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奧圖碼科技(未)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以供初次申請股票上櫃公開承銷案1.事實發生日:102/03/19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Liu Li Gong Fang (U.S.A.) Inc.(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578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5592(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5592(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118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償還借款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6055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98805.計息方式:依借款合約規定辦理6.還款之:(1)條件:無(2)日期:依借款合約規定辦理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58201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5.91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因借款金額為外幣計價,故轉換為新台幣申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2/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3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矽谷國際會議中心二樓會議室(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13號2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2)一○一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保留盈餘及特別盈餘公積之影響。 二、承認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3)擬請解除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3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股東提案權受理期間為102年04月03日起至 102年04月15日,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止。受理股東提案處所為琉璃奧圖碼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會計中心(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15號12樓),其他相關 事宜將另行依規定公告之。 二、本公司一○一年度盈虧撥補內容,俟股東常會四十日前補行公告之。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2/02/2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琇瑩、稽核室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育成、稽核室專案副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2/03/018.新任者聯絡電話:02-891186009.其他應敘明事項:102/02/27董事會通過
1.事實發生日:102/01/152.公司名稱:OPTOMA EUROPE LIMITED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01年10月及11月從事衍生性金融產品資訊交易公告內容修正如下:單位:仟元 101年10月份 非以交易為目的,不符合避險會計。 原公告 修正後 未沖銷交易契約公平價值 -7,711 -2,369 本年度認列未實現損益金額 -27,582 -22,241 單位:仟元 101年11月份 非以交易為目的,不符合避險會計。 原公告 修正後 未沖銷交易契約公平價值 -6,519 -1,792 本年度認列未實現損益金額 -26,391 -21,664 6.因應措施:依規定申請修正並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1/152.公司名稱:琉璃奧圖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01年10月各子公司資金貸放最高限額及各子公司背書保證最高額度公告內容修正如下: 單位:仟元 101年10月份 原公告 修正後 各子公司資金貸放最高限額 631,399 684,212 各子公司背書保證最高額度 1,692,581 1,700,409 6.因應措施:依規定申請修正並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1/012.法人名稱:中強光電(股)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洪永鎮先生;中強光電(股)公司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徐誌鴻先生;揚明光學(股)公司總經理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11/14~103/06/127.新任生效日期:102/01/0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同任期董事變動已達1/3
代子公司Dynamic Time Investments Limited公告資金貸與達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1.事實發生日:101/11/2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OPTOMA TECHNOLOGY, INC.(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Dynamic Time Investments Limited為持有OPTOMA TECHNOLOGY,INC. 100%股權之母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89455(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6744(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3488(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0232(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周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49769(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50215.計息方式:依借款合約規定辦理6.還款之:(1)條件:無(2)日期:依借款合約規定辦理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8856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4.99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因借款金額為外幣計價,故轉換為新台幣申報。
1.事實發生日:101/10/292.公司名稱:琉璃奧圖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基於營運考量,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於102年01月28日將原營業登記地址由「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108號5樓」遷址至「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15號12樓」。6.因應措施: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後續相關變更登記。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或子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上且 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1.事實發生日:101/10/16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琉璃工房志業(股)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有100%之轉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77305(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2500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5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89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支應琉璃工房志業(股)公司短期資金需求之授信額度擔保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9334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05707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終止(2)日期:合約終止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55461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98917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8.5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8.1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9/282.公司名稱:OPTOMA EUROPE LIMITED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01年8月從事衍生性金融產品資訊交易公告內容修正如下:單位:仟元 101年8月份非以交易為目的,不符合避險會計。 原公告 修正後未沖銷交易契約總金額 570,115 718,776已沖銷交易契約總金額 3,051,970 3,126,2196.因應措施:依規定申請修正並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Dynamic Time Investments Limited公告資金貸與達資 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1.事實發生日:101/09/26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琉璃奧圖碼科技(股)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琉璃奧圖碼科技(股)公司為持有Dynamic Time Investments Limited 股權100%之母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89455(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5440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4405(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償還借款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80636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23065.計息方式:依借款合約規定辦理6.還款之:(1)條件:無(2)日期:依借款合約規定辦理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98069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5.61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因借款金額為外幣計價,故轉換為新台幣申報
代子公司香港琉璃工房志業(股)公司公告資金貸與達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1.事實發生日:101/09/2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琉璃工房志業股份有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同一集團內之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896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3099(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3099(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償還借款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9334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057075.計息方式:依借款合約規定辦理6.還款之:(1)條件:無(2)日期:依借款合約規定辦理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3452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0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因借款金額為外幣計價,故轉換為新台幣申報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 101/08/15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王勝輝先生,中強光電(股)公司總經理。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5.異動原因:新任。
6.新任生效日期:101/08/15
7.其他應敘明事項:101/08/15董事會通過。<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王勝輝先生,中強光電(股)公司總經理。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5.異動原因:新任。
6.新任生效日期:101/08/15
7.其他應敘明事項:101/08/15董事會通過。<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1/08/1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務主管:不適用、會計主管: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務主管:江靖斌先生、財務副總、會計主管:林素梅女士、
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01/08/15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2182360
9.其他應敘明事項:101/08/15董事會通過。<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1/08/1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務主管:不適用、會計主管: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務主管:江靖斌先生、財務副總、會計主管:林素梅女士、
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01/08/15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2182360
9.其他應敘明事項:101/08/15董事會通過。<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8/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總經理王勝輝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同意總經理王勝輝先生擔任昆山翊騰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昆山揚皓光電有限公司、揚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揚光綠能股份有限公司、揚明光學 股份有限公司、中光電系統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揚拓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Optoma Technology, Inc.、Optoma Europe Ltd.等公司之董事、Optoma Deutschland GmbH、 Optoma France, S.A.S.、Optoma Scandinavia AS、Optoma Espana, S.L.、Optoma Benelux B.V.等公司之執行董事及琉璃工房志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除王勝輝董事外之全體出
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總經理王勝輝先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昆山翊騰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董事 (2)昆山揚皓光電有限公司董事 (3)揚拓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昆山翊騰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綜合保稅區第三大道20號 (2)昆山揚皓光電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綜合保稅區第三大道20號 (3)揚拓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長寧區凱旋路1205號1棟5樓502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昆山翊騰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液晶監視器之維修及技術服務 (2)昆山揚皓光電有限公司:數位投影機、液晶監視器及相關零組件的研發、加工、製造 並銷售其自產產品及從事售後維修服務 (3)揚拓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以專業工程施工承包的形式從事建築智能化工程並提 供相關配套措施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係本公司之母公司採權益法認列之轉投資公司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總經理王勝輝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同意總經理王勝輝先生擔任昆山翊騰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昆山揚皓光電有限公司、揚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揚光綠能股份有限公司、揚明光學 股份有限公司、中光電系統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揚拓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Optoma Technology, Inc.、Optoma Europe Ltd.等公司之董事、Optoma Deutschland GmbH、 Optoma France, S.A.S.、Optoma Scandinavia AS、Optoma Espana, S.L.、Optoma Benelux B.V.等公司之執行董事及琉璃工房志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除王勝輝董事外之全體出
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總經理王勝輝先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昆山翊騰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董事 (2)昆山揚皓光電有限公司董事 (3)揚拓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昆山翊騰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綜合保稅區第三大道20號 (2)昆山揚皓光電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綜合保稅區第三大道20號 (3)揚拓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長寧區凱旋路1205號1棟5樓502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昆山翊騰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液晶監視器之維修及技術服務 (2)昆山揚皓光電有限公司:數位投影機、液晶監視器及相關零組件的研發、加工、製造 並銷售其自產產品及從事售後維修服務 (3)揚拓系統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以專業工程施工承包的形式從事建築智能化工程並提 供相關配套措施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係本公司之母公司採權益法認列之轉投資公司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01/06/26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OPTOMA TECHNOLOGY,INC.(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有100%之轉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90623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938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1938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938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續約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49769(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5021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終止(2)日期:合約終止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812464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0492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8.89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8.4210.其他應敘明事項:為美國子公司申請中國信託授信額度擔保美金400萬元續約,背書保證金額不變,背書保證期間為101/06/26~102/08/31
公告序號:1主旨:琉璃奧圖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度現金股利發放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01年股東常會(101年5月30日召開)決議通過配發股東現金股利161,272,258元,茲訂定101年7月10日為除息基準日,依分派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2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二、現金股利發放日預計為101年8月2日,屆時將採用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發放。三、現金股利金額在新台幣100元以下者,請股東憑領取通知書逕洽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領取。四、特此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6/19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161,272,258元;每股配發新台幣2元。4.除權(息)交易日:101/07/045.最後過戶日:101/07/05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7/06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7/108.除權(息)基準日:101/07/109.其他應敘明事項:另發放員工現金紅利28,459,810元。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及會計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1/06/0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發言人及會計主管:陳慧玲女士、代理發言人: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發言人:江靖斌先生、代理發言人:林素梅女士會計主管:不適用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1/06/05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21823609.其他應敘明事項:會計主管職務由林素梅女士暫代,待本公司董事會另行決議委任。
1.股東會日期:101/05/302.重要決議事項:一、通過承認本公司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通過承認本公司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通過解除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訂案。 五、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訂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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