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晶美應用材料(未)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補充公告-晶美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年第1次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相關事宜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於100年5月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調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價格一案,普通股10,62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106,240,00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0年5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2594號函核准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晶美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 一、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二、I501010 產品設計業。三、F401010 國際貿易業。四、研究、開發、設計、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五、LED藍、白光藍寶石晶圓加工與長晶事業。(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600,000,000元整,分為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03,760,000元,分為40,37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篤行路5號3樓。(五)公告方式:登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公司章程訂定日期: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五日訂定,最近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一、現金增資普通股10,62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以新台幣60元發行。二、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5%,計1,593,6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30,4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之,每仟股暫定可認購223.65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一股,於認股基準日後五日內於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登記及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部分,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三、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九)本次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10,000,000元,分為5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現金增資認股股款繳納期限:員工及原股東繳款期限為100年5月27日至100年6月27日止,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00年6月28日至100年7月1日,請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奉之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銀行辦理認股繳款手續,逾期未認繳股款者視為自願放棄其權利。(十二)現金增資代收股款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公館分行及全省各分行。(十三)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十四)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配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五)存儲股款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竹科竹村分行。(十六)代收股款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公館分行。參、茲訂民國100年5月6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0年5月2日至民國100年5月6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100年5月1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00年4月29日下午4時00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準)至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辦妥過戶手續。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肆、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股東會日期:100/06/30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事項第一案 通過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第二案 通過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2)討論事項第一案 通過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第二案 通過本公司擬向財團法人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上櫃案。第三案 通過本公司擬請全體股東放棄上櫃時採取新股承銷所公開發行之現金增資認購權利。 (3)選舉事項第一案 選舉董事三人(含獨立董事二人)與監察人二人(含獨立職能監察人一人)案。董事當選名單如下:張謙敏獨立董事當選名單如下:陳岳瑜陳瑞琦監察人當選名單如下:陳舜平獨立職能監察人當選名單如下:伍尚文(4)其他議案 第一案 通過解除本次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由於藍寶石基板產業係屬需要充足營運資金之行業,部份股東於股東會建議是否可評估調整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方式,公司將秉持為公司及所有股東謀取最大經營利潤為前提下,將近期召開董事會評估。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陳岳瑜/元和法律事務所、獨立董事陳瑞琦/中天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董事張謙敏/晶美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補選董事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獨立董事陳岳瑜0股、獨立董事陳瑞琦0股、董事張謙敏60,000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9/02/26~102/02/258.新任生效日期:100/06/30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監察人陳舜平/穩懋半導體(股)公司副總經理、獨立職能監察人伍尚文/永晟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補選監察人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監察人陳舜平0股、獨立職能監察人伍尚文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2/26~102/02/258.新任生效日期:100/06/30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2/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0/06/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陳岳瑜、獨立董事陳瑞琦、董事張謙敏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陳岳瑜 元和法律事務所律師陳瑞琦 中天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張謙敏 晶美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全體董監事放棄認購100年現金增資股數達得認購股數1/2以上,洽由特定人認購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0/06/28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認股權利轉讓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佔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董事長 何素珠 1,516,156 100.00%董事 何景仁 67,097 100.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陳舜平等計1,583,253股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2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尚志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請辭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2/26~102/02/25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510.其他應敘明事項:自100/06/21生效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2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尚志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請辭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2/26~102/02/25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510.其他應敘明事項:自100/06/21生效
補充公告-晶美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年第1次現金增資調整發行價格相關事宜公告序號:1主旨:補充公告-晶美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年第1次現金增資調整發行價格相關事宜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於100年5月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調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價格一案,普通股10,62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106,240,00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0年5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2594號函核准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晶美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 一、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二、I501010 產品設計業。三、F401010 國際貿易業。四、研究、開發、設計、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五、LED藍、白光藍寶石晶圓加工與長晶事業。(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600,000,000元整,分為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03,760,000元,分為40,37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篤行路5號3樓。(五)公告方式:登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公司章程訂定日期: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五日訂定,最近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一、現金增資普通股10,62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以新台幣60元發行。二、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5%,計1,593,6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30,4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之,每仟股暫定可認購223.65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一股,於認股基準日後五日內於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登記及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部分,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三、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九)本次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10,000,000元,分為5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現金增資認股股款繳納期限:員工及原股東繳款期限為100年5月27日至100年6月27日止,請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奉之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銀行辦理認股繳款手續,逾期未認繳股款者視為自願放棄其權利。(十二)現金增資代收股款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公館分行及全省各分行。(十三)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十四)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配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五)存儲股款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竹科竹村分行。(十六)代收股款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公館分行。參、茲訂民國100年5月6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0年5月2日至民國100年5月6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100年5月1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00年4月29日下午4時00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準)至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辦妥過戶手續。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肆、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5/232.發行股數:10,624,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6,240,000元5.發行價格:新台幣60元6.員工認購股數:15%,計1,593,6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85%,計9,030,400股,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223.65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一股,於認股基準日後五日內於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登記及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部分,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0/05/0613.最後過戶日:100/05/01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5/02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5/0616.股款繳納期間:100/05/27-100/06/27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0/04/28。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公館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竹科竹村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0年5月6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一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0年5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2594號函核准在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5/0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新安路2號(第一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審查決算表冊報告。3.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案。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提請討論。2.擬向財團法人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上櫃案,提請討論。(新增議案)3.擬請全體股東放棄上櫃時採取新股承銷所公開發行之現金增資認購權利,提請討論。(新增議案)四、選舉事項: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案。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七、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5/062.發行股數:10,624,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6,240,000元5.發行價格: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6.員工認購股數:15%,計1,593,6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85%,計9,030,400股,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223.65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一股,於認股基準日後五日內於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登記及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部分,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0/05/0613.最後過戶日:100/05/01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5/02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5/0616.股款繳納期間: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0/04/28。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公館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竹科竹村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1)因客觀環境影響及資本市場股價劇烈波動,為考量實際募集資金之狀況,及順利募集本次資金,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調整現金增資繳款期間及價格調整等相關事宜。(2)本公司將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變更後之規定辦理,變更後之相關發行條件將另行公告之。(3)有關是否影響員工與原股東或認股人權益部份,因本次現金增資不需對外公開承銷且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尚未寄出繳款通知書予任一員工與原股東或認股人,故不致影響員工與原股東或認股人之權益。(4)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調整現金增資發行之認股價格後,其認股繳款期間,將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行訂定,屆時另行公告。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4/282.發行股數:10,624,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6,240,000元5.發行價格:新台幣90元6.員工認購股數:15%,計1,593,6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85%,計9,030,400股,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223.65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一股,於認股基準日後五日內於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登記及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部分,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0/05/0613.最後過戶日:100/05/01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5/02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5/0616.股款繳納期間:100/05/09-100/06/09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0/04/28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公館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竹科竹村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0年3月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624,000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0年4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12742號函核准在案。
1.事實發生日:100/04/152.公司名稱:晶美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停止過戶日:100/05/02 ~100/05/066.因應措施:有權參加認購本次現金增資最後買進日:100/04/27(星期三)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13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議盈餘分配股東現金股利計新台幣308,472,640元(每股新台幣7.64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盈餘分派案所訂各項條件於除息基準日前,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時或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致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會按除息基準日流通在外股數,依比例再調整之。(2)本公司擬配發員工紅利新台幣15,256,317元,董監事酬勞新台幣3,051,263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1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新安路2號(第一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審查決算表冊報告。3.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案。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提請討論。四、選舉事項: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案。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七、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1)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2)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篤行路5號3樓)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3)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會召開前三十日寄發給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逕向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補發。(02-23826789),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股東會之召集通知以公告為之。(4)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0年4月24日起至5月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惟依法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項提案將不予列入,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務請於100年5月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或寄達,並述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受理提案處所:晶美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篤行路5號3樓 tel:03-5778788)(5)本公司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符合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6)符合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4/132.發行股數:10,624,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6,240,000元5.發行價格:新台幣90元6.員工認購股數:15%,計1,593,6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85%,計9,030,400股,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223.65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一股,於認股基準日後五日內於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登記及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部分,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0/05/0613.最後過戶日:100/05/01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5/02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5/0616.股款繳納期間:100/05/09-100/06/09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尚未確認,待確認後公告。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尚未確認,待確認後公告。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尚未確認,待確認後公告。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0年3月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624,000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0年4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12742號函核准在案。(2)有關本公司本次現增之代收款項、存儲款項機構及訂約日期待完成簽約後再另行公告之。
更正本公司99年財報附註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少揭露價格條件與付款條件。1.事實發生日:100/04/132.公司名稱:晶美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原財務報表第22頁無揭露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價格條件與付款條件。6.因應措施:財務報表第22頁加列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之價格與一般客戶相當;而付款條件與一般客戶相當,約為月結30天~60天。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2/172.公司名稱:晶美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月累計營收誤植為235850仟元,更正為235858仟元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更正申請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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