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瀚邦科技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12/252.發生緣由:因整體營運策略考量,本公司經一O二年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本公司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4.其他應敘明事項:實際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日期依金管會證期局公告為準。
公告序號:1主旨:瀚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1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1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14公告內容:一、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4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2年4月16日起至102年6月14日止三、股東會召開時間: 上午十時整股東會召開地點: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八街25號1樓(新竹縣工業會)四、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2)101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二)承認事項:(1)承認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101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無。(四)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五、其他應述明事項(一)辦理過戶手續:(1)辦理過戶方式時間:102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元大寶來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電話: 02-25865859(3) 辦理過戶方式: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4月16日起至102年6月1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2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郵寄以102年4月15日郵戳日期為憑)。(二)受理股東提案公告:(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股東常會之議案,惟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並以300字為限(含標點符號),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本公司將於102年4月8日起至102年4月1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欲辦理提案之股東,請於102年4月17日下午五時前﹝凡有意參加提案之股東,請於期限內寄(送)達,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3)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寄送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一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4)送理提案處所:瀚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85號8樓、電話: 03-5537511 )(三)其他: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前30日前寄送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第183條第3項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屆時如未收到者,請聲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02)2586-5859 洽詢補發。(四)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竹北市光明六路85號8樓)(五)本公司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大寶來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1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許勝豪先生 瀚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黃正尚先生 瀚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許勝豪先生 立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黃正尚先生 廣化科技公司 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1/06/29~104/06/28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瀚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12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14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12公告內容:一、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12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1年4月14日起至101年6月12日止三、股東會召開時間: 上午10時整股東會召開地點: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八街25號1樓(新竹縣工業會)四、召集事由:(一) 報告事項:(1) 100年度營業報告書。(2) 100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二) 承認事項:(1) 承認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 承認100年度虧損撥補案。(三) 討論事項:(1) 擬廢除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2) 擬廢除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3) 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4) 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案。(四) 選舉事項:(1) 擬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五) 其他討論事項:(1) 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 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五、其他應述明事項(一)辦理過戶手續:(1)辦理過戶方式時間:101年4月13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元大寶來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電話: 02-25865859(3) 辦理過戶方式: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4月14日起至101年6月1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1年4月13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郵寄以101年4月13日郵戳日期為憑)。(二)受理股東提案公告:(1)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股東常會之議案,惟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並以300字為限(含標點符號),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 本公司將於101年4月7日起至101年4月1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欲辦理提案之股東,請於101年4月16日下午五時前﹝郵寄者以寄送達日期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達本公司﹞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3) 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寄送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一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4) 受理提案處所:瀚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會計部 (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85號4樓、電話: 03-5537511 )(三)其他: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前30日前寄送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第183條第3項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屆時如未收到者,請聲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02)2586-5859 洽詢補發。(四)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並副知證基會(地址:竹北市光明六路85號4樓)(五)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擬請本次股東常會解除本屆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行為。(六)本公司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大寶來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公告序號:1主旨:瀚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增資新股發放有關事項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0年7月7日董事會中決議通過辦理100年現金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2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6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9469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100年8月25日經授中字第10032442170號函准予增資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增資換發新股之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6,661,07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6,610,700元。(二)本次增資股票:普通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0,000,000元,增資後資本總額為新台幣86,610,700元整,分為8,661,07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四)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五)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日期訂於100年9月9日(星期五)開始發放,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下:敬請各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增資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駕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6:30。另郵寄辦理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地址: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四、除發函予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認股催繳股款有關事項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認股繳交股款期限已於100年7月28日截止,尚有部分股東未繳納股款;爰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第三項準用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定,自100年8月5日至100年9月5日定為催告繳款期間,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新竹分行及其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即失其權利。二、貴股東如未收到繳款書者,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洽詢。三、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減資暨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依據:本公司100年6月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129,303,110元,銷除普通股股票12,930,311股暨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總計發行金額20,000,000元。減資暨現金增資,業經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6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9469號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6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9469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暨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規定,公告減資暨現金增資相關事項如下。(一)公司名稱:瀚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3.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4.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積體電路及其元件、組件之測試)5.I501010 產品設計業。6.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7.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8.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伍億元整,分為伍仟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195,913,810元,分為19,591,38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85號4樓。(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現有董事五人,監察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定章程日:民國89年7月19日;最近一次修正日:民國98年6月29日。(七)本次減資暨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減資及其條件:(1)本公司辦理減資金額為新台幣129,303,110元,計消除已發行股份12,930,311股,由原股東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每仟股減少股份660股,減資比例為66%,每仟股換發34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6,610,700元,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自減資基準日起五日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拼湊不足一股者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2)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換發之股份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3)本次減資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或因客觀環境而有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2.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20,000,000元。(2)本次發行除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新股10%,計2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1,8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數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270.226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成整股,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依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足。(3)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數為8,661,07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86,610,700元整。(九)減資計畫目的: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十)增資計畫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自100年7月22日起至100年7月28日止。(十二)代收股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全省各地分支機構。(十三)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十四)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五)本次現金增資公開說明書:詳見公開資訊觀測站。三、減資基準日暨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期:茲訂定民國100年7月20日為減資基準日;民國100年7月20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0年7月16日至100年7月20日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7月15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逕洽或以掛號函件寄送達(以郵戳為憑)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蕭翠慧、賴明陽會計師查核簽證及致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庭銘、侯委?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六、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減資暨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依據:本公司100年6月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129,303,110元,銷除普通股股票12,930,311股暨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總計發行金額20,000,000元。減資暨現金增資,業經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6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9469號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6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9469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暨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規定,公告減資暨現金增資相關事項如下。(一)公司名稱:瀚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3.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4.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積體電路及其元件、組件之測試)5.I501010 產品設計業。6.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7.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8.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伍億元整,分為伍仟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195,913,810元,分為19,591,38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85號4樓。(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現有董事五人,監察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定章程日:民國89年7月19日;最近一次修正日:民國98年6月29日。(七)本次減資暨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減資及其條件:(1)本公司辦理減資金額為新台幣129,303,110元,計消除已發行股份12,930,311股,由原股東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每仟股減少股份660股,減資比例為66%,每仟股換發34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6,610,700元,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自減資基準日起五日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拼湊不足一股者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2)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換發之股份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3)本次減資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或因客觀環境而有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2.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20,000,000元。(2)本次發行除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新股10%,計2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1,8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數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270.226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成整股,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依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足。(3)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數為8,661,07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86,610,700元整。(九)減資計畫目的: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十)增資計畫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自100年7月22日起至100年7月28日止。(十二)代收股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全省各地分支機構。(十三)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十四)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五)本次現金增資公開說明書:詳見公開資訊觀測站。三、減資基準日暨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期:茲訂定民國100年7月20日為減資基準日;民國100年7月20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0年7月16日至100年7月20日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7月15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逕洽或以掛號函件寄送達(以郵戳為憑)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蕭翠慧、賴明陽會計師查核簽證及致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庭銘、侯委?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六、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6/08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減資事宜,依公司法第二八一條準用第七十三條之規定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一、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規定辦理。二、本公司業經民國100年6月7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減資新台幣129,303,110元,並銷除股份12,930,311股,減資後額定資本總額維持不變,實收資本額變更為新台幣66,610,700元。三、本公司債權人如有異議者,請自通知日起31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便憑處理,逾期將視為無異議。四、特此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6/072.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累積虧損己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3.因應措施:依法提交股東常會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6/072.發生緣由:一、公司擬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辦理減資金額為新台幣129,303,110元,計消除已發行股份12,930,311股,由原股東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每仟股減少股份660股,減資比例為6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6,610,700元,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自減資基準日起五日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拼湊不足一股者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二、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換發之股份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三、本次減資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或因客觀證環境而有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7/16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減資事宜,依公司法第二八一條準用第七十三條之規定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一、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規定辦理。二、本公司業經民國99年6月28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減資新台幣49,387,320元,並銷除股份4,938,732股,減資後額定資本總額維持不變,實收資本額變更為新台幣120,913,810元。三、本公司債權人如有異議者,請自通知日起31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便憑處理,逾期將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6/282.發生緣由:一、公司擬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辦理減資金額為新台幣49,387,320元,計消除已發行股份4,938,732股,由原股東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每仟股減少股份290股,減資比例為29%,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0,913,810元,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自減資基準日起五日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拼湊不足一股者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二、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換發之股份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三、本次減資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或因客觀環境而有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主旨: 瀚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28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30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28 公告內容: 一、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28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99年4月30日起至99年6月28日止三、股東會召開時間: 上午十時股東會召開地點: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八街25號1樓(新竹縣工業會)四、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2)九十八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二)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臨時動議五、其他應述明事項(一)辦理過戶手續:(1)辦理過戶方式時間:99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865859(3) 辦理過戶方式: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9年4月30日起 至99年6月2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99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郵寄以99年4月29日郵戳日期為憑)。(二)受理股東提案公告:(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股東常會之議案,惟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並以300字為限(含標點符號),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本公司將於99年4月27日起至99年5月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欲辦理提案之股東,請於99年5月7日下午五時前﹝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達本公司﹞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3)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寄送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 172條之一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4)送理提案處所:瀚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85號1樓、電話:03-5537511)(三)其他: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前30日前寄送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 條之2及公司法第183條第3項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屆時如未收到者,請聲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02)2586-5859洽詢補發。(四)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竹北市光明六路85號1樓)
主旨: 瀚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八年減資換發新股暨現金增資發放新股有關事項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98年6月29日股東常會中決議通過辦理九十八年度減資新台幣228,912,37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22,891,237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8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4092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98年10月5日經授中字第09833189950號函准予減資變更登記在案。二、本公司於98年6月29日董事會中決議通過辦理九十八年度現金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 3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8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40929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98年10月 19日經授中字第09833273160號函准予增資變更登記在案。三、茲將減資換發新股暨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36,921,3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69,213,500元。(二)本次減資換發股票:本次減資新台幣228,912,370 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2,891,237股,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為14,030,11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金額計新台幣 140,301,130元整。(三)本次增資股票: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0,000,000元,增資後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70,301,130元整,分為17,030,11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次減資換發股票暨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五)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六)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四、本次減資換發新股及增資新股日期訂於98年11月13日(星期五)開始發放,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下:敬請各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減資全面換發通知書」,蓋妥原留印鑑,連同舊股票(如有尚未辦理過戶之就股票需檢附過戶申請書、證券交易稅單、ID影本及股東印鑑),及「98年增資股票領取單」,駕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6:30。另郵寄辦理換發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地址: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五、除發函予股東外,特此公告。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九十八年現金增資認股催繳股款有關事項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98年現金增資認股繳交股款期限已於98年9月8日截止,尚有部分股東未繳納股款;爰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第三項準用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定,自98年9月11日至98年10月11日定為催告繳款期間,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新竹分行及其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即失其權利。二、貴股東如未收到繳款書者,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洽詢。三、特此公告。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九十八年減資暨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一、依據:本公司98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228,912,370元,銷除普通股股票22,891,237股暨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總計發行金額30,000,000元。減資暨現金增資,業經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8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40929號及金管證發字第0980040929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暨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規定,公告減資暨現金增資相關事項如下。(一)公司名稱:瀚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3.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4.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積體電路及其元件、組件之測試)5.I501010 產品設計業。6.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7.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8.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伍億元整,分為伍仟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369,213,500元,分為36,921,3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85號1樓。(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現有董事五人,監察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定章程日:民國89年7月19日;最近一次修正日:民國98年6月29日。(七)本次減資暨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減資及其條件:(1)本公司辦理減資金額為新台幣228,912,370元,計消除已發行股份22,891,237股,由原股東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每仟股減少股份620股,減資比例為62%,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40,301,130元,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自減資基準日起五日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拼湊不足一股者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2)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換發之股份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3)本次減資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或因客觀環境而有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2.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0,000,000元,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元整。(2)本次發行除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新股10%,計3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2,7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數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192.443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成整股,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依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足。(3)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7,030,11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170,301,130元整。(九)減資計畫目的: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十)增資計畫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自98年9月7日起至98年9月8日止。(十二)代收股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全省各地分支機構。(十三)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十四)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五)本次現金增資公開說明書:詳見公開資訊觀測站。三、減資基準日暨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期:茲訂定民國98年08月31日為減資基準日;民國98年9月1日為現金認股基準日。依法自98年8月27日至減資換票日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8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前逕洽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準)至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B1)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蕭翠慧、賴明陽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六、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98/07/21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減資事宜,依公司法第二八一條準用第七十三條之規定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一、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規定辦理。二、本公司業經民國98年6月29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為 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減資新台幣228,912,370元,並銷除股份22,891,237股,減資後額定資本總額維持不變,實收資本額變更為新台幣140,301,130元。三、本公司債權人如有異議者,請自通知日起31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便憑處理,逾期將視為無異議。四、特此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契約終止日期:98/06/292.契約內容:詳見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3.契約相對人:員工4.與公司關係:本公司5.終止之原因: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期間屆滿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06/292.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累積虧損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3.因應措施:依法提交股東常會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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