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昱臺國際(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12/1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第一屆審計委員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 林凱/浩宇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獨立董事: 林柏宇/傑順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獨立董事: 范姜文/台灣東方海外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3)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112/12/11至115/12/10,同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日止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14-4條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全體獨立董事組
成,負責執行監察人職權。
2.發生緣由: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第一屆審計委員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 林凱/浩宇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獨立董事: 林柏宇/傑順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獨立董事: 范姜文/台灣東方海外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3)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112/12/11至115/12/10,同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日止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14-4條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全體獨立董事組
成,負責執行監察人職權。
1.事實發生日:112/10/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第三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0/26
二、股東臨時會日期:擬訂於民國112/12/11日(星期一)上午10時30分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南京東路三段二十六號四樓(本公司會議室)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二)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三)選舉事項:
(1)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四)其他議案:
(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五)臨時動議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受理提名期間為112年11月3日上午九
時至112年11月13日下午六時止,受理提名處所為昱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
地址為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8號4樓(電話:(02)2516-6856)。凡有意提名
之股東,請於民國112年11月13日下午6時前親送或以掛號函件送達,於信封上加
註『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函件』字樣,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第三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0/26
二、股東臨時會日期:擬訂於民國112/12/11日(星期一)上午10時30分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南京東路三段二十六號四樓(本公司會議室)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二)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三)選舉事項:
(1)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四)其他議案:
(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五)臨時動議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受理提名期間為112年11月3日上午九
時至112年11月13日下午六時止,受理提名處所為昱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
地址為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8號4樓(電話:(02)2516-6856)。凡有意提名
之股東,請於民國112年11月13日下午6時前親送或以掛號函件送達,於信封上加
註『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函件』字樣,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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