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享光電(興)公司公告
1.股東會日期:103/06/252.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承認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通過承認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3)通過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公告本公司103年5月份自結個別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1.事實發生日:103/06/232.公司名稱:聯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3年6月11日證櫃審字第1030013672號函辦理(1)103年5月自結個別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負債比率: 66.44%流動比率: 73.74%速動比率: 30.26%(2)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項目/月份 103年6月 103年7月 103年8月現金流入合計: 12,828 15,000 16,800現金流出合計: 14,430 23,001 15,618(3)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融資額度: 332,500仟元已用額度: 322,500仟元額度餘額: 10,000仟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補行公告本公司103年4月份自結個別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1.事實發生日:103/06/162.公司名稱:聯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3年6月11日證櫃審字第1030013672號函辦理(1)103年4月自結個別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負債比率: 65.81%流動比率: 74.01%速動比率: 28.07%(2)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項目/月份 103年5月 103年6月 103年7月現金流入合計 17,000 19,000 18,000現金流出合計 15,768 16,630 24,201(3)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融資額度: 332,500仟元已用額度: 322,500仟元額度餘額: 10,000仟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召開股東常會之公告公司代號:3678 公司名稱:聯享一、公告序號:1二、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三、主旨:聯享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四、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3年3月2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五、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103年6月25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3年4月27日至103年6月25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三)開會時間:09時30分(24小時制)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09時0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竹北市縣政八街25號1樓(新竹縣工業會:劇院教室) (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2)一○二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2.承認事項:(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 ●已公告盈虧撥補 ○尚未公告盈虧撥補(開會前至少四十日補行公告) 原因說明: *預擬配發現金(股利):0.0000元/股(即每壹股盈餘分配0.0000元, 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0.0000元) *預擬配股(總額): 盈餘-0股,每股配發股利0.0元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0股,每股發放0.0元 *特別股股利:0.0000元/股,可參與配發普通股0.00股 *另擬現金增資0元0股,認購率0.00% *員工現金紅利:0元,員工股票紅利:0元 (96年度以前該輸入單位為股數) *董監事酬勞(元):0 *其他:今年無分配盈餘。 3.討論事項:(1)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選舉事項:●無○有 目前依公司章程所定董監事之選任方式為●採用累積投票制 ○採用全額連記法○其他 5.其他議案:●無○有 6.臨時動議: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4月26日17時0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2181-1911 (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4月26日前(但適逢假日,請提前於103年4月25日(星期五)17:00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4月2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其他:無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3年4月18日起至民國103年4月2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3年4月28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聯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302新竹縣竹北市環北路三段199號)八、其他應公告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電話:02-2181-1911)。九、特此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2/08/07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林和源先生:獨立董事,現職創新工業技術移轉(股)公司/總經理(2)游建財先生:獨立董事,現職德士通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遠瀚電機(股)公司/執行董事(3)萬勝枝先生:董事,現職銓鼎塑膠(股)公司/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林和源先生:獨立董事,現職創新工業技術移轉(股)公司/總經理(2)游建財先生:獨立董事,現職德士通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遠瀚電機(股)公司/執行董事(3)陳金鑫先生:獨立董事,現職國立交通大學榮譽教授/香港浸會大學教授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配合本屆董事會任期,重新任命薪酬委員會委員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0/12/21_102/06/258.新任生效日期:102/06/269.其他應敘明事項:第二屆薪酬委員會任期與本屆董事會相同,至105年6月25日屆滿
1.發生變動日期:102/07/2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謝天源,神腦國際企業(股)公司研發部主管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事務繁忙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2/06/26_105/06/25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8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1/06/202.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承認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通過承認一○○年度盈虧撥補案。 (3)通過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通過修正「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5/312.法人名稱:首維投資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徐明鴻,聯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研發部協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淑美,聯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協理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首維投資有限公司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1/28~102/06/037.新任生效日期:101/05/3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1/05/3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徐明鴻、協理、敦揚科技(股)公司視覺安全系統事業處副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賴俊光、 總經理、聯享光電(股)公司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職涯規劃 ,研發主管一職由本公司總經理兼任。7.生效日期:101/05/318.新任者聯絡電話:03-656166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03.股東會召開地點:竹北市台元街26號(台元科技園區:會館二樓多功能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年度營業報告。 (2)一○○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一○○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修正「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9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無。3.其他應敘明事項:提撥資本公積合計47,084,397元以彌補虧損。
1.發生變動日期:101/03/2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婉蘭,中華技術學院講師 李麗澤,僑光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事務繁忙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6/04~102/06/03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2/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1/02/16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發言人:林金源 本公司總經理室特別助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發言人:黃淑美 本公司財務部協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01/02/168.新任者聯絡電話:(03)656-166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12/21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獨立董事:林和源先生主要學經歷:美國聖塔克拉拉大學電機博士肄業普訊創業投資(股)公司/資深副總永威投資有限公司/資深副總昆仲投資顧問(股)公司台灣分公司/資深副總Intel Corp/資深經理現職:創新工業技術移轉(股)公司/總經理(2)獨立董事:游建財先生主要學經歷:國立中山大學企管碩士和通國際(股)公司/資深副總旭邦投資顧問(股)公司/副總新加坡商華開財務顧問(股)公司/副總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公司/副理現職:福益實業(股)公司/董事德士通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遠瀚電機(股)公司/執行董事(3)董事:萬勝枝先生主要學經歷:勤益工專銓鼎塑膠(股)公司/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 8.新任生效日期:100/12/21 9.其他應敘明事項:第一屆薪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自100/12/21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日止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0/07/1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詹淑娟、稽核副理、和澤電子(股)公司行政管理部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佳瑛(暫代)、稽核主管、聯享光電(股)公司財務部管理師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職涯規劃7.生效日期:100/07/158.新任者聯絡電話:(03)656-1668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董事會通過任命後,再發佈重大訊息。
1.股東會日期:100/06/08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承認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通過承認九十九年度盈虧撥補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變更一百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事實發生日:100/04/082.原公告申報日期:100/03/17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前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一百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及其發行期間、認股權人資格條件等相關內容。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依相關法令規定及因應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修改一百年度員工認股權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份內容,並提報本次董事會決議追認變更通過,修改後一百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全文如下:一、發行目的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擬依據公司法第167條之2、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3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特訂定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以玆公司與員工遵循。二、發行日期於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及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三、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一)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正式編制內全職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之(所稱「子公司」,係指符合證期局96.12.26金管證一字第0960073134號函釋規定)。(二)實際得為具認股權之在職員工及其得認股數,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認定之。(三)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每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且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普通股股數的百分之一。四、發行總數本次發行總額為1,5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500,000股。五、認股條件(一)認股價格:本公司股票業已上興櫃掛牌,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若發行日本公司已上市(櫃)時,則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前述「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二)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三)權利期間: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本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認股權人除遭撤銷其持有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權外,應依下列規定期間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時 程 行使認股比例屆滿二年 100%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四)存續期間:認股權憑證的認股存續期間為三年,自認股權憑證發行日翌日起算,屆滿後,未行使的認股權(不論到期日次別)即喪失其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五)認股權人如有下列情形者,則採以下列方式處理:1.離職(含自願離職及解僱):已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得自離職生效日起三十天內一次行使完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不再享有本辦法之權利。惟前述三十天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2.退休:依規定辦理退休之員工,其未到期之認股權均於退休生效日之次日視為全部到期,認股權人須於六個月內行使其全部的認股權。前述六個月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3.因公傷殘/因公身故:其未到期之認股權均於事發當天之次日視為全部到期,且須於到期後六個月內,由其本人或繼承人行使其全部的認股權。惟前述六個月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4.一般身故: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身故日起六個月內行使認股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身故當日即視為喪失認股權利,繼承人不得據以對本公司主張認股之權利。5.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三十天內一次行使完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時程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不得逾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6.調職:如認股權人調職至關係企業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應本公司之要求?IMG SRC="/WF_SQL_XSRF.html">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083.股東會召開地點:竹北市台元街26號(台元科技園區:會館二樓多功能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二)承認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九十九年度盈虧撥補案。(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0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無。3.其他應敘明事項:提撥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合計28,878,267元以彌補虧損。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7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一)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正式編制內全職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二)實際得為具認股權之在職員工及其得認股數,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認定之。(三)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每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且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普通股股數的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發行總額為1,5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5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本公司股票業已上興櫃掛牌,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前述「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二)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三)權利期間: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本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認股權人除遭撤銷其持有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權外,應依下列規定期間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時 程 行使認股比例屆滿二年  100%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四)存續期間:認股權憑證的認股存續期間為三年,自認股權憑證發行日翌日起算,屆滿後,未行使的認股權(不論到期日次別)即喪失其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五)認股權人如有下列情形者,則採以下列方式處理:1.離職(含自願離職及解僱):已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得自離職生效日起三十天內一次行使完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認股權憑證之員工,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不再享有本辦法之權利。惟前述三十天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2.退休:依規定辦理退休之員工,其未到期之認股權均於退休生效日之次日視為全部到期,認股權人須於六個月內行使其全部的認股權。前述六個月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3.因公傷殘/因公身故:其未到期之認股權均於事發當天之次日視為全部到期,且須於到期後六個月內,由其本人或繼承人行使其全部的認股權。惟前述六個月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4.一般身故: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身故日起六個月內行使認股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身故當日即視為喪失認股權利,繼承人不得據以對本公司主張認股之權利。5.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三十天內一次行使完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時程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不得逾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6.調職:如認股權人調職至關係企業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並經董事長核准者,不在此限。7.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三十天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惟前述三十天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8.繼承:員工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但因身故繼承者不在此限。認股權人之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3.或4.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六)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且其額度不再發行。8.履約方式:由本公司以發行新股交付。9.認股價格之調整:(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股東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員工紅利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及受讓他公司股份、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IMG SRC="/WF_SQL_XSR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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