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曜鵬科技(未)公司公告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3/05/14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0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其他調整事項係以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31,841,955元,故可分配盈餘為0元。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2/03/0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郭明輝 法務處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莊振添 副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2/03/018.新任者聯絡電話:03-656052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1/192.公司名稱:曜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第2次買回庫藏股,分次轉讓員工6.因應措施:依民國101年07月03日董事會通過之「101年第2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共買回450,000股,轉讓價格為15.56元,本次轉讓20,000股,尚餘359,000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9/272.公司名稱:曜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第2次買回庫藏股,分次轉讓員工6.因應措施:依民國101年07月03日董事會通過之「101年第2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共買回450,000股,轉讓價格為15.56元,本次轉讓71,000股,尚餘379,000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9/032.公司名稱:曜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101/07/03董事會決議辦理6.因應措施:依董事會決議7.其他應敘明事項:(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3,020,000元。(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1/07/04~101/09/03。(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500,000股。(4)原預定買回之股份種類:普通股。(5)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新台幣10.65元至26.04元,惟若本公司股價低於其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6)買回期間屆滿或執行完畢之日期:101/09/03(7)本次己買回股份數量:450,000股。(8)本次己買回股份總金額:新台幣7,003,480元。(9)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新台幣15.56元。(10)本次買回股數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0.79%。(11)累積己持有自己公司股份:1,733,667股。(12)累積己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己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06%。(13)買回期間屆滿未執行完畢之原因:為顧及股東權益及員工未來認股意願,因而未依原預定數量,完全執行完畢。
1.發生變動日期:101/08/29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沈傳芳:聯電新投資事業(股)公司 總經理(2)陳紹基:交通大學電子工程學系教授(3)顧大為:聯發科技(股)公司 財務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沈傳芳:聯電新投資事業(股)公司 總經理(2)陳紹基:交通大學電子工程學系教授(3)楊文福:九暘電子(股)公司 資深副總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12/27~101/06/218.新任生效日期:101/08/2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7/252.公司名稱:曜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指示,補正揭露本公司100年度年報第10頁至第25頁部份內容及頁次調整。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補正後之100年度年報電子檔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1/07/0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顏志展先生,曜鵬科技(股)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顏志展先生,曜鵬科技(股)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5.異動原因: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屆滿,全面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1/07/0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7/032.公司名稱:曜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01/07/03董事會決議6.因應措施:依董事會決議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3,020,000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101/07/04-101/09/03。 (5)預定買回之股數:500,000股。 (6)買回區間價格:10.65-26.04元,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訂之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 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7)預定買回股份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88%
1.股東會日期:101/06/212.重要決議事項: (1)承認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案。 (2)承認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5)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6)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7)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2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顏志展 曜鵬科技(股)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 翔發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蔡明介 聯發科技(股)公司董事長暨執行長 翔發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顧大為 聯發科技(股)公司財務長 獨立董事: 沈傳芳 聯電新投資事業(股)公司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顏志展 曜鵬科技(股)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 翔發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許朝嘉 曜鵬科技(股)公司財務長 翔發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顧大為 聯發科技(股)公司財務長 獨立董事: 沈傳芳 聯電新投資事業(股)公司總經理 楊文福 九暘電子(股)公司資深副總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屆滿,全面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職稱 姓名或名稱 持有股數 =================================================================== 董事 顏志展 1,436,658股 董事 翔發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許朝嘉 4,454,815股 董事 翔發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顧大為 4,454,815股 獨立董事 沈傳芳 0股 獨立董事 楊文福 0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19~101/06/188.新任生效日期:101/06/21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2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鄒旭昇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協理 李仲凱 宏普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葉文冠 高雄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教授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鄒旭昇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協理 李仲凱 宏普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葉文冠 高雄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教授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屆滿,全面改選。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 職稱 姓名及名稱 持有股數 ================================================================== 監察人 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鄒旭昇 384,189股 監察人 李仲凱 278,192股 監察人 葉文冠 0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19~101/06/188.新任生效日期:101/06/21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全面改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2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顏志展 (2)翔發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許朝嘉 (3)翔發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顧大為 (4)沈傳芳 (5)楊文福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顏志展 ─AIT Holding Ltd., Director ─AIT Management Ltd., Director ─威達高科(股)公司 董事 (2)翔發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許朝嘉 ─遠業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 (3)翔發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顧大為 ─聯發科技(股)公司 財務長 ─聯發科技所屬關係企業之董事 ─Vogins Technology Co., Limited 董事 ─Hesine Technologies International Worldwide Inc.董事 (4)沈傳芳 ─聯電新投資事業(股)公司 總經理 (5)楊文福 ─九暘電子(股)公司 資深副總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5/112.公司名稱:曜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101/03/21董事會決議辦理6.因應措施:依董事會決議7.其他應敘明事項:(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6,802,000元。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1/03/22~101/05/21。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200,000股。 (4)原預定買回之股份種類:普通股。 (5)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新台幣15.75元至34.01元,惟若本公司股價低於其所定 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6)買回期間屆滿或執行完畢之日期:101/05/11 (7)本次己買回股份數量:200,000股。 (8)本次己買回股份總金額:新台幣4,281,500元。 (9)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新台幣21.41元。 (10)本次買回股數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0.35%。 (11)累積己持有自己公司股份:1,283,667股。 (12)累積己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己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27%。 (13)買回期間屆滿未執行完畢之原因:不適用。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25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年度擬不分配。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4/182.公司名稱:曜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第3次買回庫藏股,分次轉讓員工6.因應措施:依民國100年12月27日董事會通過之「100年第3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共買回299,667股,轉讓價格為19.68元,本次轉讓177,000股,尚餘122,667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1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縣政八街二十五號三樓(新竹縣總工會)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2)一○○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本公司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 (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案。 (2)承認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4)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5)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1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整。 (二)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案之期間為 自101年4月13日起至101年4月23日止;受理處所為新竹縣竹北 市縣政九路145號3樓本公司財會處。 (三)民國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民國100年度虧損撥補案, 將於民國101年股東常會前至少四十日前,再另行召開董事會討論 並公告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1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 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個人是否得 到認股權憑證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 年資等,由總經理擬定名單後,提報董事會同意。單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 得超過每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10%),且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 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普通股股數的百分之一(1%)。 前述國內外子公司係指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 分之五十(50%),並具有控制能力者,以及直接或間接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 之股份雖未超過百分之五十(50%),但已達百分之二十(20%),且符合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定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五號及第七號規定之下 列情況之一,並於發行時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已納入編製 者: (一)與其他投資人約定下,具超過半數之有表決權股份之能力。 (二)依法令或契約約定,可操控公司之財務、營運及人事方針。 (三)有權任免董事會超過半數之主要成員,且公司之控制操控於該董事會。 (四)有權主導董事會超過半數之投票權,且公司之控制操控於該董事會。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總額為492,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股本公司普通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需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492,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以發行當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 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為認股 價格,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但 發行日已為上市或上櫃公司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 價。 (二)權利期間: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 股權。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三年,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 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 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為:屆滿二年:100%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 失時,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五)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依本條第二項規定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1個 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或解聘當日即失效。 2.解聘-認股權人如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而遭公司解聘者,其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解聘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3.退休-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 於被授予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 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唯,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 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4.留職停薪-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利之認 股權憑證,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3個月內行使認股權,逾期未行使者,凍 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按留職停 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以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5.死亡-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 股權利。惟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 (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 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始得行使之。因法 定繼承而應得行使本憑證之認股權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依民法繼承相關條文 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 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才得以申請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認購權利,唯任 何申請及認購程序不得逾本認股權憑證之有效存續期間。 6.因受職業災害殘疾-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 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行使
1.事實發生日:101/03/212.公司名稱:曜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01/03/21董事會決議6.因應措施:依董事會決議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6,802,000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101/03/22-101/05/21。 (5)預定買回之股數:200,000股。 (6)買回區間價格:15.75-34.01元,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訂之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 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7)預定買回股份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35%
1.事實發生日:101/02/222.公司名稱:曜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買回庫藏股份數量累積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二。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買回股份數量累積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二 或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之日期:101/02/22 (2)本次買回股份數量:184,000股。 (3)本次買回股份總金額:3,497,410元。 (4)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19.01元。 (5)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1,145,000股。 (6)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02%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