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旭隼科技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3/272.公司名稱:旭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830,000股,每股價格新台幣146元, 總額為新台幣851,18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2)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北分行。(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以無實體股票方式發行,增資新股發行日俟呈奉主管機關 核准變更登記後另行公告之。(4)本公司訂定103年3月27日為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03/03/272.公司名稱:旭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過額配售數量為普通股787,000股,每股價格新台幣146元。二、公開承銷數量為普通股5,247,000股(不包含過額配售數量)。三、過額配售數量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15%。四、掛牌第一交易日及第五交易日:自103/3/31至103/4/7。五、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114,902,000元。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3/03/26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3/03/26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72樓 (法銀巴黎證券會議室)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法銀巴黎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說明本公司財務營運概況。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
1.事實發生日:103/03/242.公司名稱:旭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每股承銷價格。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5,83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01月6日金管證發字 第102005407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本次現金增資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 每股新台幣146元溢價發行,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851,180,000元。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市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股票申請初次上市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2年12月19日臺證上一字第1021806342號函核准備查。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58,300,000元,發行普通股5,83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407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並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定股票上市買賣開始日為103年3月31日,另已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同日股票終止興櫃櫃檯買賣。二、茲將上市買賣相關資料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旭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公司代碼:6409(三)上市股份:(1)原已興櫃股票:普通股61,639.96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16,399,660元。(2)本次現金增資上市股款繳納憑證:計5,83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8,300,000元。(3)累計上市總股數:共計67,469,96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74,699,660元。(4) 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權利義務相同。(5)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本次現金增資採無實體方式發行。(6)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市買賣開始日期:103年3月31日。三、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03年3月31日(星期一)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同日上市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換發,屆時將另行公告股款繳納憑證下市及增資新股上市日期。未提供集保帳號股東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10366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 B1,電話:(02)25865859)四、本公司備有公開說明書陳列於台灣證券交易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各證券商營業處所及本公司,並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歡迎索閱或查詢。五、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3/19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3/03/31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股票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2年12月19日臺證上一字 第1021806342號函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01月06日金管證發字 第1020054077號函同意上市在案。 (2)本公司股票於103年03月31日上市交易,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交易。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5版2.報導日期:103/03/173.報導內容:詳經濟日報103年3月17日證券版C5版之部份新聞內容。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103/03/17媒體報導「旭隼預計本月31日 興櫃轉上市」、「法人預估,今年旭隼營收可望續創新高,成長二位數、挑戰 60億元,並再賺一個股本」、「旭隼表示,已打入全球前五大UPS品牌廠商代工供 應鏈,隨著大廠釋單及衝刺高毛利產品,今年營運成長可期」、「旭隼指出, 在線式(On-line)UPS毛利率約28%,較傳統離線式(Off-line)UPS的22%高」。 本公司澄清如下: (1)該報導所載「旭隼預計本月31日興櫃轉上市」係由媒體推估,並非本公司 所表示。 (2)針對媒體報導「本公司已打入全球前五大UPS品牌廠商代工供應鏈」,本公司並 無揭露任何客戶訊息,本公司特此慎重澄清說明。 (3)該報導所載「營收創新挑戰60億元,並再賺一個股本」及「UPS毛利率預測」 等,所刊載預測數字係為媒體及法人善意推估,本公司特此澄清。 (4)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本公司依法以重大訊息之方式予以發布。(2)對於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為配合股票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83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58,300,000元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3年1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407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旭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2、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3、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4、F401010 國際貿易業。5、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6、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7、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8、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9、I501010 產品設計業。10、I599990 其他設計業。11、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700,000,000元,分為7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616,399,660元,分為61,639,966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一五一號五樓。(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97年4月22日訂立,民國101年12月10日第6次修正。(七)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1)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83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計新台幣58,300,000元整。(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583,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其餘5,247,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102年5月22日股東會決議及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股制度規定,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權利,委託證券承銷商全數辦理公開承銷。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3)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訂定之。(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5)本案所訂內容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要予以修正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九)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74,699,660元整,分為67,469,96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十二)主辦承銷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三)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十四)股款代收機構:(1)員工認股: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基隆分行。(2)詢價圈購與公開申購:華南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北分行。(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除依規定送主管機關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2)索取方式: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下載。(十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1)詢價圈購期間:103/3/18~103/3/21。(2)公開申購期間:103/3/19~103/3/21。(3)員工認股繳款日:103/3/25。(4)公開申購扣款日:103/3/24。(5)詢價圈購繳款日:103/3/26。(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103/3/26~103/3/27。(十七)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掛牌上市買賣,並於同日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股款繳納憑證終止上市及新股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四、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3/122.公司名稱:旭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約日期:103/03/12(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基隆分行。 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北分行。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5版、工商時報B3版、中時電子報、鉅亨網2.報導日期:103/03/05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B3版、中時電子報、鉅亨網報導「由於On-line成長較大, 推動公司毛利率攀上24.1%。法人評估,隨著旭隼在On-line比重逐步拉高, 加上影響成本甚大的鉛價下跌,預期該公司今年毛利率將超過25%, 比去年又提升1個百分點。」、經濟日報C5版「旭隼已打入全球前五大品牌包含APC, EMERSON , EATON等」。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103/03/5媒體報導「法人評估, 隨著旭隼在On-line比重逐步拉高,加上影響成本甚大的鉛價下跌,預期該 公司今年毛利率將超過25%,比去年又提升1個百分點。」、「旭隼已打入全球前 五大品牌包含APC,EMERSON,EATON等」。 本公司澄清如下: (1)針對媒體報導本公司打入全球五大品牌,本公司昨日(3/4)業績發表會僅於簡報 第18頁說明,依2012年Frost&Sullivan研究報告調查資料之全球品牌客戶之市 佔率,並無揭露本公司任何客戶訊息,本公司特此慎重澄清說明。 (2)該報導所載之毛利率預測係為媒體及法人善意推估,本公司昨日業績發表會並 無說明此項,特此澄清。 (3)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本公司依法以重大訊息之方式予以發布。(2)對於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3/03/04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3/03/04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維多麗亞酒店1樓宴會廳(台北市中山區敬業四路168號)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法說會將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www.voltronicpower.com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將依規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為配合股票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83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58,300,000元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3年1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407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旭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2、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3、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4、F401010 國際貿易業。5、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6、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7、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8、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9、I501010 產品設計業。10、I599990 其他設計業。11、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700,000,000元,分為7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616,399,660元,分為61,639,966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一五一號五樓。(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97年4月22日訂立,民國101年12月10日第6次修正。(七)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1)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83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計新台幣58,300,000元整。(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583,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其餘5,247,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102年5月22日股東會決議及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股制度規定,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權利,委託證券承銷商全數辦理公開承銷。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3)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訂定之。(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5)本案所訂內容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要予以修正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九)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74,699,660元整,分為67,469,96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十二)主辦承銷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三)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十四)股款代收機構:(1)員工認股: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2)詢價圈購與公開申購: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除依規定送主管機關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2)索取方式: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下載。(十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1)詢價圈購期間:103/3/18~103/3/21。(2)公開申購期間:103/3/19~103/3/21。(3)員工認股繳款日:103/3/25。(4)公開申購扣款日:103/3/24。(5)詢價圈購繳款日:103/3/26。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103/3/26~103/3/27。(十七)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掛牌上市買賣,並於同日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股款繳納憑證終止上市及新股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四、特此公告。
公告本公司受邀參加台灣東方匯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所舉辦之法人座談會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3/01/09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3/01/09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15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遠東國際大飯店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台灣東方匯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所舉辦之法人座談會,會中就本公司已公開發佈之財務數字、經營績效等相關資訊做說明。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土地:台北市內湖區舊宗段89-7地號土地面積:1123.84平方公尺(339.9616坪)建物:地上七層及地下三層2.事實發生日:103/1/7_103/1/7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不適用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不適用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雙方議價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報告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元大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660,871,184元整11.專業估價師姓名:王冠元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9)北市估字第000151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目前營運據點為租賃,擬購不動產以供未來營運總部所需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2.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6.其他敘明事項: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就購置不動產相關合約之議定、簽約事宜及其他未盡事項全權處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2/24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5,83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8,30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定為新台幣116元,惟實際發行價格需依公開承銷之承銷價而定。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583,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5,247,000股(包含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條規定及本公司102年5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委由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承銷。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有關資金用途及效益、認股價格、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內容(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用途等)、預計進度、股款繳納期間、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請期間等之議定、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須予以修正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02/11/082.公司名稱:旭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民國ㄧ○二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02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之重要財務數字如下(單位:新台幣):102年7-9月 102年1-9月------------ ------------營業收入淨額 1,484,625仟元 4,103,799仟元營業毛利 363,876仟元 984,892仟元營業淨利(損) 209,448仟元 562,326仟元稅前淨利(損) 189,542仟元 550,942仟元本期淨利(損) 150,302仟元 447,826仟元基本每股盈餘 2.45元 7.56元有關102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傳公告作業,屆時相關之資訊請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2/10/18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1/07/01_102/06/30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上市申請需要。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2/10/18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3版2.報導日期:102/10/153.報導內容:詳工商時報102年10月15日部份新聞內容。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102/10/15媒體報導「法人指出,以不斷電產業來看,第三季多為全年最高峰,第四季則會下滑,但下半年仍是優於上半年,以此來看,全年賺逾一個股本不成問題。」 本公司澄清如下: (1)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2)該報導所載預測係為媒體及法人善意推估,本公司特此澄清。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本公司依法以重大訊息之方式予以發布。(2)對於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2/10/142.重要決議事項:(1)補選獨立董事案。(2)通過解除本公司補選之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10/1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姓名:楊清溪及簡歷:國立台北大學會計學系專任副教授。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補選。6.原任期(例xxx/xx/xx _ xxx/xx/xx): 102/10/14_104/12/097.新任生效日期:102/10/14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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