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發精機(上)公司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7/03/0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趙立文/研發部協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宜杰/總經理特助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7/03/018.新任者聯絡電話:03-451419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東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及東野精機(昆山)有限公司公告增資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2/082.增資資金來源:母公司之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不適用4.每股面額:不適用5.發行總金額:美金500萬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不適用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擬透過增資東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轉增資其100%投資之東野精機(昆山)有限公司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2/0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08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中壢區自強四路3-2號(本公司)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O六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報告書。(3)一O六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5)修訂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報告。(6)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7)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報告。(8)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9)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二)承認事項:(1)一O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2)一O六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案。(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3)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5)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6)為配合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擬請原股東全數放棄儘先 分認之權利案。(7)改選董事案。(8)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0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7/2/8至民國107/2/8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擬經由第三地區間接現金增資持股100%之大陸子公司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07.02.08 董事會通過美金5,000,000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東野精機(昆山)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10,000,000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5,000,000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自動化設備及鋁擠型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人民幣24,876,518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人民幣-10,202,407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10,000,000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持股100%之子公司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民國107年02月08日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8.經紀人:無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長期投資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7年02月08日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7年02月08日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17,100,000元本次董事會通過之美金5,000,000元,尚未經投審會核准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34.29%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3.17%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46.38%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12,100,000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95.02%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3.47%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32.82%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4年度:新台幣-53,921,132元105年度:新台幣-75,321,828元106年度:新台幣-45,193,292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新台幣0元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35.其他敘明事項:匯率採美元:新台幣=1:29.25(107/2/7台灣銀行即期平均匯率)
1.事實發生日:106/12/152.公司名稱:易發精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因營運規劃考量,擬變更申請股票上市(櫃)之主辦輔導證券商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接續原主辦券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實際生效日以主管機關核准生效日為主。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易發精機(上海)有限公司 公告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1.事實發生日:106/10/2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東野精機(昆山)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皆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海外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8509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14125(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826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2385(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運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85223(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73055.計息方式:按實際借貸金額約定為年利率3%,到期一次償還本息6.還款之:(1)條件:到期一次償還本金或經雙方協議可提前分次償還(2)日期:依實際動撥日起算不超過一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238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75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資金貸與金額為人民幣CNY29,000,000*@4.565(折合新台幣NT132,385,000)
代子公司易發精機(上海)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及第三款1.事實發生日:106/10/1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東野精機(昆山)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皆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海外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8509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6697(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563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2327(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運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8509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72365.計息方式:按實際借貸金額約定為年利率3%,到期一次償還本息6.還款之:(1)條件:到期一次償還本金或經雙方協議可提前分次償還(2)日期:依實際動撥日起算不超過一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2327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7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資金貸與金額為人民幣CNY29,000,000*@4.563(折合新台幣NT132,327,000)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6/09/2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文宏/專案副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詹宗達/專案副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配合公司內部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6/09/258.新任者聯絡電話:03-4514199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之內部稽核主管異動,經董事會通過正式任命之。
代子公司易發精機(上海)有限公司 公告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及第三款1.事實發生日:106/09/22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東野精機(昆山)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皆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海外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8509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702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58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282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運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8616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78225.計息方式:按實際借貸金額約定為年利率3%,到期一次償還本息6.還款之:(1)條件:到期一次償還本金或經雙方協議可提前分次償還(2)日期:依實際動撥日起算不超過一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282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80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資金貸與金額為人民幣CNY29,000,000*@4.58(折合新台幣NT132,820,000)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6/09/01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分配現金股利調整為每股配發約0.49191854元4.變更原因: 因員工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成普通股,致影響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 原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5.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本公司106/08/11董事會之決議,授權董事長調整配發率。
1.事實發生日:106/08/212.公司名稱:易發精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於民國106年8月9日上傳之105年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公告內容。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更正後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8/112.公司名稱:易發精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本公司106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相關資訊情形如下:營業收入: 新台幣 592,355 仟元營業毛利: 新台幣 184,134 仟元營業利益: 新台幣 9,364 仟元稅前淨利: 新台幣 (4,981)仟元本期淨利: 新台幣 (9,700)仟元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新台幣 (18,496)仟元基本每股盈餘: (0.27)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06年第二季財務報表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申報作業。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8/11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總金額為新台幣18,261,000,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發放至元為止)。4.除權(息)交易日:106/08/295.最後過戶日:106/08/30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8/3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9/048.除權(息)基準日:106/09/04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6/08/11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東野精機(昆山)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海外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92550(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3635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3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605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575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他公司融資之目的所為之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82349(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5720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到期日(2)日期:依合約規定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85099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605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02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6.10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最近財務報表係106年第二季會計師核閱報告匯率採美元:新台幣=1:30.3計算、人民幣:新台幣=1:4.519計算
1.事實發生日:106/07/212.公司名稱:易發精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於民國106年5月16日上傳之105年度年報第34、37頁內容。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年報(股東會後修訂本)。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6/06/08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五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五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案。 (5)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一○五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2)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6/08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0元,合計每股配發新台幣10元現金4.除權(息)交易日:NA5.最後過戶日:106/06/24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6/25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98.除權(息)基準日:106/06/29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持有東野精機股份有限公司100%之股權。
代子公司易發精機(上海)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及第三款1.事實發生日:106/05/15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東野精機(昆山)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皆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海外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94515(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04904(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185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6759(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營運資金運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7310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97725.計息方式:按實際借貸金額約定為年利率3%,到期一次償還本息6.還款之:(1)條件:到期一次償還本金或經雙方協議可提前分次償還(2)日期:依實際動撥日起算不超過一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6759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85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資金貸與金額為人民幣RMB29,000,000*@4.371(折合新台幣NT126,759,000)
1.事實發生日:106/04/262.公司名稱:東野精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5.發生緣由:子公司東野精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通過重要議案如下: (1)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案。 (2)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財務報表。 (3)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 (4)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盈餘分派表。 (5)擬通過本公司一○五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均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四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6/04/26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東野精機(昆山)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海外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94515(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7535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028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563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535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他公司融資之目的所為之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7347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9936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到期日(2)日期:依合約規定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94515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563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75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7.62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最近財務報表係105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匯率採美元:新台幣=1:30.14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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