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宏生物科技(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02/012.公司名稱:易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7年02月01日上午07時30分在櫃檯買賣中心召開記者會說明,新聞稿如下: 茲就本公司董事長及發言人於107年1月28日開立重大訊息記者會,其相關事項之後續處理情形說明如下:1.針對本公司寄外存貨原預計於1月31日前運回公司之說明 原預計於1月31日前運回公司,因作業不及,延至2月2日前運回公司。2.本公司已開立支票之說明 本公司所持有國泰世華銀行支票票號JH0041XXX,因取用時填寫錯誤,故當時已將該 支票當場撕毀作廢,但未能留下票軌字號以茲憑證。惟為確保公司無需面對不必要 之風險,本公司已於次一上班日(民國107年1月29日)向銀行辦理掛失止付,並向法 院聲請准許公示催告。3.本公司截至107年1月26日帳上可動用現金水位偏低,惟於107年1月2日預付新台幣600 萬元貨款,且至今尚未取得相關存貨之說明: 本公司於1月2日支付貨款新台幣600萬元予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主係向該廠 商訂貨之付款條件為現金即付,目前該批存貨已到港待提領,本公司亦取得王老吉 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出具之聲明書,述明本公司確係支付新台幣600萬元之貨款。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發言人於107年02月01日上午07時30分於櫃買中心召開記者會 ,就上述處理問題逐一說明,另於現場提問之問題及回覆內容,敘述如下: (1)前次01月28日記者會說01月31日前會將存貨運回公司,現公司表示作業不及,請 問01月28日後公司執行那些作業?有運回部分存貨嗎?存貨存放地點為何? 因寄外存貨放置於數個不同的地點,公司已積極聯繫,可能會集中一處後,一併 使存貨於2月2日前運回公司。 (2)01月28日記者會時董事長承諾若存貨未於01月31日前運回公司,會負賠償責任, 具體的賠償方式為何?若2月2日仍未運回公司,公司及負責人將有何作為? 董事長仍負賠償責任。公司內部亦將積極處理及討論,並於今日晚上召開董事會 ,討論公司營運相關事項。 (3)預付王老吉的貨品為何?公司表示目前到港待提領,何時會運回公司? 王老吉貨品為涼茶,已取得報關資料及王老吉出具之聲明書。由於貨量龐大,將 不會運回公司,直接自港口出貨。 (4)所有寄外存貨新台幣26,208仟元及王老吉存貨,有無質抵押情形? 公司所有寄外存貨及王老吉存貨,就目前所知係無質抵押情形。 (5)若寄外存貨於2月2日未運回公司,董事長還是會負賠償責任嗎? 是,董事長仍負賠償責任。
1.事實發生日:107/02/012.公司名稱:易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主辦輔導推薦券商為永豐金證券,協辦輔導推薦券商為統一綜合證券,今日統一綜合證券發函辭任本公司興櫃股票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2款規定櫃買中心得停止本公司股票櫃檯買賣,實際停止交易日依櫃買中心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積極接洽其他證券商,擔任本公司推薦證券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7/02/01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建志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因素辭職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5/05/31 ~ 108/05/19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7年02月01日接獲辭職書,生效日期為107年02月01日。
1.發生變動日期:107/01/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建志 本公司獨立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辭職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5/05/20 ~ 108/05/19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7年1月30日接獲辭職書,生效日期為107年1月31日。
1.事實發生日:107/01/282.公司名稱:易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7年1月28日下午13時00分在櫃檯買賣中心召開記者會說明,新聞稿如下: 本公司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於檢送106年12月之財務業務重大事件檢查表中,述明本公司有多批高單價存貨暫出於外倉之情形,櫃檯買賣中心依相關規定於107年1月26日於本公司進行實地查核,茲就相關問題述明如下:1.針對本公司寄外存貨發生原因及所在地點之說明 本公司為開拓國內業務與廠商合作,將產品寄放廠商處所,該三處外倉之存貨帳 面商品價值如下: (1)亨豐倉的存貨金額為新台幣18,170仟元 (2)璞御倉的存貨金額為新台幣5,729仟元 (3)群鑫倉的存貨金額為新台幣2,309仟元 本公司由於作業時間不及,目前僅取得群鑫倉之存貨保管者之聲明書(聲名該存 貨為本公司所有,且非屬質抵押品並無其他債權債務之關係存在),本公司將於107年 1月31日前取具亨豐倉及僕璞御倉之聲明書,並將資料提供予主管機關,以茲證明該 存貨確係屬於本公司且非屬質抵押品。2.本公司已開立支票之說明 本公司所持有國泰世華銀行支票票號JH0041XXX,因取用時填寫錯誤,故當時已 將該支票當場撕毀作廢,但未能留下票軌字號以茲憑證。惟為確保公司無需面對不必 要之風險,本公司將於次一上班日(民國107年1月29日)向銀行辦理掛失及作廢。3.本公司截至107年1月26日帳上可動用現金水位偏低,惟於107年1月2日預付新台幣600 萬元貨款,且至今尚未取得相關存貨之說明: 本公司於1月2日支付貨款新台幣600萬元予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主係向 該廠商訂貨之付款條件為現金即付,且預計於1月31日前到貨。惟該廠商若於約定之 1月底前無法交付存貨,本公司將要求此筆貨款全數退回,以維謢公司權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長及發言人於107年1月28日下午1時於櫃買中心召開記者 會,就上述問題逐一說明,另於現場提問之問題及回覆內容,敘述如下: (1)寄外存貨之內容為何?目前存放位置、寄外存貨的對象為何?與廠商有無簽訂合約 ?後續存貨如何控管及保全? 本公司董事長回覆:寄外存貨主係存放於三處,對象有個人也有公司,目前與對方 尚未簽訂合約,故內控係有疏失。本公司除預計於1月31日前全數取具存貨係屬公 司所有之聲明書,並將存貨全數運回公司,此外將修改內控流程,避免此等情事再 次發生。 (2)帳上現金水位偏低,但於1月2日先預付新台幣600萬元給王老吉大健康有限公司, 其原因及合理性為何?公司目前尚未進貨,公司如何確保債權? 本公司董事長回覆:預付款項予王老吉大健康有限公司,主係為了銷貨為公司創造 營收。本公司與王老吉大健康有限公司之前已合作數次,均採預付模式交易進行, 且公司原預計於1月中現增資金到位,故於1月2日進行預付。該批存貨應會於1月31 日前到貨,若未於1月31日到貨,將會要求將款項退回。 (3)三個倉別之存貨何時運回公司?之後是否會有再借出之情況? 本公司董事長回覆:本公司將於1月31日前將此三倉之寄外存貨全數運回公司,之 後存貨進出將嚴格依照內控程序進行,不會再有此種情事發生。 (4)若於1月31日前如未運回存貨,公司或負責人如何處理?或有何承諾? 本公司董事長回覆:若存貨未於1月31日前運回公司,董事長個人願承擔風險並負 賠償責任。
公告本公司107年01月26日下周將到期之票據金額,預計支付帳款金額,應償還借款金額,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1.事實發生日:107/01/262.公司名稱:易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106年12月29日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60102135號函辦理(1)107年01月26日下周將到期之票據金額為新台幣0仟元(2)107年01月26日下周預計支付帳款為新台幣1,089仟元(3)107年01月26日下周應償還借款金額新台幣0仟元(4)107年02月02日預計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新台幣3,126仟元(已扣除107年01月26日當周受限制之銀行借款備償戶金額,上列下周將到期之票據,上列下周預計支付帳款及上列下周應償還借款金額)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7年01月19日下周將到期之票據金額,預計支付帳款金額,應償還借款金額,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1.事實發生日:107/01/192.公司名稱:易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106年12月29日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60102135號函辦理(1)107年01月19日下周將到期之票據金額為新台幣0仟元(2)107年01月19日下周預計支付帳款為新台幣78仟元(3)107年01月19日下周應償還借款金額新台幣0仟元(4)107年01月26日預計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新台幣6,422仟元(已扣除107年01月19日當周受限制之銀行借款備償戶金額,上列下周將到期之票據,上列下周預計支付帳款及上列下周應償還借款金額)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7年01月12日下周將到期之票據金額,預計支付帳款金額,應償還借款金額,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1.事實發生日:107/01/122.公司名稱:易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106年12月29日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60102135號函辦理(1)107年01月12日下周將到期之票據金額為新台幣0仟元(2)107年01月12日下周預計支付帳款為新台幣27仟元(3)107年01月12日下周應償還借款金額新台幣0仟元(4)107年01月19日預計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新台幣9,503仟元(已扣除107年01月12日當周受限制之銀行借款備償戶金額,上列下周將到期之票據,上列下周預計支付帳款及上列下周應償還借款金額)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1/112.公司名稱:易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於107年01月05日申請106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調降發行價格 ,業已於107年01月11日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70300758號函 核備。(二)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28元調整為每股新台幣14元,可募得資金為新台幣49,000 仟元,增資計畫資金用途及發行股數皆維持不變。6.因應措施: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因延展繳款致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可能主張其權利 受損部分,特訂定本補償方案補償之。(一)適用對象:公告日前已繳款之本公司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二)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迄本次增資基準日止。(三)申請方式:對於公告前已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 於申請期間截止日(本次增資基準日)前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檢附 認股繳款書存查聯影本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 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87號5樓;電話: (02)27906016)提出申請,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 持原認購意願。(四)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1)對於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 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註1)起以開立支票及 掛號郵寄(郵資股東自行負擔)或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並給付自原繳款期 限截止日起至退回日應加計之利息,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數X原現增發行價格X﹝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X1.065% (註2)/365﹞ (2)申請調整認購價格後,對於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仍有認購意 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溢繳納之股款,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註1) 以支票及掛號郵寄(郵資股東自行負擔)或匯款方式退回已溢繳之股款及補償利 息,計算方式如下: 認購股數X(原現增發行價格-調降後之現增價格)X﹝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 天數)X1.065%(註1)/365﹞ (註1):實際退款日訂為收足股款日前一併退款;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 方式支付。 (註2):年利率依臺灣銀行106年12月27日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機動利率計算之。7.其他應敘明事項: 承諾書 易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6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茲因近期市場客觀環境變動致影響本公司股價,經考量資本市場變化及考量公司整體規劃,並確保現金增資計畫順利進行,將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 28元調整為每股 14元,發行股數不變,可募得資金為新台幣49,000仟元,上述調整發行價格及募集金額致原股東、員工以及認股人權益發生損害並以書面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本人願負賠償之責任。 立書承諾人:蘇睿騏
1.事實發生日:107/01/052.公司名稱:易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106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經106年10月3日金管會核准在案,核 准文號為金管證發字第1060038249號,執行有效期間為三個月(至107年1月2日 止);並於107年1月2日取得金管會核准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7年2月14日。二、茲因近期市場客觀環境變動致影響本公司股價,經考量資本市場變化及考量公司 整體規劃,並確保現金增資計畫順利進行,擬將現金增資新股發行價格由28元調 降為14元,發行股數不變,可募得資金為新台幣49,000仟元。三、本現金增資變更案俟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價格及相關補償方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公告事項俟主管機關核准。
公告本公司107年01月05日下周將到期之票據金額,預計支付帳款金額,應償還借款金額,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1.事實發生日:107/01/052.公司名稱:易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106年12月29日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60102135號函辦理(1)107年01月05日下周將到期之票據金額為新台幣70仟元(2)107年01月05日下周預計支付帳款為新台幣3,643仟元(3)107年01月05日下周應償還借款金額新台幣0仟元(4)107年01月12日預計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新台幣9,284仟元(已扣除107年01月05當周受限制之銀行借款備償戶金額,上列下周將到期之票據,上列下周預計支付帳款及上列下周應償還借款金額)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1/052.公司名稱:易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106年09月22日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600247181號函辦理(1)未來三個月預計現金收支狀況(單位:仟元) 項目/月份 107年01月 107年02月 107年03月 期初餘額 5,653 44,499 35,434 現金流入合計 14,034 7,774 10,205 現金流出合計 (24,188) (16,839) (13,569) 籌資流入(出)合計 49,000 0 0 投資流出合計 0 0 0 期末餘額 44,499 35,434 32,070(2)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融資額度:新台幣 5,000仟元 已用額度:新台幣 5,000仟元 額度餘額:新台幣 0仟元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106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期間1.事實發生日:107/01/022.公司名稱:易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106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經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現金增資案特定人繳款期間,業經金管會107年1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51045號函核備在案。二、本公司現金增資作業時程,因考量策略性股東認購狀況,特定人繳款期間延長至107年2月14日。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三、現金增資基準日訂為107年2月14日。6.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因延展繳款致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分,特訂定本補償方案補償之。二、適用對象:公告日前已繳款之本公司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三、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迄本次增資基準日止。四、申請方式: 對於公告前已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於申請期間 截止日(本次增資基準日)前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檢附認股繳款書存查聯影本 並加蓋股東原留印鑑,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地址:台北 市內湖區新湖二路87號5樓;電話:(02)27906016)提出申請,逾期未送(寄)達或 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五、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1.對於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 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註1)起以開立支票及掛號 郵寄(郵資股東自行負擔)或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並給付自原繳款期限截止日 起至退回日應加計之利息,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數X發行價格28元X﹝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X1.065%(註2)/365﹞ 2.申請延長繳款期間後,若仍未能於107年2月14日募集資金完成,將辦理退還 股款,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註1)以支票及掛號郵寄(郵資股東自行負擔)或 匯款方式退回已繳納股款及補償利息,退還股款計算方式如下: 認購股數X發行價格28元X﹝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X1.065%(註2)/365﹞ 註1:實際退款日訂為收足股款日前一併退款;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 支付。 註2:年利率係依臺灣銀行106年12月27日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機動利率計算之。六、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 業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購。7.其他應敘明事項:承諾書 易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6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茲因認購作業時間不足,經考量避免影響股東權益及資金募集之可行性,故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至107年2月14日),上述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因此致原股東、員工以及認股人權益發生損害並以書面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本人願負賠償之責任。 立書承諾人:蘇睿騏
公告本公司106年12月29日下周將到期之票據金額,預計支付帳款金額,應償還借款金額,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1.事實發生日:106/12/292.公司名稱:易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106年12月29日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60102135號函辦理(1)106年12月29日下周將到期之票據金額為新台幣24仟元(2)106年12月29日下周預計支付帳款為新台幣765仟元(3)106年12月29日下周應償還借款金額新台幣0仟元(4)107年01月05日預計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新台幣8,517仟元(已扣除106年12月29日當周受限制之銀行借款備償戶金額,上列下周將到期之票據,上列下周預計支付帳款及上列下周應償還借款金額)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106年第二次 現金增資洽特定人繳款期間1.事實發生日:106/12/272.公司名稱:易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作業時程,原訂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06年11月20日,茲因認購作業時間不足,經考量避免影響股東權益及資金募集之可行性,故擬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至107年02月15日。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公告事項俟主管機關核准。
1.事實發生日:106/12/182.公司名稱:易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第二次現金增資洽特定人繳款期間異動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股東及員工繳納期間:自106年11月9日起至106年11月15日止。原特定人繳納期間:106/11/16~106/12/18因實際作業需求,特定人認購期間調整為106年11月16日至106年12月27日,現金增資基準日擬暫訂為106年12月27日。
1.事實發生日:106/12/052.公司名稱:易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106年09月22日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600247181號函辦理(1)未來三個月預計現金收支狀況(單位:仟元) 項目/月份 106年12月 107年01月 107年02月 期初餘額 577 87,935 71,453 現金流入合計 8,290 3,881 7,774 現金流出合計 (18,932) (22,350) (10,144) 籌資流入(出)合計 98,000 1,987 0 投資流出合計 0 0 0 期末餘額 87,935 71,453 69,083(2)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融資額度:新台幣 5,000仟元 已用額度:新台幣 5,000仟元 額度餘額:新台幣 0仟元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1/202.公司名稱:易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第二次現金增資洽特定人繳款期間異動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股東及員工繳納期間:自106年11月9日起至106年11月15日止。原特定人繳納期間:106/11/16~106/11/20因實際作業需求,特定人認購期間調整為106年11月16日至106年12月18日,現金增資基準日擬暫訂為106年12月18日。
1.事實發生日:106/11/162.公司名稱:易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業已於民國106年11月15日截止,惟尚有部份股東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1)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06年11月16日起至106年 12月18日止為催繳期間。(2)尚未繳款且欲認購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與本公司聯絡,方能進行繳納,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對繳款事宜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新湖二路87號五樓,電話:02-27906016)
公告本公司106年第二次現金增資全體董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1.事實發生日:106/11/15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考量及理財規劃考量。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董事長 蘇睿騏 245,758 100%董事 開宇聲 26,806 100%法人董事 笠晶科技(股)公司 62,789 100%獨立董事 陳建志 4,214 100%監察人 蘇陳美惠 19,452 100%監察人 張春黎 16,702 100%監察人 張武仁 16,909 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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