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生技(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10/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辭任
(1)發生變動日期:114/10/21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自然人董事/張振武
(4)舊任者簡歷:安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
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公務繁忙辭任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02/20 ~ 116/02/19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3.因應措施:董事席次仍在本公司章程規範內,董事會可照常運作。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4/10/21接獲張振武董事辭職書,生效日為114/10/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辭任
(1)發生變動日期:114/10/21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自然人董事/張振武
(4)舊任者簡歷:安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
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公務繁忙辭任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02/20 ~ 116/02/19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3.因應措施:董事席次仍在本公司章程規範內,董事會可照常運作。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4/10/21接獲張振武董事辭職書,生效日為114/10/21。
1.事實發生日:114/10/14
2.發生緣由:
(1)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2)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預計發行普通股
33,000,000股。
(3)每股面額:無票面金額股。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95,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5元。
(6)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共計
3,3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90%共計29,7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
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74.60164722股。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
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及拼湊後仍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及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權利義務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繳款期間、
增資基準日、股票發放日、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應法令變更、主管機關
要求或參酌市場發行狀況及客觀環境變動而有未盡或須修正者,授權董事長視公司
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
(2)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訂定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項以
辦理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
(1)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2)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預計發行普通股
33,000,000股。
(3)每股面額:無票面金額股。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95,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5元。
(6)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共計
3,3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90%共計29,7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
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74.60164722股。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
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及拼湊後仍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及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權利義務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繳款期間、
增資基準日、股票發放日、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應法令變更、主管機關
要求或參酌市場發行狀況及客觀環境變動而有未盡或須修正者,授權董事長視公司
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
(2)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訂定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項以
辦理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研發中新藥ABT-301獲得澳洲人體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同意進行Phase1/2臨床試驗,並獲得澳洲藥物管理局備查。
1.事實發生日:114/09/24
2.發生緣由:
澳洲人體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 (Human Research Ethics Committee, HREC)
已同意本公司進行ABT-301與免疫檢查點抑制劑(tislelizumab)及抗血管新生抑制劑
(bevacizumab)三藥合併應用於治療晚期大腸直腸癌(mCRC) Phase 1/2臨床試驗,並
已獲得澳洲藥物管理局(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 TGA)備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ABT-301
二、用途:ABT-301為一小分子口服藥,組織蛋白去乙醯化(酉每)1/2/3抑制劑,在
臨床前動物試驗中觀察到ABT-301本身即具有抑制腫瘤生長之潛力,而在與免疫
檢查點抑制劑(immune checkpoint inhibitors,ICIs)共同使用下,能有效提升
腫瘤微環境中CD8+毒殺性T淋巴細胞的浸潤,並有效降低腫瘤微環境中以及周邊
血液中的單核性髓源抑制性細胞 (M-MDSCs),有助於提升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的抗
癌效果。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一期臨床試驗,二期臨床試驗,三期臨床試驗及新
藥查驗登記審核,同時積極尋找全球授權夥伴。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澳洲人體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HREC)同意本公司以ABT-301與
tislelizumab及bevacizumab三藥合併使用進行Phase 1/2臨床試驗,並已獲
澳洲藥物管理局(TGA)備查。本試驗為開放式、多國多中心試驗,預計納
入66位受試者,目的為探討安全性與療效。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或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
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
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應未來市場行銷策略及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
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故不予以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
(1)預計完成時間:本Phase 1/2臨床試驗預計3年內完成,惟實際時程將依執行
進度調整。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市場現況:
(1)在晚期大腸直腸癌患者中,僅約5%具有高度微衛星不穩定性
(microsatellite instability-high, MSI-H)的患者可接受免疫檢查點抑制
劑(immune checkpoint inhibitors, ICIs),例如 PD-1 或 PD-L1 抗體藥
物的治療,進而有機會獲得良好的治療反應。其餘約95%的患者是屬於微衛星
穩定型(microsatellite stable, MSS),腫瘤的免疫微環境則不利於ICI發
揮作用,因而無法受惠於此類療法。因此本公司致力於讓更多病患受惠於ICI
,提升病患對於ICI的反應率,以滿足未被滿足的醫療需求。
(2)根據GlobalData資料庫,在全球八大市場(美國、中國、日本、法國、德國、
英國、西班牙、義大利)中,每年新增晚期大腸直腸癌病患(二線治療以上,
不帶有MSI-H)約371,000人,預估每年市場規模約為美金90億元。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9/24
2.發生緣由:
澳洲人體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 (Human Research Ethics Committee, HREC)
已同意本公司進行ABT-301與免疫檢查點抑制劑(tislelizumab)及抗血管新生抑制劑
(bevacizumab)三藥合併應用於治療晚期大腸直腸癌(mCRC) Phase 1/2臨床試驗,並
已獲得澳洲藥物管理局(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 TGA)備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ABT-301
二、用途:ABT-301為一小分子口服藥,組織蛋白去乙醯化(酉每)1/2/3抑制劑,在
臨床前動物試驗中觀察到ABT-301本身即具有抑制腫瘤生長之潛力,而在與免疫
檢查點抑制劑(immune checkpoint inhibitors,ICIs)共同使用下,能有效提升
腫瘤微環境中CD8+毒殺性T淋巴細胞的浸潤,並有效降低腫瘤微環境中以及周邊
血液中的單核性髓源抑制性細胞 (M-MDSCs),有助於提升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的抗
癌效果。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一期臨床試驗,二期臨床試驗,三期臨床試驗及新
藥查驗登記審核,同時積極尋找全球授權夥伴。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澳洲人體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HREC)同意本公司以ABT-301與
tislelizumab及bevacizumab三藥合併使用進行Phase 1/2臨床試驗,並已獲
澳洲藥物管理局(TGA)備查。本試驗為開放式、多國多中心試驗,預計納
入66位受試者,目的為探討安全性與療效。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或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
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
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應未來市場行銷策略及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
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故不予以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
(1)預計完成時間:本Phase 1/2臨床試驗預計3年內完成,惟實際時程將依執行
進度調整。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市場現況:
(1)在晚期大腸直腸癌患者中,僅約5%具有高度微衛星不穩定性
(microsatellite instability-high, MSI-H)的患者可接受免疫檢查點抑制
劑(immune checkpoint inhibitors, ICIs),例如 PD-1 或 PD-L1 抗體藥
物的治療,進而有機會獲得良好的治療反應。其餘約95%的患者是屬於微衛星
穩定型(microsatellite stable, MSS),腫瘤的免疫微環境則不利於ICI發
揮作用,因而無法受惠於此類療法。因此本公司致力於讓更多病患受惠於ICI
,提升病患對於ICI的反應率,以滿足未被滿足的醫療需求。
(2)根據GlobalData資料庫,在全球八大市場(美國、中國、日本、法國、德國、
英國、西班牙、義大利)中,每年新增晚期大腸直腸癌病患(二線治療以上,
不帶有MSI-H)約371,000人,預估每年市場規模約為美金90億元。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114/08/26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技術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健添/本公司轉譯醫學暨生物部副總經理。
5.異動原因:晉升。
6.新任生效日期:114/09/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應組織發展、職務分工及營運管理上之需求,轉譯醫學暨生物部
陳健添副總經理晉升為技術長,任命案由董事會決議通過。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技術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健添/本公司轉譯醫學暨生物部副總經理。
5.異動原因:晉升。
6.新任生效日期:114/09/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應組織發展、職務分工及營運管理上之需求,轉譯醫學暨生物部
陳健添副總經理晉升為技術長,任命案由董事會決議通過。
1.事實發生日:114/08/21
2.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13年度股東會年報第13頁、14頁、15頁、33頁、70頁部分內容。
3.因應措施:修正後113年度股東會年報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13年度股東會年報第13頁、14頁、15頁、33頁、70頁部分內容。
3.因應措施:修正後113年度股東會年報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8/08
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114年度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1)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12/31
(2)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
(3)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90,13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87,26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7,26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87,26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51)
(9)期末總資產(仟元):315,444
(10)期末總負債(仟元):44,849
(11)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70,595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114年度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1)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12/31
(2)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
(3)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90,13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87,26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7,26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87,26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51)
(9)期末總資產(仟元):315,444
(10)期末總負債(仟元):44,849
(11)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70,595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同意本公司以研發中新藥ABT-301與免疫檢查點抑制劑(tislelizumab)及抗血管新生抑制劑(bevacizumab)三藥合併應用於晚期大腸直腸癌(mCRC)的Phase1/2臨床試驗。
1.事實發生日:114/07/28
2.發生緣由: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DA)已同意本公司進行ABT-301與免疫檢查點抑
制劑(tislelizumab)及抗血管新生抑制劑(bevacizumab)三藥併用用於治療晚期大腸
直腸癌Phase 1/2臨床試驗。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ABT-301
二、用途:ABT-301為一小分子口服藥,組織蛋白去乙醯化(酉每)1/2/3抑制劑,在
臨床前動物試驗中觀察到ABT-301本身即具有抑制腫瘤生長之潛力,而在與免疫
檢查點抑制劑(immune checkpoint inhibitors,ICIs)共同使用下,能有效提升
腫瘤微環境中CD8+毒殺性T淋巴細胞的浸潤,並有效降低腫瘤微環境中以及周邊
血液中的單核性髓源抑制性細胞 (M-MDSCs),有助於提升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的抗
癌效果。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一期臨床試驗,二期臨床試驗,三期臨床試驗及新
藥查驗登記審核,同時積極尋找全球授權夥伴。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US FDA已同意本公司以ABT-301與 tislelizumab及 bevacizumab三藥合併使用
進行Phase 1/2臨床試驗,其中tislelizumab由策略夥伴BeOne集團提供(BeOne
更名前為BeiGene,雙方合作訊息詳可參考本公司於113/9/27發布之訊息)。
本試驗為開放式、多國多中心試驗,預計納入66位受試者,目的為探討安全
性與療效。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或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
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
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應未來市場行銷策略及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
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故不予以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
(1)預計完成時間:本Phase 1/2臨床試驗預計3年內完成,惟實際時程將依執行
進度調整。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市場現況:
(1)在晚期大腸直腸癌患者中,僅約5%具有高度微衛星不穩定性
(microsatellite instability-high, MSI-H)的患者可接受免疫檢查點抑制
劑(immune checkpoint inhibitors, ICIs),例如 PD-1 或 PD-L1 抗體藥
物的治療,進而有機會獲得良好的治療反應。其餘約95%的患者是屬於微衛星
穩定型(microsatellite stable, MSS),腫瘤的免疫微環境則不利於ICI發
揮作用,因而無法受惠於此類療法。因此本公司致力於讓更多病患受惠於ICI
,提升病患對於ICI的反應率,以滿足未被滿足的醫療需求。
(2)根據GlobalData資料庫,在全球八大市場(美國、中國、日本、法國、德國、
英國、西班牙、義大利)中,每年新增晚期大腸直腸癌病患(二線治療以上,
不帶有MSI-H)約371,000人,預估每年市場規模約為美金90億元。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7/28
2.發生緣由: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DA)已同意本公司進行ABT-301與免疫檢查點抑
制劑(tislelizumab)及抗血管新生抑制劑(bevacizumab)三藥併用用於治療晚期大腸
直腸癌Phase 1/2臨床試驗。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ABT-301
二、用途:ABT-301為一小分子口服藥,組織蛋白去乙醯化(酉每)1/2/3抑制劑,在
臨床前動物試驗中觀察到ABT-301本身即具有抑制腫瘤生長之潛力,而在與免疫
檢查點抑制劑(immune checkpoint inhibitors,ICIs)共同使用下,能有效提升
腫瘤微環境中CD8+毒殺性T淋巴細胞的浸潤,並有效降低腫瘤微環境中以及周邊
血液中的單核性髓源抑制性細胞 (M-MDSCs),有助於提升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的抗
癌效果。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一期臨床試驗,二期臨床試驗,三期臨床試驗及新
藥查驗登記審核,同時積極尋找全球授權夥伴。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US FDA已同意本公司以ABT-301與 tislelizumab及 bevacizumab三藥合併使用
進行Phase 1/2臨床試驗,其中tislelizumab由策略夥伴BeOne集團提供(BeOne
更名前為BeiGene,雙方合作訊息詳可參考本公司於113/9/27發布之訊息)。
本試驗為開放式、多國多中心試驗,預計納入66位受試者,目的為探討安全
性與療效。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或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
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
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應未來市場行銷策略及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
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故不予以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
(1)預計完成時間:本Phase 1/2臨床試驗預計3年內完成,惟實際時程將依執行
進度調整。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市場現況:
(1)在晚期大腸直腸癌患者中,僅約5%具有高度微衛星不穩定性
(microsatellite instability-high, MSI-H)的患者可接受免疫檢查點抑制
劑(immune checkpoint inhibitors, ICIs),例如 PD-1 或 PD-L1 抗體藥
物的治療,進而有機會獲得良好的治療反應。其餘約95%的患者是屬於微衛星
穩定型(microsatellite stable, MSS),腫瘤的免疫微環境則不利於ICI發
揮作用,因而無法受惠於此類療法。因此本公司致力於讓更多病患受惠於ICI
,提升病患對於ICI的反應率,以滿足未被滿足的醫療需求。
(2)根據GlobalData資料庫,在全球八大市場(美國、中國、日本、法國、德國、
英國、西班牙、義大利)中,每年新增晚期大腸直腸癌病患(二線治療以上,
不帶有MSI-H)約371,000人,預估每年市場規模約為美金90億元。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114/07/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謝志逸/臨床醫學專案副總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經理人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於本公司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
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謝志逸/臨床醫學專案副總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經理人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於本公司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
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7/1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委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生變動日期:114/07/11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羅麗珠/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鄭鈞元/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郭仲乾/一詮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異動情形:新任。
(6)異動原因:新成立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8)新任生效日期:114/07/11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委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生變動日期:114/07/11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羅麗珠/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鄭鈞元/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郭仲乾/一詮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異動情形:新任。
(6)異動原因:新成立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8)新任生效日期:114/07/11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6/27
2.發生緣由:
(1)股東常會日期:114/06/27
(2)重要決議事項一、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
報表案。
表決情形:通過。
投票結果:贊成權數:103,112,751(90.03%)、反對權數:0(0.00%)、
無效權數:0(0.00%)、棄權/未投票權數:11,413,648(9.96%)、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14,526,399(67.32%)。
(3)重要決議事項二、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表決情形:通過。
投票結果:贊成權數:103,112,751(90.03%)、反對權數:0(0.00%)、
無效權數:0(0.00%)、棄權/未投票權數:11,413,648(9.96%)、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14,526,399(67.32%)。
(4)重要決議事項三、董監事選舉:選任獨立董事三席。
當選名單:獨立董事羅麗珠 當選權數:104,700,251
當選名單:獨立董事鄭鈞元 當選權數:104,700,251
當選名單:獨立董事郭仲乾 當選權數:104,700,251
(5)重要決議事項四、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表決情形:通過。
投票結果:贊成權數:102,735,251(89.70%)、反對權數:0(0.00%)、
無效權數:0(0.00%)、棄權/未投票權數:11,791,148(10.29%)、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14,526,399(67.32%)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解除本公司董事及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表決情形:通過。
投票結果:贊成權數:102,335,251(89.35%)、反對權數:0(0.00%)、
無效權數:0(0.00%)、棄權/未投票權數:12,191,148(10.64%)、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14,526,399(67.32%)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已發行股份總額:170,101,488、出席股東股份總數:114,526,399
出席股數占全部已發行股數比率:67.32%
2.發生緣由:
(1)股東常會日期:114/06/27
(2)重要決議事項一、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
報表案。
表決情形:通過。
投票結果:贊成權數:103,112,751(90.03%)、反對權數:0(0.00%)、
無效權數:0(0.00%)、棄權/未投票權數:11,413,648(9.96%)、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14,526,399(67.32%)。
(3)重要決議事項二、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表決情形:通過。
投票結果:贊成權數:103,112,751(90.03%)、反對權數:0(0.00%)、
無效權數:0(0.00%)、棄權/未投票權數:11,413,648(9.96%)、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14,526,399(67.32%)。
(4)重要決議事項三、董監事選舉:選任獨立董事三席。
當選名單:獨立董事羅麗珠 當選權數:104,700,251
當選名單:獨立董事鄭鈞元 當選權數:104,700,251
當選名單:獨立董事郭仲乾 當選權數:104,700,251
(5)重要決議事項四、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表決情形:通過。
投票結果:贊成權數:102,735,251(89.70%)、反對權數:0(0.00%)、
無效權數:0(0.00%)、棄權/未投票權數:11,791,148(10.29%)、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14,526,399(67.32%)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解除本公司董事及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表決情形:通過。
投票結果:贊成權數:102,335,251(89.35%)、反對權數:0(0.00%)、
無效權數:0(0.00%)、棄權/未投票權數:12,191,148(10.64%)、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14,526,399(67.32%)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已發行股份總額:170,101,488、出席股東股份總數:114,526,399
出席股數占全部已發行股數比率:67.32%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2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一席及監察人二席
(1)董事:周宜強/玖玖榴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監察人:陳國統/馬雅商事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
(3)監察人:林志銘/利達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獨立董事羅麗珠/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獨立董事鄭鈞元/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獨立董事郭仲乾/一詮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異動原因:增選獨立董事並設置審計委員會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1)獨立董事羅麗珠/60,000股
(2)獨立董事鄭鈞元/0股
(3)獨立董事郭仲乾/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3/02/20~116/02/19
7.新任生效日期:114/06/27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7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一席及監察人二席
(1)董事:周宜強/玖玖榴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監察人:陳國統/馬雅商事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
(3)監察人:林志銘/利達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獨立董事羅麗珠/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獨立董事鄭鈞元/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獨立董事郭仲乾/一詮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異動原因:增選獨立董事並設置審計委員會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1)獨立董事羅麗珠/60,000股
(2)獨立董事鄭鈞元/0股
(3)獨立董事郭仲乾/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3/02/20~116/02/19
7.新任生效日期:114/06/27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7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
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及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張振武
(2)獨立董事羅麗珠
(3)獨立董事鄭鈞元
(4)獨立董事郭仲乾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張振武
安基生技新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獨立董事羅麗珠
a.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b.利統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c.艾爾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3)獨立董事鄭鈞元
a.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b.明鏡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暨董事
c.明圓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暨董事
(4)獨立董事郭仲乾
a.一詮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b.鈺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c.金元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d.福祿壽園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e.三晉整合營銷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06/27~116/02/1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表決結果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張振武
(2)獨立董事羅麗珠
(3)獨立董事鄭鈞元
(4)獨立董事郭仲乾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張振武
安基生技新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獨立董事羅麗珠
a.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b.利統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c.艾爾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3)獨立董事鄭鈞元
a.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b.明鏡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暨董事
c.明圓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暨董事
(4)獨立董事郭仲乾
a.一詮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b.鈺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c.金元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d.福祿壽園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e.三晉整合營銷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06/27~116/02/1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表決結果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6/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增選獨立董事三席,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第一屆
審計委員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2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羅麗珠/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鄭鈞元/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郭仲乾/一詮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異動情形:新任
(6)異動原因:增選獨立董事三席並由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8)新任生效日期:114/06/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增選獨立董事三席,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第一屆
審計委員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2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羅麗珠/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鄭鈞元/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郭仲乾/一詮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異動情形:新任
(6)異動原因:增選獨立董事三席並由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8)新任生效日期:114/06/27
本公司研發中新藥ABT-101台灣PhaseIb臨床試驗用以評估於晚期實體腫瘤患者之安全性與耐受性試驗結果。
1.事實發生日:114/05/23
2.發生緣由:
台灣Phase Ib所有受試者皆已完成試驗,期間本公司審查了相關藥物動力學數據、安
全性數據和療效指標,獲得Phase Ib臨床試驗結果顯示 ABT-101 具有良好之安全性及
耐受性。唯檢視藥物動力學(PK)數據在劑量250mg以上的組別,受試者血中藥物濃度並
未與劑量的增加呈現正向相關。
3.因應措施:
考量到受試者的血中藥物濃度差異以及競爭者Zongertinib的研發進度,將暫緩
ABT-101 Phase II 試驗,待確定最佳劑型後再評估下一階段的臨床試驗。對於目前正
在Phase Ib試驗中接受藥物治療的受試者,本公司將向試驗醫院提供恩慈療法,以確
保受試者治療的連續性。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臨床試驗介紹
本公司完成ABT-101 Phase1b試驗,該計畫為開放式、多中心臨床試驗,用以評估
於晚期實體腫瘤患者的安全性與耐受性,以及判斷ABT-101單一療法的最大耐受劑
量(MTD)與Phase II試驗建議劑量(RP2D),並檢視藥物動力學(PK)及抗腫瘤
活性。本試驗共收納28位患者,試驗結果顯示 ABT-101 具有良好之安全性及耐受
性。詳細試驗資料可參考台灣藥品臨床試驗資訊網
e-sub.fda.gov.tw/ClinicalTrialInfo/case-search/ABT101-102
(2)主要及次要評估指標之統計結果及統計上之意義待取得完整的臨床試驗報告後再
另行公告;後續將檢送相關臨床試驗計畫向衛生福利部申請結案報告備查。
(3)考量公司資源有限,為將資源效用最大化,未來將加速其他研發品項的開發進度
及視本品項劑型研究與臨床進展揭露相關訊息。
(4)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4/05/23
2.發生緣由:
台灣Phase Ib所有受試者皆已完成試驗,期間本公司審查了相關藥物動力學數據、安
全性數據和療效指標,獲得Phase Ib臨床試驗結果顯示 ABT-101 具有良好之安全性及
耐受性。唯檢視藥物動力學(PK)數據在劑量250mg以上的組別,受試者血中藥物濃度並
未與劑量的增加呈現正向相關。
3.因應措施:
考量到受試者的血中藥物濃度差異以及競爭者Zongertinib的研發進度,將暫緩
ABT-101 Phase II 試驗,待確定最佳劑型後再評估下一階段的臨床試驗。對於目前正
在Phase Ib試驗中接受藥物治療的受試者,本公司將向試驗醫院提供恩慈療法,以確
保受試者治療的連續性。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臨床試驗介紹
本公司完成ABT-101 Phase1b試驗,該計畫為開放式、多中心臨床試驗,用以評估
於晚期實體腫瘤患者的安全性與耐受性,以及判斷ABT-101單一療法的最大耐受劑
量(MTD)與Phase II試驗建議劑量(RP2D),並檢視藥物動力學(PK)及抗腫瘤
活性。本試驗共收納28位患者,試驗結果顯示 ABT-101 具有良好之安全性及耐受
性。詳細試驗資料可參考台灣藥品臨床試驗資訊網
e-sub.fda.gov.tw/ClinicalTrialInfo/case-search/ABT101-102
(2)主要及次要評估指標之統計結果及統計上之意義待取得完整的臨床試驗報告後再
另行公告;後續將檢送相關臨床試驗計畫向衛生福利部申請結案報告備查。
(3)考量公司資源有限,為將資源效用最大化,未來將加速其他研發品項的開發進度
及視本品項劑型研究與臨床進展揭露相關訊息。
(4)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新增選舉事項及討論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4/04/18
2.發生緣由:114年股東常會新增選舉事項及討論事項
3.因應措施: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8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7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1段130巷99號C棟1樓(C127M會議室)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113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暨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選舉事項:(新增)
(1)選任獨立董事三席。
四、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解除本公司董事及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新增)
五、臨時動議
(六)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9
(七)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7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辦理過戶方式:
依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之規定,自114年04月29日至114年06月27日止,停止股票過
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4年04月28日下午5點00
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
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
(二)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訂於114年04月18日
起至114年04月28日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郵寄者以受理期
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
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
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
開會通知書。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
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
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電話:02-6636-5566)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會。持股滿一仟股以
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
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
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洽
詢。
(四)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檢
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780號5樓之5),並副知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五)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六)本次股東常會不發放紀念品。
(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114/04/18
2.發生緣由:114年股東常會新增選舉事項及討論事項
3.因應措施: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8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7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1段130巷99號C棟1樓(C127M會議室)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113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暨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選舉事項:(新增)
(1)選任獨立董事三席。
四、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解除本公司董事及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新增)
五、臨時動議
(六)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9
(七)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7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辦理過戶方式:
依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之規定,自114年04月29日至114年06月27日止,停止股票過
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4年04月28日下午5點00
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
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
(二)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訂於114年04月18日
起至114年04月28日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郵寄者以受理期
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
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
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
開會通知書。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
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
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電話:02-6636-5566)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會。持股滿一仟股以
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
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
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洽
詢。
(四)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檢
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780號5樓之5),並副知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五)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六)本次股東常會不發放紀念品。
(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114/04/09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辭任
(1)發生變動日期:114/04/09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自然人董事/周宜強
(4)舊任者簡歷:玖玖榴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
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公務繁忙辭任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02/20 ~ 116/02/19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5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3.因應措施:董事席次仍在本公司章程規範內,董事會可照常運作。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4/04/09接獲周宜強董事辭職書,生效日為114/06/26。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辭任
(1)發生變動日期:114/04/09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自然人董事/周宜強
(4)舊任者簡歷:玖玖榴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
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公務繁忙辭任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02/20 ~ 116/02/19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5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3.因應措施:董事席次仍在本公司章程規範內,董事會可照常運作。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4/04/09接獲周宜強董事辭職書,生效日為114/06/26。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誤植營業損失金額及期末總負債金額)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1)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2)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
(3)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19,38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18,80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18,80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18,80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40)
(9)期末總資產(仟元):421,814
(10)期末總負債(仟元):63,963
(11)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57,851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1)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2)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
(3)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19,38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18,80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18,80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18,80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40)
(9)期末總資產(仟元):421,814
(10)期末總負債(仟元):63,963
(11)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57,851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一、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3/28
二、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三、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至113/12/31
四、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面額普通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一、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3/28
二、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三、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至113/12/31
四、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面額普通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1)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2)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
(3)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18,80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18,80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18,80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18,80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40)
(9)期末總資產(仟元):421,814
(10)期末總負債(仟元):63,964
(11)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57,851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1)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2)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
(3)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18,80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18,80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18,80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18,80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40)
(9)期末總資產(仟元):421,814
(10)期末總負債(仟元):63,964
(11)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57,851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2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
3.因應措施: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8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7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1段130巷99號C棟1樓(C127M會議室)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113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暨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六)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9
(七)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7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辦理過戶方式:
依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之規定,自114年04月29日至114年06月27日止,停止股票過
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4年04月28日下午5點00
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
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
(二)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訂於114年04月18日
起至114年04月28日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郵寄者以受理期
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
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
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
開會通知書。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
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
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電話:02-6636-5566)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會。持股滿一仟股以
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
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
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洽
詢。
(四)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檢
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780號5樓之5),並副知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五)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六)本次股東常會不發放紀念品。
(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
3.因應措施: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8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7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1段130巷99號C棟1樓(C127M會議室)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113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暨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六)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9
(七)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7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辦理過戶方式:
依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之規定,自114年04月29日至114年06月27日止,停止股票過
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4年04月28日下午5點00
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
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
(二)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訂於114年04月18日
起至114年04月28日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郵寄者以受理期
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
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
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
開會通知書。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
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
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電話:02-6636-5566)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會。持股滿一仟股以
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
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
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洽
詢。
(四)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檢
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780號5樓之5),並副知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五)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六)本次股東常會不發放紀念品。
(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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