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旭矽材(興)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01/06
2.發行股數:2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2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20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規定保留15%計3,000,000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增資發行股數之85%計17,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
依本公司普通股發行股份總數114,387,000股(減資前)計算,每仟股認購148.6182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
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認股停止
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登記,逾期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
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購置機器設備。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01/29
13.最後過戶日:111/01/2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1/2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1/29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1/02/11~111/02/18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1/02/21~111/02/23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12月29日金管證發字
第1100378403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月5日金管
證發字第1110330062號函核備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資金運用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
事項,如因主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需求而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
(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1年01月24日前親臨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
95號1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1年01月2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
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4)本次減資基準日(111年01月13日)後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不
參與減資,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採無實體股票發行。
2.發行股數:2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2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20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規定保留15%計3,000,000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增資發行股數之85%計17,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
依本公司普通股發行股份總數114,387,000股(減資前)計算,每仟股認購148.6182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
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認股停止
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登記,逾期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
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購置機器設備。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01/29
13.最後過戶日:111/01/2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1/2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1/29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1/02/11~111/02/18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1/02/21~111/02/23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12月29日金管證發字
第1100378403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月5日金管
證發字第1110330062號函核備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資金運用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
事項,如因主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需求而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
(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1年01月24日前親臨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
95號1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1年01月2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
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4)本次減資基準日(111年01月13日)後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不
參與減資,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採無實體股票發行。
公告本公司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減資 換股作業計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1/06
2.減資基準日:111/01/1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110年12月1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減少資本銷除
普通股股份34,316,1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343,161,000元。
上述減資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12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8403號
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之規定,訂定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書。相關計劃如下:
一、為辦理前項減資變更登記需要,擬訂減資基準日:111年01月13日。
二、應換發股份之總數及總金額: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14,387,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143,870,000元。
2.本次減資金額新台幣343,161,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4,316,1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用以改善財務結構及未來營運發展所需;
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減資比例:50%。
3.減資後再加計因本公司另有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台幣200,000,000元,
故減資及現金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709,000元,發行股份總數
為100,070,9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本次減資基準日後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不參與減資並依主
管機關規定採無實體股票發行。
三、換發新股票之換發比率:
1.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300股,即每仟股換發700股;減資後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計算至元為止之畸零股款將作為劃撥手續費,
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2.本次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四、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事宜:
1.減資換發股票之預計日程:
(1)減資基準日:111年01月13日。
(2)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1年03月16日。
(3)舊股票停止市場交易期間:自111年03月17日起至111年03月25日止。
(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1年03月18日。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11年03月21日起至111年03月25日止。
(6)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1年03月25日。
(7)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與舊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111年03月28日。
(8)前項作業日程若因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變動或核准日期調整或客觀環境影響
致相關作業日期需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由於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係採無實體發行,
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儘
速至往來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股票換發作業。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股票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股票換發
手續。
(2)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本、
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無實體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換發及劃撥作業。
(3)舊股票買進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
(或證券交易稅)、集保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鑑,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4)原已存放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逕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5)股票換發地點: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
電話:(02)3393-0898。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1/03/25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3/2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3/25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8.新股預計櫃檯買賣日:111/03/28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1/06
2.減資基準日:111/01/1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110年12月1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減少資本銷除
普通股股份34,316,1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343,161,000元。
上述減資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12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8403號
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之規定,訂定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書。相關計劃如下:
一、為辦理前項減資變更登記需要,擬訂減資基準日:111年01月13日。
二、應換發股份之總數及總金額: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14,387,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143,870,000元。
2.本次減資金額新台幣343,161,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4,316,1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用以改善財務結構及未來營運發展所需;
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減資比例:50%。
3.減資後再加計因本公司另有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台幣200,000,000元,
故減資及現金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709,000元,發行股份總數
為100,070,9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本次減資基準日後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不參與減資並依主
管機關規定採無實體股票發行。
三、換發新股票之換發比率:
1.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300股,即每仟股換發700股;減資後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計算至元為止之畸零股款將作為劃撥手續費,
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2.本次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四、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事宜:
1.減資換發股票之預計日程:
(1)減資基準日:111年01月13日。
(2)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1年03月16日。
(3)舊股票停止市場交易期間:自111年03月17日起至111年03月25日止。
(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1年03月18日。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11年03月21日起至111年03月25日止。
(6)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1年03月25日。
(7)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與舊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111年03月28日。
(8)前項作業日程若因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變動或核准日期調整或客觀環境影響
致相關作業日期需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由於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係採無實體發行,
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儘
速至往來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股票換發作業。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股票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股票換發
手續。
(2)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本、
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無實體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換發及劃撥作業。
(3)舊股票買進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
(或證券交易稅)、集保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鑑,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4)原已存放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逕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5)股票換發地點: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
電話:(02)3393-0898。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1/03/25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3/2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3/25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8.新股預計櫃檯買賣日:111/03/28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1/05
2.公司名稱: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0年12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通過發行新股
20,000,000股,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7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
12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84031號申報生效在案。
(2)現因興櫃市場行情變化,考量公司整體規劃及對現有股東權益的影響,
變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17元調整至每股新台幣20元,
此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30062號函核備在案。
(3)本公司增資計畫資金用途及發行股數皆維持不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承 諾 書
茲為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募集與發行國內現金增資案之申請價格由
新台幣17元變更為新台幣20元,特立本承諾書如下:
此次調整發行價格,如有股東、或員工針對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為
權益受損,並提出具體理由主張其權益受損部分,願負損害賠償之責。
特此承諾
負責人:黃文瑞
2.公司名稱: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0年12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通過發行新股
20,000,000股,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7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
12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84031號申報生效在案。
(2)現因興櫃市場行情變化,考量公司整體規劃及對現有股東權益的影響,
變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17元調整至每股新台幣20元,
此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30062號函核備在案。
(3)本公司增資計畫資金用途及發行股數皆維持不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承 諾 書
茲為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募集與發行國內現金增資案之申請價格由
新台幣17元變更為新台幣20元,特立本承諾書如下:
此次調整發行價格,如有股東、或員工針對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為
權益受損,並提出具體理由主張其權益受損部分,願負損害賠償之責。
特此承諾
負責人:黃文瑞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2/1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17元(於考量減資後推算之理論市價暫定之)。
實際發行價格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份總股數之15%,計以3,0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認購
148.6182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
自認股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登記,
逾期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
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機器設備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資金運用計畫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暨其他相關事項之實際議定,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或為
因應主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業,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
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相關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實際發行及申報(請)作業,擬授權董事
長依本公司章程及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並於資金募集完成後,
依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辦理增資新股登錄興
櫃股票交易等事宜。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17元(於考量減資後推算之理論市價暫定之)。
實際發行價格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份總股數之15%,計以3,0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認購
148.6182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
自認股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登記,
逾期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
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機器設備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資金運用計畫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暨其他相關事項之實際議定,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或為
因應主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業,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
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相關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實際發行及申報(請)作業,擬授權董事
長依本公司章程及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並於資金募集完成後,
依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辦理增資新股登錄興
櫃股票交易等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0/12/16
2.公司名稱: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業經民國110年12月16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以改善
公司財務結構,辦理減少資本額新台幣343,161,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為
34,316,100股,減資比率為30%。
(2)本次減資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
除約300股,俟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
幣800,709,000元,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減資後發行股份總數為80,070,900股。
(3)茲依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一條準用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公告,凡本公司債權人對
本公司減資案有異議者,請自即日起至111年1月16日止,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異議,
逾期未提出書面聲明書者視為無異議。
書面異議請寄至新竹縣湖口鄉工業一路3號1樓,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公司名稱: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業經民國110年12月16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以改善
公司財務結構,辦理減少資本額新台幣343,161,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為
34,316,100股,減資比率為30%。
(2)本次減資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
除約300股,俟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
幣800,709,000元,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減資後發行股份總數為80,070,900股。
(3)茲依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一條準用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公告,凡本公司債權人對
本公司減資案有異議者,請自即日起至111年1月16日止,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異議,
逾期未提出書面聲明書者視為無異議。
書面異議請寄至新竹縣湖口鄉工業一路3號1樓,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0/12/16
2.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本公司辦理減少資本以彌補虧損案。
(2)通過本公司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3)通過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本公司辦理減少資本以彌補虧損案。
(2)通過本公司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3)通過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竹縣湖口鄉工業一路3號。
2.事實發生日:110/11/30~110/11/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實際租賃面積:約27.9平方公尺。
每單位價格:每平方公尺租金每個月新台幣181.72元。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新台幣5,070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565,459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國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8,662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
租期:自107年01月0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本合約屆滿時,自動續約;另提前於110年11月30日終止合約)。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長授權管理部門依集團內部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業務上之整體規劃及集團統籌管理考量。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再提報最近期之審計委員會追認。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使用權資產為108年1月1日前已存在之租賃契約,
本次為原交易提前於110年11月30日終止合約。
新竹縣湖口鄉工業一路3號。
2.事實發生日:110/11/30~110/11/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實際租賃面積:約27.9平方公尺。
每單位價格:每平方公尺租金每個月新台幣181.72元。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新台幣5,070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565,459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國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8,662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
租期:自107年01月0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本合約屆滿時,自動續約;另提前於110年11月30日終止合約)。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長授權管理部門依集團內部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業務上之整體規劃及集團統籌管理考量。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再提報最近期之審計委員會追認。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使用權資產為108年1月1日前已存在之租賃契約,
本次為原交易提前於110年11月30日終止合約。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1/16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0/12/16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工業一路3號1樓(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增資發行新股與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執行
情形報告案。(新增)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辦理減少資本以彌補虧損案。
(2)本公司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3)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11/1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12/16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不適用):不適用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0/12/16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工業一路3號1樓(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增資發行新股與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執行
情形報告案。(新增)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辦理減少資本以彌補虧損案。
(2)本公司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3)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11/1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12/16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不適用):不適用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1/1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
(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擬包括本公司內部人或
關係人。
B.應募人如為本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者需對本公司業務營運相當瞭解且可提升公司
未來營運,本名單僅為潛在應募對象,不代表該等內部人或關係人已同意認購本次
私募普通股
增資案,應募人為內部人或關係人之可能名單如下:
應募人名單 與本公司關係
---------- ----------------------
黃文瑞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兼董事長
陳繼明 本公司之董事
吳錫坤 本公司之董事
劉祥益 本公司之總經理
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兼大股東
C.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應募人如屬法人者,
應揭露下列事項:
該法人之股東持股比例占
法人名稱 前十名與本公司關係之股 與本公司關係
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
------------- -------------------------------- ------------------
碩禾電子材料股份 國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45.13%) 本公司之最終母
有限公司 公司
勝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08%) 母公司之法人董事
匯豐託管景順太陽能ETF (3.65%) 無關係
新制勞工退休基金 (2.31%) 無關係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 (1.28%) 無關係
保管波露寧新興市場基金公司
投資專戶
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14%) 本公司之母公司
庫藏股專戶
威富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8%) 最終母公司之轉
公司
台灣企銀受保群益店頭市場 (0.91%) 無關係
證券投信基金
匯豐銀行託管高盛國際公司投(0.66%) 無關係
資專戶
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 (0.63%) 無關係
受託保管先進星光基金公司
之系列基金先進總合國際股票
指數基金投資專戶
D.本公司目前尚無已洽定之特定人,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會全權處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於30,000,000股額度內
5.得私募額度:本次預計私募普通股之額度為3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授權董
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依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
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前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
參考價格。
B.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擬提請股
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日後洽定之特定人及當時巿場狀況訂定之。
C.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事項」之規定辦
理,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藉由私募資金健全公司整體財務結
構及強化資金靈活調整彈性,增進營運穩健性之效益,對股東權益有正面之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私募籌集資金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以及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
際需求辦理私募,可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
易法之規定,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
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
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
請核發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後,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
件、發行時間、計畫項目、募集金額、應募人之選擇、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
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
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及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
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或修正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
(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擬包括本公司內部人或
關係人。
B.應募人如為本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者需對本公司業務營運相當瞭解且可提升公司
未來營運,本名單僅為潛在應募對象,不代表該等內部人或關係人已同意認購本次
私募普通股
增資案,應募人為內部人或關係人之可能名單如下:
應募人名單 與本公司關係
---------- ----------------------
黃文瑞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兼董事長
陳繼明 本公司之董事
吳錫坤 本公司之董事
劉祥益 本公司之總經理
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兼大股東
C.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應募人如屬法人者,
應揭露下列事項:
該法人之股東持股比例占
法人名稱 前十名與本公司關係之股 與本公司關係
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
------------- -------------------------------- ------------------
碩禾電子材料股份 國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45.13%) 本公司之最終母
有限公司 公司
勝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08%) 母公司之法人董事
匯豐託管景順太陽能ETF (3.65%) 無關係
新制勞工退休基金 (2.31%) 無關係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 (1.28%) 無關係
保管波露寧新興市場基金公司
投資專戶
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14%) 本公司之母公司
庫藏股專戶
威富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0.98%) 最終母公司之轉
公司
台灣企銀受保群益店頭市場 (0.91%) 無關係
證券投信基金
匯豐銀行託管高盛國際公司投(0.66%) 無關係
資專戶
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 (0.63%) 無關係
受託保管先進星光基金公司
之系列基金先進總合國際股票
指數基金投資專戶
D.本公司目前尚無已洽定之特定人,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會全權處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於30,000,000股額度內
5.得私募額度:本次預計私募普通股之額度為3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授權董
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依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
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前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
參考價格。
B.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擬提請股
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日後洽定之特定人及當時巿場狀況訂定之。
C.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事項」之規定辦
理,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藉由私募資金健全公司整體財務結
構及強化資金靈活調整彈性,增進營運穩健性之效益,對股東權益有正面之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私募籌集資金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以及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
際需求辦理私募,可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
易法之規定,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
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
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
請核發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後,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
件、發行時間、計畫項目、募集金額、應募人之選擇、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
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
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及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
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或修正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0/10/29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無
4.舊任者簡歷:無
5.新任者姓名:劉祥益
6.新任者簡歷: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新任
9.新任生效日期:110/10/2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總經理於110年10月2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新任總經理生效日追溯至110年10月8日起生效。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無
4.舊任者簡歷:無
5.新任者姓名:劉祥益
6.新任者簡歷: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新任
9.新任生效日期:110/10/2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總經理於110年10月2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新任總經理生效日追溯至110年10月8日起生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0/29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0/12/16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工業一路3號1樓(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辦理減少資本以彌補虧損案。
(2)本公司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3)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11/1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12/16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不適用):不適用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0/12/16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工業一路3號1樓(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辦理減少資本以彌補虧損案。
(2)本公司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3)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11/1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12/16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不適用):不適用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0/29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
(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B.本公司目前尚無已洽定之特定人,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於30,000,000股額度內
5.得私募額度:本次預計私募普通股之額度為3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授權董事會
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依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
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前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
參考價格。
B.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擬提請股
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日後洽定之特定人及當時巿場狀況訂定之。
C.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事項」之規定辦
理,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藉由私募資金健全公司整體財務結
構及強化資金靈活調整彈性,增進營運穩健性之效益,對股東權益有正面之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私募籌集資金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以及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
際需求辦理私募,可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
易法之規定,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
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
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
請核發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後,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
件、發行時間、計畫項目、募集金額、應募人之選擇、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
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
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及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
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或修正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0/29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 10 元,共計為新台幣
20,000,000元。
4.既得條件:
(1)自給與日起任職屆滿一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任職屆滿日前最近一次核定之個人
績效平等達全公司前50%(含)且達甲等以上者,可既得其獲配股數之40%。
(2)自給與日起任職屆滿二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任職屆滿日前最近一次核定之個人
績效平等達全公司前50%(含)且達甲等以上者,可既得其獲配股數之30%。
(3)自給與日起任職屆滿三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任職屆滿日前最近一次核定之個人
績效平等達全公司前50%(含)且達甲等以上者,可既得其獲配股數之3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依「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五條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依「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五條辦理。
7.員工之資格條件:依「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三條辦理。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
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暫以110年10月20日(董事會召集通知寄發前一交易日收盤均價新台幣12.37元),本
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000,000股,暫估既得期間預計之費用化金額合計約為
新台幣24,740仟元,111 年至113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為新台幣9,896仟元、7,422仟元
及7,422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114,387,000股計算,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占目前實際
流通在外股份總數之比率約為1.75%,預估減少每股盈餘金額合計約為新台幣0.22元
,111年至113年減少每股盈餘金額分別為新台幣0.10元、0.06元及0.06元。對本公司
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依「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五條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依「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五條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行訂定實際發行
日期及其相關事宜。嗣後如因法令修改、主管機關審核要求或客觀環境改變而
有修正必要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謹提請核議。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 10 元,共計為新台幣
20,000,000元。
4.既得條件:
(1)自給與日起任職屆滿一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任職屆滿日前最近一次核定之個人
績效平等達全公司前50%(含)且達甲等以上者,可既得其獲配股數之40%。
(2)自給與日起任職屆滿二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任職屆滿日前最近一次核定之個人
績效平等達全公司前50%(含)且達甲等以上者,可既得其獲配股數之30%。
(3)自給與日起任職屆滿三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任職屆滿日前最近一次核定之個人
績效平等達全公司前50%(含)且達甲等以上者,可既得其獲配股數之3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依「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五條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依「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五條辦理。
7.員工之資格條件:依「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三條辦理。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
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暫以110年10月20日(董事會召集通知寄發前一交易日收盤均價新台幣12.37元),本
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000,000股,暫估既得期間預計之費用化金額合計約為
新台幣24,740仟元,111 年至113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為新台幣9,896仟元、7,422仟元
及7,422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114,387,000股計算,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占目前實際
流通在外股份總數之比率約為1.75%,預估減少每股盈餘金額合計約為新台幣0.22元
,111年至113年減少每股盈餘金額分別為新台幣0.10元、0.06元及0.06元。對本公司
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依「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五條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依「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五條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行訂定實際發行
日期及其相關事宜。嗣後如因法令修改、主管機關審核要求或客觀環境改變而
有修正必要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謹提請核議。
1.事實發生日:110/10/29
2.公司名稱: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及未來營運發展需要,經民國110年10月29日董事會決議辦
理減少資本以彌補累積虧損。
(2)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500,000,000元,分為150,000,000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143,870,000元,分為114,387,000股,
本次擬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43,161,000元,計銷除34,316,100股,以彌補累
積虧損,減資後額定資本總額不變,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減至
新台幣800,709,000元,分為80,070,900股。
(3)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原持股比例減少(計算至股為止
),每仟股減少300股,減資比率為30%。
(4)本減資案俟股東臨時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換
股作業計畫、減資換股基準日、新股上櫃日及其他未盡事宜;另本次減資相關事宜
,嗣後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事實需要時,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全權
處理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公司名稱:碩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及未來營運發展需要,經民國110年10月29日董事會決議辦
理減少資本以彌補累積虧損。
(2)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500,000,000元,分為150,000,000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143,870,000元,分為114,387,000股,
本次擬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43,161,000元,計銷除34,316,100股,以彌補累
積虧損,減資後額定資本總額不變,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減至
新台幣800,709,000元,分為80,070,900股。
(3)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原持股比例減少(計算至股為止
),每仟股減少300股,減資比率為30%。
(4)本減資案俟股東臨時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換
股作業計畫、減資換股基準日、新股上櫃日及其他未盡事宜;另本次減資相關事宜
,嗣後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事實需要時,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全權
處理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0/29
2.減資緣由:為改善財務結構及未來營運發展需要。
3.減資金額:新台幣343,161,000元
4.消除股份:普通股34,316,100股
5.減資比率:30%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800,709,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0/12/16
8.減資基準日:本減資案提請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會授權同意,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
並呈主管機關申報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減資緣由:為改善財務結構及未來營運發展需要。
3.減資金額:新台幣343,161,000元
4.消除股份:普通股34,316,100股
5.減資比率:30%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800,709,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0/12/16
8.減資基準日:本減資案提請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會授權同意,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
並呈主管機關申報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0/10/2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連彗杏/本公司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暫缺。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0/10/3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由代理人賴至鴻暫代相關職務,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董事會通
過任命案後另行公告。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0/10/2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連彗杏/本公司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暫缺。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0/10/3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由代理人賴至鴻暫代相關職務,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董事會通
過任命案後另行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0/10/2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逸舟/集團處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劉祥益/本公司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0/10/29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0/10/08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陳逸舟
4.舊任者簡歷: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5.新任者姓名:暫缺
6.新任者簡歷:暫缺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集團職務調整
8.異動原因:集團職務調整
9.新任生效日期:未定
10.其他應敘明事項:鹽城碩鑽總經理暫由母公司總經理暫代,新任者將於董事會通過
後進行公告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陳逸舟
4.舊任者簡歷: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5.新任者姓名:暫缺
6.新任者簡歷:暫缺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集團職務調整
8.異動原因:集團職務調整
9.新任生效日期:未定
10.其他應敘明事項:鹽城碩鑽總經理暫由母公司總經理暫代,新任者將於董事會通過
後進行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0/09/28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陳逸舟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劉祥益
6.新任者簡歷: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職務調整
8.異動原因:集團轉調
9.新任生效日期:110/09/2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陳逸舟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劉祥益
6.新任者簡歷:華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職務調整
8.異動原因:集團轉調
9.新任生效日期:110/09/2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 及第三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09/2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56,45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7,898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2,448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10,346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94,54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44,750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35,34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6.7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0/09/2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56,45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7,898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2,448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10,346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營運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94,54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44,750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35,34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6.7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