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瑞博生技公司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4/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范姜曉雯(暫代)、管理部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毓嫻、稽核室主任管理師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公司內部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4/04/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待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4/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范姜曉雯(暫代)、管理部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毓嫻、稽核室主任管理師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公司內部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4/04/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待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2/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菁珊、稽核副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暫缺待補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4/02/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稽核主管職務暫由職務代理人范姜曉雯代理,新任內部稽核主管
待近期董事會通過任命案後另行公告。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2/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菁珊、稽核副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暫缺待補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4/02/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稽核主管職務暫由職務代理人范姜曉雯代理,新任內部稽核主管
待近期董事會通過任命案後另行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2/2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范姜曉雯、財務主管暨會計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2/25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公司治理主管,經本公司114年02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2/2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范姜曉雯、財務主管暨會計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4/02/25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公司治理主管,經本公司114年02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25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2/25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11,20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61,158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74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011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36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36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3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59,150
12.期末總負債(仟元):83,75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75,39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2/25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11,20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61,158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74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011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36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36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3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59,150
12.期末總負債(仟元):83,75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75,39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5/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展業一路2號2樓(台灣科學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
(2)初次上市前辦理現金增資擬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3/2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5/2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5/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展業一路2號2樓(台灣科學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
(2)初次上市前辦理現金增資擬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3/2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5/2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2/25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23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全職員工及兼職員工為限。
(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由董事長訂定。
(三)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過
去及預期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及其他等因素,擬訂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擬訂轉呈董事
會核准。惟兼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認購數量,應提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再提
董事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先提審計委員會討論同意後,再提董事會同意。
(四)依「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
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
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
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
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5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1,500,000股
7.認股價格:
(1)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
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
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每股淨值。
(2)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認股價格為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格,若當
日收盤價格低於面額時,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8.認股權利期間:
(1)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十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利,
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按下列方式行使認股權利:依認股權
憑證授予期間及比例行使認股權,時間及比例如下表: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累計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二年 50 %
屆滿三年 75 %
屆滿四年 100 %
(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違反法律等
情事之一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經董事會通過後予以收回註銷。
(4)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但遇認股權人死亡,其繼承者不在此限)、質押、贈與他人或作
其他方式之處分。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離職(含自願離職、退休、資遣及開除):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
期間為限,但若遇有需依法暫停過戶時,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
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留職停薪:
經由公司核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
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利,遞延至復職日恢復,但以認
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利行
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3)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被繼承人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
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失效。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
屆滿二年後方可行使外,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由繼承人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
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第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
惟該認股權利,應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
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5)轉任關係企業: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認股權人,其已
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不受轉任之影響。
(6)認股權人或其法定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利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
利,不得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之方式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
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
(即私募、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或法定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公司分
割、股票分割、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
,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及原則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每
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含私募股數),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
憑證」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
股。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繳款金額為零。
3.與他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公司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之調整方式依
合併契約、股份受讓契約或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另定之。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5.若有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之認股價格,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
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
股股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最後交易日收
盤價)〕×(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應於除息基準
日按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
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
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
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
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
平均數為準。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
權利,並填具「員工認股申請書」,向本公司之股務單位提出申請。
(二)本公司之股務單位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認股
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而逾期未繳款者,視為放棄其認股權利。
(三)本公司於收足股款後,指示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
東名簿,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四)本公司應於每季向主管機關辦理已完成轉換股份之資本額變更登記。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後本公司所交付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
票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NA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本公司完成法定發行程序後,即由承辦部門通知認股權人簽署「員工認股權憑證
合約書」。認股權人依通知完成簽署後,依程序發給「認股權憑證」。未依規定完成
簽署,即視同放棄受領權利。
(二)經通知簽署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不得將相關內容及
個人權益告知他人,若有違反情事,公司有權就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
註銷。
1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
准後生效,如於實際發行前修正,亦同。日後如基於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或
基於客觀環境變動時,得授權董事長修訂之,並於次一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23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全職員工及兼職員工為限。
(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由董事長訂定。
(三)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過
去及預期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及其他等因素,擬訂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擬訂轉呈董事
會核准。惟兼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認購數量,應提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再提
董事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先提審計委員會討論同意後,再提董事會同意。
(四)依「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
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
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
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
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5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1,500,000股
7.認股價格:
(1)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
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
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每股淨值。
(2)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認股價格為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格,若當
日收盤價格低於面額時,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8.認股權利期間:
(1)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十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利,
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按下列方式行使認股權利:依認股權
憑證授予期間及比例行使認股權,時間及比例如下表: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累計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二年 50 %
屆滿三年 75 %
屆滿四年 100 %
(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違反法律等
情事之一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經董事會通過後予以收回註銷。
(4)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但遇認股權人死亡,其繼承者不在此限)、質押、贈與他人或作
其他方式之處分。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離職(含自願離職、退休、資遣及開除):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
期間為限,但若遇有需依法暫停過戶時,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
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留職停薪:
經由公司核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
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利,遞延至復職日恢復,但以認
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利行
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3)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被繼承人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
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失效。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
屆滿二年後方可行使外,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由繼承人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
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第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
惟該認股權利,應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
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5)轉任關係企業: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認股權人,其已
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不受轉任之影響。
(6)認股權人或其法定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利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
利,不得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之方式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
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
(即私募、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或法定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公司分
割、股票分割、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
,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及原則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每
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含私募股數),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
憑證」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
股。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繳款金額為零。
3.與他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公司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之調整方式依
合併契約、股份受讓契約或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另定之。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5.若有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之認股價格,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
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
股股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最後交易日收
盤價)〕×(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應於除息基準
日按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
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
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
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
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
平均數為準。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
權利,並填具「員工認股申請書」,向本公司之股務單位提出申請。
(二)本公司之股務單位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認股
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而逾期未繳款者,視為放棄其認股權利。
(三)本公司於收足股款後,指示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
東名簿,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四)本公司應於每季向主管機關辦理已完成轉換股份之資本額變更登記。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後本公司所交付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
票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NA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本公司完成法定發行程序後,即由承辦部門通知認股權人簽署「員工認股權憑證
合約書」。認股權人依通知完成簽署後,依程序發給「認股權憑證」。未依規定完成
簽署,即視同放棄受領權利。
(二)經通知簽署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不得將相關內容及
個人權益告知他人,若有違反情事,公司有權就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
註銷。
1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
准後生效,如於實際發行前修正,亦同。日後如基於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或
基於客觀環境變動時,得授權董事長修訂之,並於次一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3/12/1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連誠麒、總經理特助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12/02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113/12/02發佈重大訊息公告代理發言人異動,
本案經113/12/12董事會追認通過。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3/12/1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連誠麒、總經理特助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12/02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於113/12/02發佈重大訊息公告代理發言人異動,
本案經113/12/12董事會追認通過。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3/12/0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葉心怡、市場開發處處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連誠麒、總經理特助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12/02
8.其他應敘明事項:代理發言人異動案待提報最近期董事會追認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3/12/0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葉心怡、市場開發處處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連誠麒、總經理特助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12/02
8.其他應敘明事項:代理發言人異動案待提報最近期董事會追認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13/11/26
3.報導內容:普瑞博醫材進軍巴西 結盟當地醫療通路商主打白血球過濾器與血袋出貨可期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無
6.因應措施:此報導標題有關出貨部份,屬媒體根據相關訊息與市場規模推估,
今次合約內容以巴西當地市場總經銷授權為主,相關業務訊息應以本公司公開資訊觀測
站公告訊息為主。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報導日期:113/11/26
3.報導內容:普瑞博醫材進軍巴西 結盟當地醫療通路商主打白血球過濾器與血袋出貨可期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無
6.因應措施:此報導標題有關出貨部份,屬媒體根據相關訊息與市場規模推估,
今次合約內容以巴西當地市場總經銷授權為主,相關業務訊息應以本公司公開資訊觀測
站公告訊息為主。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取得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出具之「係屬科技事業且具市場性」之意見書
1.事實發生日:113/10/11
2.公司名稱:普瑞博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來函通知取得經濟部產業發展
署出具本公司「係屬科技事業且具市場性」之意見書,函文字號中華民國113年10月09日
,證櫃審字第1130009446號。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規劃時程提出股票上櫃之申請作業。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0/11
2.公司名稱:普瑞博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來函通知取得經濟部產業發展
署出具本公司「係屬科技事業且具市場性」之意見書,函文字號中華民國113年10月09日
,證櫃審字第1130009446號。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規劃時程提出股票上櫃之申請作業。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營運管理中心副總經理
2.發生變動日期:113/09/3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永慶、本公司營運管理中心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彥文、總經理、普瑞博生技(股)公司董事長
(原職位暫由本公司總經理暫代)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轉任關係企業
7.生效日期:113/09/30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營運管理中心副總經理
2.發生變動日期:113/09/3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永慶、本公司營運管理中心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彥文、總經理、普瑞博生技(股)公司董事長
(原職位暫由本公司總經理暫代)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轉任關係企業
7.生效日期:113/09/30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合資公司(暫命名為台塑生醫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3/8/13~113/8/1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技術入股4,500,000股,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5,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台塑生醫科技(股)公司/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雙方同意並已完成「核心技術」價值鑑定(4,500萬元),
雙方同意於民國(下同)113年12月底前,由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合資公司與本公司簽署核心技術權利讓與文件,並完成核心技術移轉合資
公司作業,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應使合資公司收到本公司出資
(核心技術轉移)後3日內,將本公司名稱、股份(450萬股)記入合資
公司之股東名冊並交付予本公司(下稱技術入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經本公司113年8月13日第六屆第九次董事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4,500,000股
金額:新台幣45,000,000元
持股比例:23.08%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佔總資產比例:34.43%
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佔股東權益比例:49.18%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104,572,515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雙離子核心技術平台尚可衍生應用於多種領域,
包括細胞治療的研發與發展,因公司秉持輕資產的營運策略,
故擬整合細胞治療產醫學跨界領域以及資本市場的資源,
以開拓細胞治療領域。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3年8月13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3年8月13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岩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吳宏一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全聯會一字第1070015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無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
合資公司(暫命名為台塑生醫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3/8/13~113/8/1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技術入股4,500,000股,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5,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台塑生醫科技(股)公司/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雙方同意並已完成「核心技術」價值鑑定(4,500萬元),
雙方同意於民國(下同)113年12月底前,由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合資公司與本公司簽署核心技術權利讓與文件,並完成核心技術移轉合資
公司作業,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應使合資公司收到本公司出資
(核心技術轉移)後3日內,將本公司名稱、股份(450萬股)記入合資
公司之股東名冊並交付予本公司(下稱技術入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經本公司113年8月13日第六屆第九次董事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4,500,000股
金額:新台幣45,000,000元
持股比例:23.08%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佔總資產比例:34.43%
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佔股東權益比例:49.18%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104,572,515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雙離子核心技術平台尚可衍生應用於多種領域,
包括細胞治療的研發與發展,因公司秉持輕資產的營運策略,
故擬整合細胞治療產醫學跨界領域以及資本市場的資源,
以開拓細胞治療領域。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3年8月13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3年8月13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岩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吳宏一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全聯會一字第1070015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無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13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13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3,576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6,18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3,44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2,25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41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2,41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7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41,00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72,26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68,74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13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3,576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6,18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3,44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2,25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41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2,41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7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41,00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72,26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68,74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
2.報導日期:113/07/17
3.報導內容:(1)預期出貨量會從去年5萬套成長到5-10萬套,年產值500-1000萬元,帶動
營收優於去年....(2)明年血袋廠鎖定的人體市場,可望在第一季就取得產品製造許可
可證,屆時將加速開拓海外市場,預估出貨量約100-150萬套,產值約300-500萬美元...
(3)將於本周遞件申請科技事業掛牌,期盼今年底或明年首季掛牌交易.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如因應措施說明.
6.因應措施:本公司並未發布任何相關預測性財務及業務相關資訊,針對媒體報導,
純屬媒體推估.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相關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為主.針對本
公司規劃遞件申請科技事業掛牌實際進程,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為主.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報導日期:113/07/17
3.報導內容:(1)預期出貨量會從去年5萬套成長到5-10萬套,年產值500-1000萬元,帶動
營收優於去年....(2)明年血袋廠鎖定的人體市場,可望在第一季就取得產品製造許可
可證,屆時將加速開拓海外市場,預估出貨量約100-150萬套,產值約300-500萬美元...
(3)將於本周遞件申請科技事業掛牌,期盼今年底或明年首季掛牌交易.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如因應措施說明.
6.因應措施:本公司並未發布任何相關預測性財務及業務相關資訊,針對媒體報導,
純屬媒體推估.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相關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為主.針對本
公司規劃遞件申請科技事業掛牌實際進程,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為主.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6/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范姜曉雯 (暫代)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范姜曉雯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董事會通過任命財務暨會計主管
7.生效日期:113/6/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6/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范姜曉雯 (暫代)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范姜曉雯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董事會通過任命財務暨會計主管
7.生效日期:113/6/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股東會日期:113/06/05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增選董事2席(含獨立董事1席)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通過解除本公司現任及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
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增選董事2席(含獨立董事1席)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通過解除本公司現任及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
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05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及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無
4.舊任者簡歷:無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董事連誠麒、獨立董事郭秀娟
6.新任者簡歷:
董事連誠麒
(1)行政院國科會產學聯盟,科創平台中原大學產學處「產學營運專家」
獨立董事郭秀娟
(1)金景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2)開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新任
8.異動原因:增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董事連誠麒:0股、獨立董事郭秀娟: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6/05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4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及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無
4.舊任者簡歷:無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董事連誠麒、獨立董事郭秀娟
6.新任者簡歷:
董事連誠麒
(1)行政院國科會產學聯盟,科創平台中原大學產學處「產學營運專家」
獨立董事郭秀娟
(1)金景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2)開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新任
8.異動原因:增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董事連誠麒:0股、獨立董事郭秀娟: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6/05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4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0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張雍 (2)董事連誠麒
(3)獨立董事孫偉芸 (4)獨立董事郭秀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張雍
(1)中原大學研究發展處產學長
董事連誠麒
(1)行政院國科會產學聯盟,科創平台中原大學產學處「產學營運專家」
獨立董事孫偉芸
(1)緁邦科技(股)公司海外事業部副總經理
獨立董事郭秀娟
(1)金景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2)開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113年6月5日股東常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
已出席股東表決權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張雍 (2)董事連誠麒
(3)獨立董事孫偉芸 (4)獨立董事郭秀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張雍
(1)中原大學研究發展處產學長
董事連誠麒
(1)行政院國科會產學聯盟,科創平台中原大學產學處「產學營運專家」
獨立董事孫偉芸
(1)緁邦科技(股)公司海外事業部副總經理
獨立董事郭秀娟
(1)金景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2)開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113年6月5日股東常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
已出席股東表決權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05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郭秀娟
6.新任者簡歷:
(1)金景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2)開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新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6/05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郭秀娟
6.新任者簡歷:
(1)金景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2)開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新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6/05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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