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百王證券(公)公司公告
民國 100 年 07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0 1164 去年同期 0 1451 增減金額 0 -287 增減百分比 999999.99 -19.78 本年累計 0 7492 去年累計 0 9738 增減金額 0 -2246 增減百分比 999999.99 -23.06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0年度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5/1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3/2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5/18公告內容:公告召開本公司100年度股東常會一、 開會日期:一百年五月十八日(星期三)下午二點三十分二、 開會地點: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十一號地下一樓三、 開會內容:(一) 報告事項:1. 九十九年度營業概況報告。2. 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 其他報告事項(二) 承認及討論事項:1. 承認九十九年度決算報表。2. 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3. 公司章程修訂案。4. 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 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百年三月二十日至五月十八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請於三月二十日下午三點前洽本公司財務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以郵戳為憑)。五、 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六十天前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電洽:07- 2118888轉246、242。
處新百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99年6月22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新百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莊榮春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4項、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9條。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按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9條第1款規定「…會計主管有異動者,公司亦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2日內將異動原因及異動內容,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主管機關備查」。查新百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99年3月23日變更會計主管,惟遲至99年3月29日始辦理公告申報,核有違反上開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該公司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相關圖片:相關檔案:相關連結:
主旨: 公告召開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5/12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3/14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5/12 公告內容: 一、開會日期:九十九年五月十二日(星期三)下午二點三十分二、 開會地點: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十一號地下一樓三、 開會內容:(一) 報告事項:1. 九十八年度營業概況報告。2. 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 其他報告事項(二) 承認及討論事項:1. 承認九十八年度決算報表。2. 承認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3. 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九年三月十四日至五月十二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請於三月十二日下午三點前洽本公司財務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以郵戳為憑)。五、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六十天前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電洽:07- 2118888轉246、242。
公司代號:000621 申報日期:93/08/26 公告序號:1 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 民國93年8月27日 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龔俊吉 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陳政弘 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龔俊吉 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邱慧吟 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原為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龔俊吉、陳政弘會計師,茲因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業務調整,自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起之財務報表查核簽證會計師變更為龔俊吉、邱慧吟會計師。 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 民國93年7月21日 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93年5月18日。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0.133元,計新台幣3,130,820 元。三、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業於93年5月18日第三次董事會決議,訂定93年5月31日為普通股現金股利之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3年5月26日至5月3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並訂93年6月10日發放。
一、開會時間:九十二年五月九日(星期五)下午三點。二、開會地點:高雄市中華三路十一號地下一樓。三、開會內容:(一)報告事項:1.九十一年度營業狀況。2.監察人審查九十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九十一年度決算報表。2.承認九十一年度虧損撥補案。3.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三)改選董監事案。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二年三月十一日至五月九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請於三月十日下午三時前洽本公司財務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以郵戳為憑)。五、開會通知書於開會前三十天寄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電洽:07-2118888轉246、242。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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