金額應為$556,964仟元及$692,041仟元,誤植為$465,842仟元及$535,493仟元;遠期契約未沖銷契約公平價值應為$2,975仟元及$269仟元,誤植為$3,056仟元及$-1,027仟元;遠期契約未沖銷契約本年度認列未實現損益金額應為$-1,727仟元及$-4,395仟元,誤植為$-1,646仟元及$-5,691仟元。6.因應措施:依規定申請更正並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4/272.公司名稱:琉璃奧圖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財務報表第26頁之附註揭露事項:應付關係人款項關係人名稱更正。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98年度財報電子檔。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12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擬議配發股票股利計新台幣0元。(依面值分派每股新台幣0元)(2)擬議配發現金股利計新台幣60,477,096元。(依面值分派每股新台幣0.75元;若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息率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10,672,429元。(2)本次盈餘分派案需俟99/6/4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始生效力。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