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銳捷科技(未)公司公告
本公司101年度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發行有價證券案,經董事會通過剩餘期限內將不繼續辦理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1/12/07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3.變動原因:本公司經101年10月1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發行5,000,000股之額度內辦理以私募普通股方式籌資,自股東會決議本私募案之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本公司已辦 理私募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股,尚餘3,000,000股未募集,考量公司資金狀況及未 有合適之策略性投資人,擬於剩餘期間內不繼續辦理。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1/142.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私募普通股2,000,000股,應募人維善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已於101年11月14日繳款完畢,本公司已順利募集資金新台幣110,000,000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之私募對象及與本公司之關係等其他重要說明事項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私募專區查詢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1/13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募集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及相關法令規定,已洽定特定人為維善投資股份有限公司。4.私募股數或張數:2,000,000股。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5,000,000股為限。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以101年11月13日為定價基準日,私募發行普通股價格訂定方式如下:(1)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股價為53.5439元。(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依會計師101年6月30日財務報告顯示,每股淨值為19.6元。(3)以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孰高者為參考價格,所得價格為53.5439元,惟實際發行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4)私募價格定為每股新台幣55元整。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係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提高公司市場競爭力。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一)因本公司將以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合作,經由產品技術交流、擴大市場等效益,快速將本公司新產品導入市場,並提高本公司獲利,故擬採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該籌資具有時效性且有限制轉讓之規定,較可確保長期營運發展。本次預計於額度內分2次辦理私募普通股,期能引進不同之策略性投資人之機會,儘可能分散本次私募案之認購對象,可進一步降低因本次私募而發生經營權變動之機率。未來本公司尋找策略性投資人時亦會事先與應募人協商,以不發生經營權重大變動為原則,故本次引進之私募數不致影響本公司之經營權。(二)本公司本次辦理私募案,主要係為了引進互相合作之策略性投資人,借助拓展銷售市場。因LED產業照明逐漸普及,本公司為了保有競爭力,增加對產品品質及技術之穩定度,爭取較佳、較快之交易條件及切入市場之速度,並擴大產品市場規模,均需要足夠資金來支應未來發展。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101/11/13。11.參考價格:新台幣53.5439元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55元整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除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限制外,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股票之發行條件、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或因客觀因素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生時,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1/11/093.報導內容:(1)法人指出,第3季營收創高....,單季EPS超過4元。(2)今年第4季較去年同期成長可期。法人估計今年第4季可望較去年同期成長2倍以上。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上述媒體報導關於本公司第3季單季EPS超過4元係為媒體自行推估,本公司並無公告財務預測或對外發布相關訊息。(2)有關本公司損益數字,概依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後之財務報告為準。(3)投資人仍應以本公司依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依法公布者為準,以免損及自身權益,特此聲明。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相關資訊可於公開觀測站( http://newmops.tse.com.tw/ )查詢,特此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1/082.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101年11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9715號來函同意本公司撤銷一○一年現金增資案。6.因應措施:廢止本公司一○一年現金增資案(101年8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7532號函同意本公司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金額20,000,000元申報生效乙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關於金管會函文所規定,對已收取有價證券價款應辦理之相關事宜,因本公司無收取有價證券價款之情形,故無相關辦理之事項。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1/11/08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1/11/08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30 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花園大酒店3樓會議廳(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1號)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將於101年11月8日,受邀參加日盛投顧於台北花園大酒店舉辦之「2013年投資展望說明會」;就公司概況?產品說明介紹?產業現況?競爭優勢?未來展望做報告。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將依規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01/10/232.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近期證券市場環境變動,經綜合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後,擬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101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6.因應措施:擬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101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於原股東及員工已繳納之股款,本公司將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一條規定加計利息返還,加計利息係參考101年10月12日台灣銀行公告之一年~未滿二年定期存款利率(固定)年息1.355%為計算標準,利息計算日期始於各繳款人之繳款日,迄郵寄支票日止,以繳款金額*(1.355%*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365日)計算,實際退款日期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撤銷後,以確定已繳款人可收到退回款項之日期為之;應退款項將以郵寄支票退還。
1.發生變動日期:101/10/23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許進恭,成功大學光電工程與科學研究所教授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補足薪資報酬委員會缺額。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03/20~104/03/198.新任生效日期:101/10/23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0/232.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董事會通過之重要議案如下:(一)通過設立銳捷(香港)有限公司案。(二)通過解除競業禁止案。(三)通過聘任許進恭先生擔任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案。(四)通過修改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章程。(五)通過申請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1/10/112.重要決議事項:a、討論事項一:(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3)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處理程序」案。(4)修訂本公司「與特定公司、集團企業及關係人交易作業程序」案。(5)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b、選舉事項:補選獨立董事。c、討論事項二: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10/11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許進恭,成功大學光電工程與科學研究所教授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補選獨立董事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03/20~104/03/198.新任生效日期:101/10/11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獨立董事就任日起亦就任為審計委員會委員
1.股東會決議日:101/10/1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不適用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不適用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不適用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新選任之獨立董事並無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之行為。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發生變動日期:101/10/1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許進恭,成功大學光電工程與科學研究所教授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補選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1/03/20~104/03/197.新任生效日期:101/10/11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9/282.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因應特定人申請參與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即時完成,擬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發行,預計募得2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7532號函覆101年8月15日申報生效在案。二、本公司現金增資作業時程,原訂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01年9月27日,並預計於101年9月28日完成本次現金增資募集。三、為因應特定人申請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未能於繳款期限內及時完成,並為維護員工、原股東及投資人權益,擬將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由原訂101年9月26日至101年9月27日延長至101年10月26日。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四、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依實際募款情形另訂之。五、已依原增資繳款期限截止日前繳納股款者,若因洽特定人繳款期限展延,申請放棄原認股份者,可於101年10月31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申請,本公司將退回其股款,並給付自原繳款期限截止日起至退回日應加計之利息,利率按郵局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算。
1.事實發生日:101/09/262.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股繳款期限已於101年9月25日截止,尚有部分原股東及員工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及142條規定,自101年9月26日至101年10月26日訂為催告繳款期間,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現增繳款書向本公司洽詢,逾期未繳納者,即喪失本次現金增資認股之權利。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826789#328)。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9/14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募集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及相關法令規定選定特定人為限。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5,000,000股為限。自股東會決議本私募案之日起一年內二次辦理。每次發行股數授權董事會決定之。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5,000,000股為限。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一.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孰高者為參考價格,惟實際發行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二.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最近股價,並考量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情事外,不得再行賣出其流動性受限等各項因素,應屬合理。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係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提高公司市場競爭力。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一.因本公司將以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合作,經由產品技術交流、擴大市場等效益,快速將本公司新產品導入市場,並提高本公司獲利,故擬採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該籌資具有時效性且有限制轉讓之規定,較可確保長期營運發展。另本公司預計辦理現金增資及私募普通股,其中現金增資股數為2,000仟股,私募普通股股數為5,000仟股,於完成現金增資及私募普通股後,實收資本額將達286,928,249元,私募股數僅佔實收資本額 17.43%。本次預計於額度內分2次辦理私募普通股,期能引進不同之策略性投資人之機會,儘可能分散本次私募案之認購對象,可進一步降低因本次私募而發生經營權變動之機率。未來本公司尋找策略性投資人時亦會事先與應募人協商,以不發生經營權重大變動為原則,故本次引進之私募數不致影響本公司之經營權。二.本公司本次辦理私募案,主要係為了引進互相合作之策略性投資人,借助拓展銷售市場。因LED產業照明逐漸普及,本公司為了保有競爭力,增加對產品品質及技術之穩定度,爭取較佳、較快之交易條件及切入市場之速度,並擴大產品市場規模,均需要足夠資金來支應未來發展,本公司101年4月及101年9月辦理之現金增資案,並未考量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所帶來之效益,因此當與策略性投資人協商定案後,預期營運規模將更為擴大,亦需要有足夠資金來支應,故本次私募案應有必要性及合理性。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11.參考價格:一.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孰高者為參考價格,惟實際發行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二.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最近股價,並考量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情事外,不得再行賣出其流動性受限等各項因素,應屬合理。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除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限制外,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股票之發行條件、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或因客觀因素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生時,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1/09/1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政勳 本公司研發部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洪文慶 本公司總經理兼任研發部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組織調整7.生效日期:101/09/148.新任者聯絡電話:03-319651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9/142.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董事會通過之重要議案如下:(一)通過獨立董事候選人資格審查案。(二)通過總經理兼任研發主管案。(三)通過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補充說明。(四)通過修改國際票券授信額度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8/242.發行股數:普通股2,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元5.發行價格:新台幣80元整,預計募集資金新台幣160,000,000元。6.員工認購股數:發行股數之10%,200,0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股數之90%,計1,800,000股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仟股暫定可 認購82.976748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可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1/09/1613.最後過戶日:101/09/11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9/12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9/1616.股款繳納期間: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自101/09/19至101/09/25。 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自101/09/26至101/09/27。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1/08/24。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北桃園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桃園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8/242.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董事會通過之重要議案如下: (一)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 (二)通過修訂及增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三)通過訂定「現金增資員工認股辦法」案 (四)通過訂定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經理人認股股數暨董事兼任員工認股數案。 (五)通過100年度董事監察人酬勞分配案。 (六)通過100年度經理人及董事兼任員工之員工紅利分配案。 (七)通過本公司經理人及董事兼任員工獎金發放案。 (八)通過本公司薪資職等職級表。 (九)通過本公司101年董事長薪酬案。 (十)通過本公司101年總經理薪酬案。 (十一)通過本公司101年經理人及董事兼任員工薪酬案。 (十二)通過訂定本公司董事出席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暨董事會出席費案。 (十三)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十四)通過補選獨立董事案。 (十五)通過提請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十六)通過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十七)通過民國101年度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時間、地點、召集事由及補選獨立董 事案。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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