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晶美應用材料(未)公司公告
本公司全體董監事放棄認購101年現金增資股數達得認購股數1/2以上,洽由特定人認購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101/06/29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認股權利轉讓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佔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長 何素珠 418,240 37.77% 董事 何景仁 48,999 100.00% 董事 張謙敏 9,799 100.00% 董事 億光電子工業(股)公司 57,166 100.00% 監察人 陳舜平 244,999 100.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GBM INTERNATIONAL等計8,059,397股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1/06/19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事項 第一案 通過民國一百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 通過民國一百年度盈虧撥補案。 (2)討論事項 第一案 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第二案 通過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4/202.發行股數:9,8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98,000,000元5.發行價格:新台幣22元6.員工認購股數:15%,計1,470,0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85%,計8,330,000股,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36.111111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一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於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登 記及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部分,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長期股權投資。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1/04/2513.最後過戶日:101/04/20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1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4/2516.股款繳納期間:101/04/28-101/05/29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1/04/20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公館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新竹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1年3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9,800,000股案, 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3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0765號函 核准在案。
晶美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1年第1次現金增資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相關事宜公告序號:1主旨:晶美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1年第1次現金增資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相關事宜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於101年3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9,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98,000,00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1年3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0765號函核准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晶美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 一、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二、I501010 產品設計業。三、F401010 國際貿易業。四、研究、開發、設計、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五、LED藍、白光藍寶石晶圓加工與長晶事業。(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800,000,000元整,分為8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12,000,000元,分為61,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篤行路5號3樓。(五)公告方式:登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公司章程訂定日期: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五日訂定,最近一次修正於民國一百年六月三十日。(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一、現金增資普通股9,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以新台幣22元發行。二、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5%,計1,47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8,33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之,每仟股暫定可認購136.111111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一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於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登記及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部分,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三、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九)本次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10,000,000元,分為7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長期股權投資。(十一)現金增資認股股款繳納期限:員工及原股東繳款期限為101年4月28日至101年5月29日止,請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奉之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銀行辦理認股繳款手續,逾期未認繳股款者視為自願放棄其權利。(十二)現金增資代收股款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公館分行及全省各分行。(十三)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十四)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配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五)存儲股款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新竹分行。(十六)代收股款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公館分行。參、茲訂民國101年4月25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1年4月21日至民國101年4月25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4月20日下午4時00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準)至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辦妥過戶手續。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肆、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4/032.發行股數:9,8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98,000,000元5.發行價格:新台幣22元6.員工認購股數:15%,計1,470,0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85%,計8,330,000股,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36.111111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一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於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登 記及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部分,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長期股權投資。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1/04/2513.最後過戶日:101/04/20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1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4/2516.股款繳納期間:101/04/28-101/05/29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尚未確認,待確認後公告。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尚未確認,待確認後公告。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尚未確認,待確認後公告。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1年3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9,800,000股案, 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3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0765號函 核准在案。 (2)有關本公司本次現增之代收款項、存儲款項機構及訂約日期待完成簽約後再另行 公告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3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不分配股利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派100年度股利。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3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9,8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98,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22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470,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保留15%供員工認購外,其餘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或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拼湊成整股,放棄認購、逾期未辦理拼湊或 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轉投資國內或海外事業。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准後,再行召開董事會另訂認股基準日暨其他相關事宜。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計畫之 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 其他一切有關要本次現金增資之議定,未來如因主管機關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 需要變更時,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19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新安路2號(第二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一百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民國一百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民國一百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案。 2.民國一百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2.修訂公司章程案。。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197.其他應敘明事項:(1)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 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2)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 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篤行路5號3 樓)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3)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會召開前三十日寄發給各股東,屆時 如有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逕向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查詢補發。(02-23826789),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本 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股東會之召集通知以公告為 之。 (4)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 公司將於101年4月12日起至4月2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惟依法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不得超 過三百字,否則該項提案將不予列入,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 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務請於101年4月22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或寄達 ,並述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並請於信封封 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受理提案處所:晶美應用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篤行路5號3樓 tel:03-5778788) (5)本公司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符 合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會 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6)符合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 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
1.發生變動日期:100/12/29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首次選任,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陳岳瑜:本公司獨立董事,現任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法務專員。陳瑞琦:本公司獨立董事,現任中天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王永輝:本公司董事,現任派登科技(股)公司董事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12/29 ~ 102/02/25 8.新任生效日期:100/12/29 9.其他應敘明事項: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起算至本屆 董事會任期截止日(100/12/29-102/02/25)。
公告本公司現金股利發放日、盈餘轉增資股票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現金股利發放日、盈餘轉增資股票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0年9月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10,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金額新台幣102,000,000元(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0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805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次盈餘轉增資配發普通股10,200,000股,並奉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0年11月17日園商字第1000034189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增資發行新股興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1.原已興櫃股票:普通股5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10,000,000元。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股票:普通股10,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02,000,000元。3.增資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5.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6.股票過戶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三、本次增資股票於一○○年十二月七日(星期三)起開始發放,並同日起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後:(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無須再辦理任何手續。(二)股東如未開立集保帳戶者,或所提供之集保帳戶錯誤致未能於民國一○○年十二月七日劃撥之股東,屆時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所寄發之「一○○年增資新股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駕臨或郵寄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匯撥事宜。四、現金股利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於一○○年十二月七日(星期三)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五、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本公司經投審會增加核准大陸投資600萬美元發文字號:經審二字第10000458310號1.事實發生日:2011/10/12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600萬元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鹽城晶美應用材料有限公司(暫定)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新設立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新設立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電子零組件製造業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不適用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不適用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鹽城晶美應用材料有限公司美金:0仟元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600萬元美金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34.12%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6.84%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15.23%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不適用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不適用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不適用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不適用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不適用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不適用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間接投資持有100%股權之公司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投審會核准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長期投資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行銷佈局準備爭取大陸市場商機而新設公司、相關設立登記進行中、尚未匯出投資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10/13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票股利新台幣102,000,000元(每仟股配發200股)。(2)現金股利新台幣153,000,000元(每股新台幣3.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0/10/285.最後過戶日:100/10/3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11/0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11/058.除權(息)基準日:100/11/0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規定暨本公司一○○年十月十三日第二屆第十五次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本公司於民國一○○年九月二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自九十九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102,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10,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原股東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約2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0年10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805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另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53,000,000元,每股無償配發3元。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此次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晶美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I501010 產品設計業。3.F401010 國際貿易業。4.研究、開發、設計、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 LED 藍、白光藍寶石晶圓加工與長晶事業。5.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以下同)80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510,000,000元,分為51,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篤行路五號3樓。(五)公告方式:登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包括獨立董事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七)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暨其他發行條件:1.股東紅利新台幣102,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10,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新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尚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以現金折付(計算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2.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增資後額定資本額80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12,000,000元,分為61,2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股票簽證機構:已全面換發無實體,故不適用。(十一)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十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三、茲訂民國一○○年十一月五日為配股除權、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一○○年十一月一日至民國一○○年十一月五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最後過戶日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至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0/09/02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事項第一案 通過變更民國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2)討論事項第一案 通過辦理民國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3)選舉事項第一案 董事選舉案。董事當選名單如下: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4)其他議案 第一案 通過解除本次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9/0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補選董事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350000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2/26~102/02/258.新任生效日期:100/09/02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0/09/0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法人董事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任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百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億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億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億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漢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億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傑納睿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億光固態照明股份有限公司、Everlight (BVI) Co., Ltd、Everlight Americas Inc.、Everlight Electronics Korea Co., Ltd.、Everlight Optoelectronics Korea Co.,Ltd.、Zenaro Lighting GmbH、福聚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華創車電技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和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巨邦一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東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易路發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泰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0/09/02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7.64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3元及股票股利2元4.變更原因:為配合本公司營運所需及民國100年6月30日股東常會股東建議,故擬修正民國99年度盈餘分配案,修改配發股東紅利新台幣255,000,000元。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7/18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0/09/02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篤行路5號3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監察人審查盈餘分配報告。二、承認事項:1.九十九年度修正後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民國九十九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四、選舉事項:1.本公司董事補選案。五、其他議案: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七、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8/0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9/02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0/07/18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計新台幣308,472,640元(每股新台幣7.64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票股利新台幣102,000,000元(每仟股配發200股),(2)現金股利新台幣153,000,000元(每股新台幣3.0元)。4.變更原因:為配合本公司營運所需及民國100年6月30日股東常會股東建議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7/182.增資資金來源:99年度盈餘。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2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1020000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擬議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尚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以現金折付(計算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業務發展需要。13.其他應敘明事項:若遇因買回本公司庫藏股轉讓或註銷等,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由董事會訂定配股基準日,屆時另行公告之。本增資案所訂各項,如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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